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资格”不等于护身符

作者:山西新绛读者 段克仁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9年03月04日
点击数: 【字体: 打印文章

  近年来,为了不断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其中,包括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资格的监管,如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格认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格认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认证等。

  2008年8月26日,广西维尼纶集团公司在通过“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资格认证”后发生爆炸事故;一些“六证齐全”的煤矿难逃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可见,一些已取得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资格的生产经营单位仍难逃发生重、特大事故的灭顶之灾。目前实施的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资格究竟能发挥多大的实际效能?值得反思。

  发现、选拔人才不仅要看学历,更要看重实际业务、管理等能力。实践活动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更是衡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效的唯一标准。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资格的认证仅仅表明某一个时段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既不表明未来安全生产管理会处于“一成不变”的静止状况,也不意味安全生产管理可以“一劳永逸”。生产经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资格的认证,不等于从此可以“高枕无忧”,不等于不需要安全生产管理的动态监管,不等于不需要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机制。

  严峻的安全生产现实表明,生产经营单位取得安全生产市场准入资格的认证不等于拿到了安全生产的“护身符”“保护伞”。在安全生产领域中,安全投入和安全效益同样遵循“投入产出”法则。有一份耕耘,才会有一份收获。

  北京海淀读者 俞胜章

  编辑 宁 远

  (2009年第1期读者有奖评刊表见115页)

责任编辑:小洋葱





下一篇:没有了!
相关信息
  • 为大型企业提供安全关键技术支撑
  • 再见啊!《劳动保护》杂志
  • 读者之声
  • 读 者 之 声
  • 读 者 之 声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最新排行
    最新推荐
    论坛精华
    问吧精华
    博客精华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