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风设施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坚决杜绝单道风门。两道风门必须联锁,保证一道风门打开时,另一道风门被锁住不能打开。三是对于频繁通车、行人的主要入排巷道之间的风门,要加强管理。有条件时应再增加一道风门,形成三道风门。必要时,甚至应该设专人看管风门。
2.局部通风必须加强
局部通风是矿井建设、生产必不可少的通风手段。矿井中凡是没有形成通风系统的地点,基本都是靠局部通风机来供风。这种通风方式的最大弱点是通风不稳定,一是一旦局部通风机停止运转,就会造成供风地点无风。对于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地点,很快就会形成瓦斯积聚。二是风量经常变化。掘进生产中的工作面风量,每天、每班甚至随时都在变化,风量的变化主要来自导风筒的损坏。造成掘进工作面风量下降的主要原因有:①工作面的延伸,加长了通风的距离,使得通风阻力加大,漏风增加;②巷道压力大、变形,挤压、挤破导风筒;③运输时,矿车或伸出的材料刮破、刮断导风筒;④爆破时崩坏导风筒;⑤人为的破坏(工人在较长的巷道中工作时热了,用利器将导风筒划开破口,取风凉快);⑥不能够随掘进工作面延伸及时延长导风筒,致使风量射流不能到达工作面。⑦导风筒出风较大时造成粉尘飞扬,容易迷眼,工人将导风筒断开或向后折叠。风量的减少或射流不能到达工作面,就容易造成瓦斯超限、积聚。
20世纪80年代,80%的瓦斯爆炸事故都发生在掘进工作面,基本都是局部通风机管理制度不健全,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积聚,进而由于各种火源引发爆炸。为此,原煤炭工业部1986年3月4日颁布了《掘进安全技术装备系列化标准》,该标准主要有:①局部通风实现双风机、双电源,有自动换机和自动分风装置。②实现“三专”供电,即专用变压器、专用电缆、专用开关。低瓦斯矿井实行风电闭锁,高瓦斯及突出矿井实现“三专两闭锁”。③局部通风机设专人管理,安设消音和运行状态监视装置。④安设瓦斯自动检测报警断电装置,并配备瓦斯检查员加强瓦斯检查。⑤实行综合防尘和隔爆,爆破必须使用水胶或乳化炸药,使用水炮泥。⑥炮掘工作面,使用湿式煤电钻打眼,煤电钻必须安设综合保护装置等等。1988年10月8日又颁发了《关于防止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管理规定》,对局部通风机的管理、维护、检修,安全系列化装备、一旦发生无计划停电、停风后应采取的步骤和措施、各级安监部门的监督及责任追查等都有详细规定。这些措施实施后收到了非常明显的效果,发生在掘进工作面的事故大幅度下降。以后,小煤窑的大量出现,以掘代采的非正规开采,又将局部通风引起的瓦斯事故推向高峰。黑龙江省鸡西市恒山区远华煤矿“11·25”发生的瓦斯爆炸事故,就因为该矿井3#左一掘进工作面停电,局部通风机停风,造成瓦斯积聚。来电后,未按《规程》规定,采取安全措施排放瓦斯,导致事故发生。大同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11·5”瓦斯爆炸事故也是由于51108进风巷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经常停开,无计划停电、停风后,瓦斯聚集达到爆炸界限,继续违章送电之后发生了瓦斯爆炸。
建议国家有关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或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总结整理历史上一些行之有效的标准、规定,补充完善后重新发布。
二、瓦斯防治重在管理
瓦斯事故是煤炭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杀手。在我国,无瓦斯矿井很少,无论是高瓦斯还是低瓦斯矿井,都发生过特别重大瓦斯爆炸事故。目前,我国治理瓦斯的手段应该说不少,有些设备、设施,在国际上甚至也是先进的,为什么瓦斯事故还是频繁发生呢?问题还是出在人上,出在管理上。同煤集团轩岗煤电公司焦家寨煤矿井下安设了“风、电、瓦斯闭锁”装置。设备发挥作用时,瓦斯超限是不能够送上电的。但是却有人把它拆掉,以致送电过程中发生瓦斯爆炸。所以说,人的因素是第一的,再严格的措施也要靠人去落实,再先进的设备也是靠人去管理。
1.把住瓦斯检查关
当前,在一些煤矿的管理人员中有一些模糊认识。他们认为花了那么多钱,买了那么多瓦斯监测设备,人就应该减下来了,就用不着配那么多瓦斯检查员了。其实是他们没有形成对瓦斯检查的立体概念,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各有不同的作用,不同的分工。瓦斯监测传感器能够监测到的只是一个点,采掘工作面人员随身配备的便携式瓦斯检测仪大部分在一个面使用(工作面),瓦斯检查员在一个巡回路线内检查。靠瓦斯检查员将点、线、面穿起来,就形成了立体检查,他们相辅相成。瓦斯监测监控系统保证了24小时连续监测(这是人员做不到的),瓦斯检查员在巡回路线上流动,对所有需要的地点进行检查(这是监测系统做不到的),其他配备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人员弥补了瓦斯检查员不在工作面或其他地点时的瓦斯检查。所以对他们都应该有不同的岗位责任制,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安全监察员、瓦斯检查员应该监督监测系统的使用和完好性,以及便携式瓦斯检测仪的使用情况。安全检查科、通风瓦斯区队要组织查岗,监督检查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情况,矿方要考核查岗情况。责任制的健全,监督机制的形成,有利于控制瓦斯事故的发生。
2.提高对瓦斯超限的敏感性
“瓦斯超限就是事故”,这种理念已经在很多煤炭企业得到认可。由于重视瓦斯超限的问题,避免了很多瓦斯事故的发生。但是,仍然有一些煤炭企业的负责人,对瓦斯超限麻木不仁。笔者在参加全国煤矿安全督察中,查阅一些矿井的瓦斯报表时,经常看到一些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回风流瓦斯浓度超过1%,有的高达4%,矿井负责人签阅报表时没有任何批示和表示,只是例行公事签上名字。有的连续几个月出现瓦斯超限现象,矿井负责人的签署只是“严格瓦斯管理”或“注意安全”的批示,根本没有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治措施,有些就酿成了大祸。因此,出现瓦斯超限,特别是经常超限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分析超限的原因。风量不足应该立即调整风量,将瓦斯降到1%以下。如果加大风量仍解决不了,就要研究加大瓦斯抽采力度,并配备专职瓦斯检查员加强监测。只有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中,才能控制住瓦斯事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