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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落实 经常落实 处处落实”

——访北京市安监局局长张家明
作者:本刊记者 杨 璇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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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以后,全国掀起了学习贯彻《通知》的热潮,各地纷纷出台政策、开展活动,落实《通知》的各项要求。北京市安监局根据《通知》内容,结合自身实际,对日常监管工作进行创新研究。通过细化任务要求,开展了“大宣讲”“打非专项行动”“警示名单制度”等一系列相关活动,将《通知》精神贯彻落实到了实处。

张家明局长在北京市贯彻《通知》宣传日上发表讲话

  为全面反映北京市落实《通知》要求的具体做法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本刊记者采访了北京市安监局局长张家明。

  记 者(以下简称“记”):2010年7月19日,国务院下发《通知》。请张局长介绍一下,2010年北京市安全生产的总体形势如何,《通知》的出台对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具有怎样的指导意义?

  张家明(以下简称“张”):《通知》出台后,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刘淇书记批示,“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务必抓好国务院《通知》的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牢记首都的示范作用和影响力,从严、从实、从细,切实把属地、行业、综合监管和企业主体责任真正落实、经常落实和处处落实,确保首都城市运行安全平稳。”郭金龙市长强调:“国务院《通知》是新形势下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要把贯彻落实《通知》精神作为加强首都安全生产工作的中心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积极组织实施,推动各项要求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2010年1-11月,北京市共发生2起较大生产安全事故,造成7人死亡。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着经济总量快速增长、人员密集场所数量众多、城市“生命线”安全基础脆弱、机动车数量迅猛增长、建设项目和建筑规模迅速扩张、流动人口数量庞大等复杂、多变的严峻形势。在生产事故的突发性和不确定性因素日益增多的形势下,《通知》的出台,对北京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义十分明显。北京市安监局结合自身实际,对日常监管工作进行了创新研究。

  首先是在体制机制方面,安委会办公室通过制定《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议事规则》,把安委会建设成为研究重要议题、讨论发布重要文件、部署重点工作,保证各项重要决策科学化、权威化的平台。通过制定《关于建立本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制度的指导意见》,规范了综合监管的工作模式、机制和权威。通过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意见》,建立了委托乡镇、街道执法的工作格局,解决了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监管手段单一的问题。

  第二是在法律法规方面,安委办启动了《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的修订工作以及隐患排查治理、危化品监管等规章的立法工作。此外,还成立了北京市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编制领导小组,“规划”立足首都发展的新阶段、新要求,研究提出北京市“十二五”时期安全生产发展总体目标、主要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

  最后,在监管方法手段方面,北京市制定了《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办法》《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实施细则》,完善了考核制度。通过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调查评估工作,完成了对地铁运营、地下空间经营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调查评估。通过制定《2010年北京市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任务计划》,规范了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通过探索借助物联网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监管、预警和应急救援能力,提高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效率。通过制定《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办法》,完善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投诉举报制度。

  记:《通知》发布之后,北京市安监局立即作出响应。请张局长介绍一下,截至目前,北京市安监局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开展了哪些工作,进行情况如何?

  张:《通知》出台后,北京市安监局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工作贯彻落实。

  一是出台具体实施意见。根据张德江副总理2010年8月19日在国务院安委会全体会议上的指示,北京市积极组织制订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与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创新成果、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前瞻性研究成果、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实际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定位相结合,提出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目前已完成了实施意见的起草工作,并向各区县和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二是部署 “打非”专项行动。市政府成立了由苟仲文副市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工作,在全市范围内掀起了学习贯彻国务院《通知》精神的热潮,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专项行动。2010年8月13日,市安委会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国务院《通知》贯彻落实工作,研究制定《北京市关于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8月20日,市政府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郭金龙市长、苟仲文副市长分别就贯彻落实《通知》精神和“打非”专项行动作了讲话,要求全市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深入开展学习和宣贯活动,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2010年8-11月,在全市在“打非”专项行动中,北京市安监局共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行业领域37.79万次,查处问题和隐患25.26万起。其中停业整顿企业668个,关闭取缔生产经营单位284个,共实施经济处罚1829余万元。

  三是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如举办了北京市贯彻《通知》宣传日暨“大宣讲”活动,深入宣讲《通知》内容。截至2010年11月初,“大宣讲”和巡回演讲活动已组织开展20余场次,活动将持续到2010年底。2010年9月15日,市安监局邀请国家安监总局新闻发言人黄毅就《通知》精神,对全市局级领导进行了专题辅导会。我们还开发制作并发放《通知》宣传品。市安监局组织制作了宣传画、挂图、展板、单行本等宣传品,发放到各区县和重点企业。目前,已设计制作并发放《通知》单行本10万册、宣传画6万张、挂图7000套、展板40套。

  记:2010年10月18日,北京市安委会召开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会上表示将出台《北京市企业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办法》中提到,北京市将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警示名单”制度。这项制度作为贯彻《通知》精神的一项重点工作,请张局长介绍下这一制度出台的目的及具体内容。

  张: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是企业安全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政府监管的重要手段。当前企业安全生产失信行为严重,为了督促企业增强信用观念,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北京市行政机关归集和公布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和《通知》等有关要求,北京市安监局研究拟定了《办法》。《办法》对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或不良行为记录的企业进行警示曝光并实施重点监管,通过公布企业违法信息,采取一系列监管措施,触动违法企业核心利益,警示企业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从而推动企业树立安全诚信意识和安全法制观念,依法生产、安全生产。

  《办法》中明确了进入警示名单的10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其中包括“发生1起以上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谎报、瞒报事故以及严重漏报事故”“企业未取得安全生产相应资质,非法从事有资质要求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违规擅自改变生产经营范围”等等。

  《办法》规定,在一个年度周期内,企业如果发生其中任一违法行为,就会被纳入警示名单。安监部门将通过安全监察、事故查处、群众举报等途径,收集违法企业情况并进行核实。

  对于进入名单的违法企业,安全监管部门将通过媒体,对其名称和违法等信息进行为期1年的曝光。警示名单内的企业将被安全监管部门重点监管。1年内,严格限制该企业新增项目的核准、用地审批、证券融资等,并提供给银行作为是否给与贷款的重要参考依据;降低该企业相应的生产经营资质,限制其参加政府投资、融资建设项目和采购项目的投标。发生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并负有主要责任的企业,其主要负责人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的领导职务。3年内连续进入警示名单,且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则依法予以关闭。

  记:2011年,我国将进入“十二五”规划时期。对于新阶段中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北京市接下来还将重点开展哪些工作,有哪些新的思路和措施?

  张:下一阶段,北京市将重点部署以下工作。

  市安监局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为中心,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特别要组织好中小企业负责人的学习培训活动,将《通知》精神落实到基层的各个班组、各个岗位。组织发布实施《北京市市政府贯彻落实通知的实施意见》,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以“打非”专项行动为突破口,治理、关闭一批非法违法行为严重的企业。重点是开展多部门联合执法检查行动,指导、协调各区县开展“打非”专项行动,将“打非治违”工作引向深入。将“打非治违”的工作和效果纳入安全生产综合考核内容,力促“打非治违”取得扎实效果。

  以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探索建立服务“世界城市”建设的安全生产监管新格局。按照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系统化的目标,以建设“世界城市”、服务“世界城市”的思维和目光,全面实践、全面审视、不断完善全市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体系,尽快建立一套与“世界城市”建设和“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相适应的安全生产新格局、新模式,推动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

  编辑 杨 璇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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