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第12期“热点追踪”栏目《警惕地方形成矿难瞒报机制》和《蔚县“7·14”矿难瞒报逻辑链》两篇文章发人深省。我们处在一个法治社会,每个人的生命都是有尊严和平等的。竟然有人认为死难者是没有尊严的,对死难者的遗体可以不挖出来,即使挖出来也可以运到外地处理掉,这都是河北省蔚县李家湾煤矿新井“7·14”矿难中发生的怪事。矿难发生后,不仅矿主无视法律,恶意瞒报事故,而且还有地方官员策划、参与瞒报,甚至组织所谓的“调查组”,搞假调查,写假材料,并企图贿赂上级核查人员,封锁消息。
从县委书记、县长到事故所在镇党委书记、镇长、派出所所长等,就是这些官员,形成了一条矿难事故的“保护链”。矿难演变成了一场令人发指的政难,这种官煤勾结令人震惊和愤怒!真不知这里的大小官员们是在为谁做事,为谁撑腰。权钱交易达到了疯狂的程度,地方官员为了自身的利益竟然敢置党纪国法于不顾,这是决不能容忍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