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班在开工前,必须严格执行“三位一体”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2.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发现片帮、零皮、悬顶等不安全隐患,班组长必须立即组织人员站在安全地点用长柄工具进行处理,待安全后可继续作业,必要时可打锚索支护。
3.所有绞车必须符合完好标准,四压两戗必须齐全牢固,钢丝绳不得有断丝股现象,更不准挽圪塔,否则必须立即更换。
4.各部绞车必须声光信号齐全畅通,所有绞车使用地点有独立的联络信号,信号不得混用。
5.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得开车。
6.开动绞车前,司机要详细检查绞车的完好状况以及钢丝绳的麽损程度,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处理,待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开车时,司机要集中精力,认真观察绞车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车处理。
7.撤、窜、稳支架时,人员不得进入钢丝绳通道,并设专人在在安全地点设警戒,以防断绳伤人。
8.撤架时,在被撤支架15m左右内不许任何人进入,绳道内其它架处人员必须隐蔽在支架内,确认安全 后,方可开动撤架回柱绞车。
9.当用链条拴支架车身时,链条必须用链接环和螺丝同时联接。
10.撤架前必须将撤支架上方的木梁或钢梁用掩护架挑柱,然后回撤梁下单体支柱。
11.撤架前的支护保护作业
(1)旧切眼靠采煤侧1.5m处,从尾部至头部打一排锚索加固顶板,间距2m一根。锚索长度为8.5m,锚深8m。
(2)旧切眼靠采煤侧0.5m处从尾部到头部打一排单体液压支柱,柱与柱之间为1000mm。一梁两柱。
(3)旧切眼处两顺槽从头尾开始20m范围内及所有裂隙要用锚索及钢带吊顶,,钢带两端各吊一根锚索布置在裂隙两侧,1.5m一组。
12.在撤架过程中,古塘悬顶超过2×5m2㎡时,支架与采空区侧每隔5米设木垛一座,用方木垒成井字架,接顶背紧背牢,木垛必须垒在实底上,不得将木垛摆放在浮煤上,木垛(1200×150×150mm)也可根据顶板实际情况进行支护。
13.撤架时,支设的堆柱每隔1.5m一组,迎山角为3o-5o,做到迎山有力,以防顶板塌落时将堆柱推倒。
14.在撤架过程中,遇破碎顶板有夹襄支架情况,使支架难以撤出时,此处的钢梁不予回收,若在回收钢梁时,尽管按本措施规定进行回收,仍有严重危胁人员安全时,此处的钢梁不予回收。
15.在撤、窜、稳支架期间,工作人员必须密切注意板顶的变化情况,发现问题必须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作业。
16.窜架时碰倒的柱子必须立即将其扶起支牢,必要时调整拉架方向。
17.在吊装峒室起吊、组装设备时,严禁周围和吊装梁下站人,人员必须在其5m以外,以防意外伤人。起吊前必须详细检查吊装梁、滑轮等是否牢固可靠,发现问题即时处理,确认安全后方可工作,起吊或放重物时,必须慢起慢放,用麻绳拴好重物且拉住以防回摆伤人。
18.采用绞车运送设备时,必须同时使用两部绞车对拉,前面绞车拉,后面绞车缓慢压闸,以防跑野车,重平板车每钩拉放一辆,空手板车每钩最多不超2辆,同时绞车速度要均匀,车辆连接装置要牢固可靠,在有坡度的地方运输时,必须设置可靠的防跑车装置,停车时,必须打好眼棒或设置可靠的防跑车装置。
19.所有绞车信号规定为:一声停,二声正开,三声倒开,乱钟-有事故。
20.在前移掩护支架时,必须使用远方操作,距离不得低于15m。
21.所有撤、稳支架人员必须明确工作任务,坚持安全第一,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在工作中一定要服从负责人统一指挥,严禁私有行动,严禁进入非工作区域,以免发生意外。
22.每班开工前,首先要对所使用的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完好无失爆,灵活可靠,信号准确畅通后方可开始作业,严禁无信号工作。
23.窜、拉、吊、稳设备时,前进方向,设备车两侧,钢丝绳侧,起吊物下面不准有人停留和工作,防止断绳、脱钩、落道。倾斜、跑车等事故发生。
24.用吊链或回柱车,吊、卸、拉放物料、设备时,吊链及绳轮的固定点要牢固可靠,固定点承受的拉力要大于起吊物的重量,防止拽脱伤人或损坏设备、物料。设备一定要与起吊设备联接牢固可靠。
25.人工装、卸、搬运物料、设备时,一定要轻拿轻放,同拿同放,统一行动,号令一致,以防砸脚碰手等事故发生。
26.卸料时要注意周围人员、设备、电缆,防止碰伤人员或损坏设备及其它设施,卸料要卸在指定地点,所卸物料不得阻碍通风、行人等。
27.115-105工作面稳架时,必须稳成一直线,架间距1.5m。
28.在用打眼放炮处理被压支架时,必须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联锁放炮制”放炮时,必须放小炮,一次只准放一个炮眼,并且放炮前班组长必须亲自布置专人在所有通往放炮地点的通道设警戒,警戒线设在距放炮地点80m以外的安全地点,放炮母线长度不得低于直线150m,放炮员及其它人员必须全部躲到距放炮点150m以外的安全地点以后,才准放炮。
29.搬家期间,各班班组长、电钳工必须佩戴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并吊挂在工作地点,距顶板不超过30厘米,距巷帮不小于20厘实,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报警仪报警,此时跟班队长及班组长必须立即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且立即向矿、队值班人员汇报,以便采取措施。
30.撤架期间,通风科必须每班每班派专人检查1808面各作业点供风情况,若风量达不到要求时,由通风区长负责即时采取措施。
31.搬家期间,115-105工作面各作业点必须有专职瓦斯员按规定进行检查,发现有害气体浓度超限时,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把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通知矿、队值班人员,以便采取措施。
32.在撤稳支架期间不得损坏通风设施,一旦通风设施损坏必须立即停止作业,维修好后方可作业。
33.支架及设备车调向时,严禁人员在其附近作业或停留。
34.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制度 。
35.旧切眼处两顺槽从头尾开始20m范围内及所有裂隙要用锚索及钢带吊顶,钢带两端各吊一根锚索布置在裂隙两侧,1.5m一组。
36.交接班时,新、旧切眼各部绞车必须摘勾。
37.运送设备时的跟班人员,必须随车外绳外侧3m,要随时观察运行车辆前后情况,行车时沿路不允许有运架无关的人员行走或工作。
38.运送设备的空。重车绝对不允许乖人。更多煤矿安全技术请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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