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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关于开展2013年新疆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各地州市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大中型企业:

  按照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公安部、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今年6月,自治区将与全国继续同步开展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打非治违”、“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自治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于2013年6月1-30日在各地州市、自治区有关部门和中央驻疆企业、自治区大中型企业同时开展。

  四、组织机构

  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由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工会、团委共同主办。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具体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区、各部门、有关行业和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活动内容

  (一)全区性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集中收听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议。动员全区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充分认识“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重要意义,按照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的统一部署,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提升辖区内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消除安全生产隐患,为加快推进新疆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两大战略任务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2. 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各地州市、各部门、各单位本着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务求实效的原则,组织开展好本地、本单位的宣传咨询日活动。根据公众实际需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和咨询活动,举办丰富多彩的公益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品,布置安全生产知识展板。

  3.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9日)。各地州市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

  4.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16日)。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要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和所管行业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学校创建活动。各地州市、各单位组织放映电影《安监局长》和大型安全生产宣教片《职责》活动,组织举办“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5.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协调中石油在自治区举办大型应急演练活动。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各单位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6.“全国安全生产万里行”新疆行活动(6月17-27日)。配合“安全生产万里行”新疆行活动组委会,深入新疆部分地州市,以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石油石化等行业领域为重点,深度宣传报道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安全基础建设、深入推进“打非治违”行动、落实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情况。“安全生产天山行”活动与“安全生产万里行”新疆行活动合并开展。有关地州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7.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演讲比赛活动(6月1-17日)。各地州市、各单位积极动员从业人员参加演讲比赛活动,选拔出本地、本单位优秀演讲员参加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组织的决赛活动。通过决赛选拔出若干名全区优秀选手,随同“安全生产万里行”新疆行活动开展巡回演讲,向更多的人传递安全理念,使更多的人受到安全教育。

  8. 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宣传活动(6月1-30日)。各地州市、各有关部门、各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9.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6月1-30日)。各地州市、各部门、各单位通过报纸、网络等载体,广泛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安全和谐发展的浓厚氛围。

  (二)行业性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年示范岗创建”及创建“平安校园”等活动。

  2.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宣教活动。

  3.各级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自治区教育厅、消防总队对2010-2012年被评为“全国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的学校进行抽查,加强跟踪管理。有关地州市、相关部门和单位积极配合相关工作。

  (三)区域性活动

  各地州市、各部门、各单位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区性活动。同时,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面向基层单位开展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州市、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安全监管局等六部门提出的要求,本着“早计划、早安排、早落实”的原则,层层制订“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确保“人员、经费、措施”的落实。

  (二)创新形式,提高实效。要在党的十八大精神指引下,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活动主题,结合今年自治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不断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和内容,以群众喜闻乐见、易于参与的方式,大力开展宣传报道和教育培训活动,使宣传教育工作既有广度,又有深度。

  (三)结合实际,抓好落实。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并实施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和工作安排,采取有力措施,广泛动员从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积极参加。要积极推动基层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建立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

  (四)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积极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和信息交流。通过报刊、广播、电视和手机短信、互联网等大众传媒,以创办专栏、制作专题、播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广泛宣传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坚持正面团结鼓劲,宣传报道安全生产战线上的先进经验和典型事例,积极引导媒体,形成舆论强势。

  (五)畅通信息,及时总结。各地州市、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信息的跟踪调度,及时掌握相关动态。请分别于4月30日和7月10日前将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自治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吴凡奎

  电话:0991-2838257 0991-2813197(带传真)。

  地址:乌鲁木齐市健康路253号,邮编:830002。

  电子信箱:wfk@xjsafety.gov.cn

  自治区党委宣传部 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自治区公安厅 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

  自治区总工会 自治区团委

  2013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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