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女工李某上夜班时,前往厕所解便。因路被临时开挖小沟,加上灯光昏暗,李某不慎跌伤,导致二级残疾。事后,李某要求给予工伤待遇。我们认为,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是指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而厕所不是工作场所,上厕所也与本职工作无关,故李某不构成工伤。请问这样处理对吗?
最佳答案:工作期间去厕所捽伤应申请工伤认定,工作场所不应理解为工作岗位,上厕所是生理需求,因此公司还是及时到工伤认定部门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千万不要超过申请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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