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京召开的两会上,列席两会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李毅中穿梭忙碌,一边听取各位委员、代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一边就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几个热点问题阐述了自己的看法。
死亡指标是1个约束性指标
目的是为了必须少死人
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死亡率,我国安全生产的4个控制指标因为个个带着1个“死亡”,所以备受社会关注。有人说现在每年下达“死亡指标”,必然会导致一些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不利于国家真实、准确地统揽全局,制定应对措施。还有人索性将“死亡指标” 称为是在年初就开具了“死亡通行证”,签发了“死亡通知书”,是在“预约死亡”。
这个被一些人蒙上感情色彩的“死亡指标”,它的初始目的和实际功效又如何呢?
李毅中强调:“死亡指标”是1个约束性指标,下指标的初始目的不是为了要死亡多少人,而是为了必须少死亡多少人。因为事故死亡客观上还是不能避免的,关键是要努力做到少死人。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体现的正是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通过遏制事故体现出尊重生命。另外,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GDP之类的预期性指标是不同的,前者是要“争取”实现,而后者是“必须”要控制,不能突破。二者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
社会上部分民众对于“死亡指标”的异议,多半出自于对其不了解,或者是没有深入的了解。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已经搞了2年了,效果是好的,是明显的。从2003年起,全国事故总起数和死亡人数都是逐年下降的。2005年,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之2004年又分别下降了10.7%和7.1%。除了渔业船舶外,其他行业和领域死亡人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特别是全国有29个省份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都在控制指标以内。
有人质疑下达“死亡指标”会导致事故瞒报现象的增多,但这不是控制指标本身的错, GDP指标也会造成谎报。所以,不能因噎废食,而是要采取各种措施,尽量减少瞒报。
实际上,引起民众争议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也并非中国首创。衡量安全生产,国际上有通用指标,各国也有适合本国国情的评价指标体系。李毅中介绍说,一般来讲,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有绝对指标,如事故死亡人数等,还有相对指标,如中国现行的这4个指标,有的国家还采用百万工时死亡率等。
从2004年起,国家开始逐步构建安全生产指标控制体系,并将控制指标完成情况纳入干部考核内容,当时提出的是事故死亡总人数的下降。目前, 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和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已经被列入“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包含这2个指标在内,加上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总计4个指标被纳入到国家的统计指标之中,这也充分表明党和政府对推进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有着坚定的信心和决心!
煤矿百万吨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指标现在已经被分解到各地,各地正在层层分解、最终落实到基层和企业。而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要经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查和批准“十一五”规划纲要后,再分解到各个地方去。按照“十一五” 规划,到2010年,我国要力争实现纲要草案中提出的亿元GDP生产事故死亡率下降35%,工矿商贸10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下降25%的预期目标。
事故瞒报 依然存在
2005年,全国煤矿事故遇难5 986人,同比下降0.7%。但1次遇难10人以上特大事故抬头,遇难人数同比上升66.6%,其中百人以上死亡的矿难达到4起。有人说,大事故发生率上升,小事故次数下降,不符合正常的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这里面可能另有隐情。还有专家说,2005年重大生产事故频繁发生,但总体事故死亡人数下降,这个反差并不正常,里面可能存在小煤矿瞒报小事故的情况。
李毅中指出,2005年在打击煤矿瞒报事故上非常严厉,但这并不表示里面就没有瞒报现象存在了!一些唯利是图的矿主,事故前无法无天,违法、违规、违章蛮干,出事后,转移藏匿遇难矿工遗体,逃避责任。现在,随着信息透明度不断加大,对大事故现在一般都不敢隐瞒,也隐瞒不住了,但小事故却依然存在瞒报现象。新的一年,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力度,狠抓监管,尤其要严厉惩处瞒报行为!
安全生产 也是政绩
2005年,安监总局制定实施了7项断然措施、12条治本之策;打响了瓦斯治理和关闭不合格煤矿2个攻坚战;清查官煤勾结;倡导将死亡矿工的赔偿金提高到20万;对煤矿实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
在大刀阔斧的治理整顿下,200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