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黔安监办〔2013〕81号
各市(州)党委宣传部、安全监管局、公安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总工会、团委、妇联,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各煤监分局,省各产业工会,各有关企业:
根据《中央宣传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为我省实施安全生产三年攻坚打下坚实基础,现就全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国家和省关于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继续深化和推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我省安全生产三年攻坚各项目标任务的实现,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三、组织机构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生产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贵州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贵州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组委会),负责指导全省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研究决定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省组委会组成:
主 任:李尚宽 (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副主任:叶文邦 (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黄小兵 (省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省安全生产监管局副局长)
谢 念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邹碧声 (省公安厅副厅长)
张 超 (省广电局副局长)
李嘉麟 (省总工会副主席)
肖明龙 (团省委副书记)
杨 玲 (省妇联副主席)
姜世文 (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副巡视员)
省组委会在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管局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全省各地、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具体组织开展各项活动。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全国性活动为: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
2、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
3、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4、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5、安全文化周活动;
6、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7、“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启动仪式在新疆举行);
8、“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安全文化征文和“打非治违”知识竞赛;
9、“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展及第三届全国安全书画展;
10、“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征集评选活动。
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分全省性活动、行业性活动和区域性活动。各市(州)、县(市、区)、各相关部门和各生产经营单位既要按照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全国性、全省性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尤其要发挥好各相关单位的宣传优势,组织开展好本地区、本行业的活动。
(一)全省性活动。
1、“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及首日活动(5月31日—6月1日)。省组委会在贵阳设视频会主会场、各市(州)设分会场,组织收看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政府领导在主要新闻媒体上发表署名文章或讲话;省组委会办公室通过安全生产手机信息报平台向全省发送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信息,向全省各生产经营单位发出安全生产倡议书。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设活动专栏,宣传报道全省各地首日活动情况。
2、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加大《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的宣传力度。各产煤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对煤矿企业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让每一个矿工都知晓。要组织煤矿企业张贴悬挂“双七条”规定、宣传挂图,发放宣传卡片、知识读本;组织开展“守铁律、尽职责、严管理、树形象”为主题的知识竞赛、警示教育、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的宣教活动。省组委会办公室组织省内媒体开展宣传报道,发掘典型模范,宣传好的经验做法。
3、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日—9日)。省组委会组织省安监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消防总队、省交通运输厅、省住建厅、省教育厅等部门,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设置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展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组织辖区内企业尤其是近期发生事故的企业集中开展警示教育活动,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通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进一步深化安全管理工作。
4、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省组委会在遵义市设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主会场,各市(州)、县(市、区)设分会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安全知识、技术装备应用、职业卫生、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省组委会将邀请省领导和组织省有关部门参加宣传咨询日主会场活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参与当地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设立咨询台(位)、发放宣传资料、提供现场咨询。
5、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题活动。以配合全省保护煤矿矿工生命安全特别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月期间,由省安委办组织督导组,对各地、各相关单位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宣贯、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标准化建设、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煤矿“六大系统”建设、安全文化示范创建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6、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日—16日)。围绕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家安监总局《安全文化建设“十二五”规划》、《贵州省“十二五”安全文化建设纲要》和《贵州省安全文化建设工作方案》,一是省安委办通过督导检查,指导、推动全省安全文化示范矿区、示范企业、示范社区、示范乡镇、示范校园、示范客运站、示范工业园区、图书工程创建工作;二是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及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宣传,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等;三是积极配合“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组织观看《生命监管》、《安监局长》、《零的神话》等安全生产题材影视片;四是发掘、宣传报道我省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先进人物、典型事迹,宣传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五是开展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活动,提升企业安全生产自律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六是各地区、各相关部门、各企业开展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并组织各类安全文化宣传、文艺演出、安全培训、法制教育等,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安全文化。
