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第一季度全国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4月27日由安监总局发布。记者了解到,今年1-3月,全国共发生两起煤矿重大事故和9起煤矿较大事故,煤矿死亡人数达289人,比去年同期减少45人。上述两起煤矿重大事故分别发生在四川和湖南。
情况显示,今年1-3月,全国因各类事故共死亡13427人,比去年同期减少1354人。其中,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死亡人数3764人,生产经营性火灾死亡人数24人,铁路交通死亡人数302人,农业机械死亡人数16人。全国分别发生354起较大事故和15起重大事故。
从各地情况看,广东省第一季度因各类事故死亡1160人,为各省区市之最。四川省煤矿死亡人数38人,湖南次之,达37人。
据此前报道,今年2月3日13时20分左右,四川省宜宾市筠连县维新镇钓鱼台煤矿发生一起瓦斯爆炸事故,共造成12人遇难,12人受伤,另有1人下落不明。2月16日零时30分左右,湖南省耒阳市南阳镇宏发煤矿发生一起运输安全事故,15人死亡,3人受伤。
根据2007年6月1日正式施行的《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需要说明的是,上述“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不含水上交通、民航飞行、渔业船舶和其他事故的死亡人数,为工矿商贸、道路交通、火灾、铁路交通和农业机械五项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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