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支护设备。包括液压支架、气垛支架、单体液压支柱、切顶支柱、摩擦支柱、金属顶梁、锚杆(索)、乳化液泵、液压支架用胶管等。
(12)采、掘机械及配套设备。包括采煤机、掘进机及其电控装置等。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实施成效
通过10多年的发展,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工作取得了重大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管理制度已深入人心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必须申办安全标志,无安全标志的产品不能下井,已成为生产厂家、煤矿用户、安全中介机构及相关管理部门、监管监察机构人人皆知的规定。安全标志已成为鉴别合格产品和使用安全产品的重要依据。
2. 提高了煤矿矿用产品的准入条件,有效促进了煤矿安全生产
自1992年以来,煤矿发生的重特大恶性事故中,未发现与已获安全标志产品的安全性能直接相关的致因。
3. 促进了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贯彻执行
纳入安全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煤矿安全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规定;在国家提出新的要求,或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修订时,必须在规定时间完成换标工作,否则依法撤销安全标志。通过这种管理制度,有力地促进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时和全面的贯彻执行。
4. 规范了技术文件及其质量保障体系,提高了矿用产品的整体水平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贯和安全标志申办,强化了矿用产品生产企业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对矿用产品质量和安全性能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技术审查,有效地规范了生产企业的技术文件;通过现场评审,规范了企业的生产组织和质量保障体系;通过监督检查,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地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据初步统计,安全标志申办中,50%申办企业初审时经过整改,淘汰率约占4%;85%的技术文件经过1次或以上的修改,淘汰率约占8%;88%现场评审经过了整改;产品检验不合格率占申办产品数的3%,涉及企业约占申办企业的6%。
5. 为煤矿企业设备选型、购买、使用具有安全保障的矿用产品提供了依据
安全标志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对遏制假冒伪劣产品进入煤矿井下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使游离于国家安全监管之外的产品越来越少。
6. 为煤矿安全监察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安全标志已成为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对煤矿矿用设备的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是安全评价机构、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对在用矿用设备安全性评估、检测的重要参考。
7. 促进了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整体技术水平和能力的提高
在实施安全标志管理过程中,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办公室通过多种形式的技术研究和讨论,统一了对标准的认识,提高了整体技术水平,也弥补了目前国家在这一方面的空缺。
编辑 冯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