7、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日—23日)。6月9日全省咨询日活动开幕式结束后,遵义市将在桐梓县金赤化工有限公司举行危化品应急救援演练。各地、各有关部门及相关企业在活动周期间要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着眼于应急救援基础和体系建设,提高科学施救和应急救援能力。注重将从业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8、开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岗位练兵活动。全省安全监管监察系统及相关部门要组织执法人员深入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执法业务技能培训和竞赛,进一步提高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
9、开展安全生产月相关竞赛及宣传活动。省组委会负责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知识竞赛、“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安全文化征文活动、“安全生产月”好新闻征集评选活动、“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及安全书画展等活动。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多种形式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理念、安全文化、安全知识送到基层。各地、各相关部门要积极组织和参加各项活动,做好筛选和上报工作。
10、安全生产科技周活动。“安全生产月”期间,我省将举办第十二届中国贵州煤矿安全生产技术装备展览会暨第三届中国贵州能源产业博览会,为企业提供安全生产先进技术和装备展示平台。同时,省组委会办公室将举办安全科技视频讲座,宣传科技强安战略。各地、各相关部门和有关企业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采取现场参观、安全科技产品推介、经验交流会等方式,大力推广应用先进适用的安全科技产品、装备和技术。
(二)行业性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继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安全文明家庭”活动。发动企业职工立足岗位进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危害隐患排查、开展安全技能比武活动。深化安全文明家庭创建,将安全文化渗入每一个职工家庭,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和员工家庭和谐。
2、安全监管、煤炭、国资等管理部门围绕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国有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开展对我省煤矿特别是国有煤矿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推进加强国有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十条措施的落实。
3、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开展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认真落实《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整顿行动方案》,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4、公安消防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和《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宣传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开展排查隐患、专项整治、事故应急演练。
5、教育部门要结合我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继续深化“安全文明校园”建设,推动安全文化进校园,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自救能力。
6、各相关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宣教活动。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特种设备、冶金、民航、铁路、水上交通等开展安全专项治理,提升抵御风险、防范事故能力。加强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提升企业保护职工生命健康的意识。
7、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生产宣传报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开辟专题网页栏目等形式,充分发挥地方媒体的宣传作用,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力和覆盖面。
(三)区域性活动。
区域性活动指省内各市(州)、县(市、区)、各有关部门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的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活动中要坚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建设、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创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科技“四个一批”落实等工作,强化安全保障能力。
各地、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解决难点,深入基层开展活动。根据实际,布置安排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安全标准化推进周、职业卫生宣传周、中小企业安全管理促进周、安全生产科技周、安全文化建设周等活动,面向基层单位开展宣讲报告会、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文化和科技成果到基层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五、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筹划。各地、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省组委会的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联系,提早谋划,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要落实责任,认真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度工作绩效考核。省组委会将按《贵州省“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对各地、各相关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积极利用各类媒体、文化阵地,组织新闻单位安排时段和版面,围绕“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坚持正面引导,大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树立安全理念,传播安全知识,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三)创新形式,注重实效。各地、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活动总体要求,结合自身特点,不断创新安全生产宣传形式。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增强活动的趣味性、吸引力和感染力,务求取得实效。
(四)加强协调和信息报送。各地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和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活动的指导、协调和服务,做好信息的统计、分析、报送。各市(州)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省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于4月30日和7月4日前以纸质文件和电子文本形式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包括报纸、新闻稿件、节目光盘等相关资料);安全月期间,每周将活动动态或简报报送至省组委会办公室。
省组委会为具体活动开展编制《贵州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南》,请各地、各相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在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专栏下载。
省组委办联系人:谌 灏 李文武
联系电话:0851-5514450 5510396(传真)
联系地址:贵阳市宝山南路564号贵州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
邮政编码:550005
网 站:贵州省安全生产信息网(www.gzaj.gov.cn)
电子邮箱:gzxjzx@163.com
贵州省委宣传部
贵州省安全监管局
贵州省公安厅
贵州省广播电影电视局
贵州省总工会
共青团贵州省委
贵州省妇女联合会
201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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