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力度不能层层衰减
2008年第9期“本刊特稿”栏目《督查后的思考》一文,对百日督查后的问题进行了归纳,特别提出,安全生产政策措施在一些单位落实时出现层层衰减的问题。从现实看,这一问题并非个案,山西省襄汾县“9·8”特大尾矿库溃坝事故就是有力的证明。百日督查时就将此库定为危库,要求立即停产。山西省安监局早在2006年就吊销了襄汾县新塔矿业公司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许可证也于 2007年8月到期,襄汾县安监局对其下了整改令。应该说层层监管举措果断,态度坚决,不应有失。但直到2008年9月8日发生事故,该公司始终没有停止过生产。也就是说,督查也好,吊销证照也好,下令整改也好,都只走了过场。从这一点讲,灭顶之灾,祸起人为,一点也不过分。
值得反思的是,在我们身边还有没有已吊销证照,又下了整改令,因为还没有“溃坝”仍继续生产的企业呢?在我们工作现场有没有违规操作却一直没有发生事故,仍继续我行我素的行为呢?各级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再也不能以下整改令为尽责了,必须言而有行,行之有效。把不尽责的责任追究放在“溃坝”之前,把“不放过”的举措落到实处,让监管的力度层层强化。
山西垣曲读者 宋平俊
整改要真改
时下,在一些单位,安全检查不可谓不多,不可谓不细。比如,规定了班组做到每天检查,车间做到每周检查,基层单位每月定期检查,还不包括临时性的和一些专项检查。然而,对照检查,又是怎样做的呢?班组多是“例行公事”,车间来个“走马观花”,基层单位是“一检了之”。对于检查中发现的要整改的问题和隐患,也多是留在口头上,写在纸张上,却难以落实在行动上,“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对于安全隐患,我们缺少的不是发现的眼睛,而是整改的决心。在一些单位,之所以大小事故频出,就是整改不落实或整改不到位造成的。
分析其原因,不外乎有三: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小隐患酿成了大事故。二是把“令箭”当“鸡毛”。将上级机关要求贯彻执行的安全文件、决定指示精神一切照抄照搬,热衷于当“收发室”“中转站”。三是检查落实不到位,缺少跟踪、验证的过程,使得一些人将需要整改的情况当“耳边风”。
四川江油读者 廖光明
安全生产绝不能有“免检”
“三鹿牌”婴幼儿奶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质检部门在蒙牛、伊利等众多知名品牌奶制品中又相继检验出了“三聚氰胺”。因此,国家断然取消了食品行业的“免检”制度。“免检”本来是对企业注重质量建设的褒奖,是对其质量稳定一致的回馈。部分企业将由对其“信任”而衍生的“免检”大肆滥用,在执行过程中使“免检”走了样、变了味,使之成为逃避检查监督的“挡箭牌”。由食品安全联想到生产安全,那就是:安全生产也绝不能有“免检”。
在现实生活、工作中,的确有一些企业、个人在安全生产中因为有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制度等,使安全生产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成为安全生产的先进单位和个人,顺势成为安全生产领域的“免检”单位和个人。殊不知,昨天的安全不代表今天的完美。在社会经济迅猛发展的过程中,也孽生了许多以前见所未见的“非传统的安全隐患和事故”。
在安全生产上绝不能有特殊的单位、特殊的环节、特种的人,无论你曾保持多么长的安全生产记录,取得多么大的成绩,都不能成为安全“免检”的理由。
河北邢台读者 马英志
年终勿忘安全
随着天气渐渐转凉,年终即将来临。根据以往惯例,此时正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因此有必要提醒人们,年终勿忘安全。
众所周知,进入第四季度,也是各行各业为了完成全年生产和工作任务而“赶活儿”的关键时刻。面对这种紧张而繁忙的经营环境,一些企业往往会自觉或不自觉地放松安全监督管理,员工们的自我防范意识也会因此而淡化,重生产、轻安全;抓效益、疏管理;忙事务、丢监督的现象时有发生。此时此刻,大家关心最多的往往是任务指标如何。正是由于这种利益关系的驱动,使之日常严格的安全管理不知不觉地放松了,事故隐患暴露了,员工的麻痹意识抬头了……只有把年终当成年初看,年终更要“双保险”,才能有效地避免产生“虎头蛇尾”现象的发生,实现安全与生产的“双丰收”。
安徽马鞍山读者 邓国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