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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本站原创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1年0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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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医疗费是否全部能报销?

  编辑同志:

  我是郑州一家汽车生产企业的职工。2008年在工作中眼睛受伤,被鉴定为七级伤残,做了角膜移植手术。现在视力受损,并且手术中有6000多元的费用至今未能报销,包括角膜器官费、工伤报销范围以外的药费。请问:我作为工伤职工,受伤治疗的费用是否应该全部报销?

  河 南 于建章

  于建章先生: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二条规定: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根据上述规定,职工因工负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为了做到公正、客观,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治疗工伤所需费用要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对于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费用,原则上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同时,国家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的项目名称、材料、性能、质量和参考价格,并制定相应的安装程度等管理办法。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管理规定进行安装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基金支付的费用标准要按照国家规定支付,超出部分不能由工伤基金予以报销,由工伤职工自行支付。

  施倚

上班未在规定时间必经路线受伤能否认定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上班时未在规定时间内,未在必经路线上,驾车与另外的车辆相撞受伤。请问: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江 西 李南锦

  李楠锦先生: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这里的上下班途中,是指职工在上班或下班的合理路线和合理时间内的途中,因此,凡符合这一条件的职工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受伤,应认定为工伤。对于贵企业职工未在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受伤,应具体分析原因。如果是因重大活动导致临时交通管制,职工绕道而行,或帮助接送其他职工等情况,也有不在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的可能,因此,要具体了解职工情况,受伤当时是否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再判定职工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施倚

在单位骑车摔伤致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职工因工资考核等问题,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后,借同事自行车去厂区内财务处商量处理意见,不慎骑上车后由高处摔下,当场死亡。请问:该职工死亡不是在自己的工作岗位上,这种情况能否认定为工伤?

  陕 西 陆家林

  陆家林先生: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死亡应当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尽管贵单位职工不是因本岗工作受伤,但是去财务商讨工资处理意见,并不是个人私事,与工作直接有关系。骑车去财务处的途中摔伤致死,应认定为工伤。

  施倚

职业性有害因素包含哪些内容?

  编辑同志:

  我们企业按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的要求,需要申报职业性危害。请问,职业性危害因素包含哪些内容?

  江 苏 毕树森

  毕树森先生:

  职业性有害因素又称生产性有害因素,是指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危害劳动者健康,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具体可分为下列3类。

  一是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其中化学因素分为:有毒物质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有机粉尘等。物理因素分为: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和热辐射、低温; 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 噪声、振动、超声波、次声等; 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强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等; 电离辐射如X-射线等。

  生物因素分为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及蔗渣上的霉菌等以及医务工作者接触的传染性病源,如SARS病毒。

  二是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包括劳动组织和制度的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等; 劳动中的精神(心理)过度紧张; 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不相适应,或生产定额过高,或超负荷的加班加点等; 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由于光线不足而引起的视力紧张等; 不良体位,即长时间处于某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设备等。

  三是工作环境的有害因素,包括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标准,如厂房矮小、狭窄,车间布置不合理(有毒和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等; 缺乏必要的卫生工程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或照明设备,或未加净化而排放污水;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噪声等措施、设备或有却不完善、效果不好; 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太阳辐射; 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方面有缺陷;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在实际生产场所中,这些有害因素常不是单一存在的,往往同时存在着多种有害因素,这对劳动者的健康将产生联合的、危害更大的影响。

  施倚

会引发职业病的粉尘有哪些?

  编辑同志:

  我们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常会接触到粉尘。请问,哪些种类的粉尘会引发职业病?

  包 头 贺静宇

  贺静宇先生:

  由于生产性粉尘的种类繁多,理化性质不同,对人体的危害也是多种多样的。能够引发职业病的生产性粉尘,其病理性质可大概分为以下几类:

  全身中毒性如铅、锰、砷化物等粉尘;

  局部刺激性如生石灰、漂白粉、水泥、烟草等粉尘;

  变态反应性如大麻、黄麻、面粉、羽毛、锌烟等粉尘;

  光感应性如沥青粉尘;

  感染性如破烂布屑、兽毛、谷粒等的粉尘附有病原菌;

  致癌性如铬、镍、砷、石棉及某些光感性和放射性物质的粉尘;

  尘肺如煤尘、矽尘、矽酸盐尘。

  由生产性粉尘引发的职业病中,以尘肺最为严重。尘肺是由于吸入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的纤维化为主要变化的职业病。从病因上分析,尘肺又可分为矽肺、硅酸盐肺、碳尘肺、金属尘肺、混合性尘肺和有机尘肺6种。

  施倚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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