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四川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按照中宣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部署,结合四川省实际,现就开展今年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四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面向操作手),力戒形式主义,切实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基础 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13年6月1日至30日及其前后,在各市(州)、省直有关部门、中央在川和省属重点企业同时开展。
四、活动形式和内容
“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国性、全省性、行业性和区域性活动四部分。
(一)全国性重点活动
1.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5月31日);
2.“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论坛、安全文化征文和“打非治违”知识竞赛;
3.“以人为本,聚焦安全”全国摄影展及第三届全国安全生产书画展;
4.“安全生产月”暨“安全生产万里行”好新闻征集评选活动。
(二)全省性重点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6月9日)。创新形式和内容,深入基层,结合公众实际需要,务求实效。要注重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安全趣味运动会、展览展示、志愿服务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12〕35号)、《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政策法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应用等方面咨询与服务。
2.开展“安全生产天府行——安全责任落到操作层”巡回报告活动。以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的正反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组织企业集中开展自我教育,进一步推动企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落实。省政府安办将组织报告团,并邀请媒体记者,举行巡回专场报告会,形成全社会落实安全责任、夯实安全基础的大合唱、大联动、大氛围。
3.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各地区要按照“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各产煤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公益作品创作大赛。继续面向全社会开展安全生产公益作品创作大赛活动,激发全社会安全文艺创作热情,创作富有专业性、艺术性、时代性的平面类和视频类安全公益作品。
5.开展“与安全同行——身边的安全故事”有奖征文活动。通过让广大职工、安全生产工作者讲述发生在自己身边或亲身经历的真实故事,多层次、多侧面地阐述安全生产事故危害性,进一步增强广大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增强广大安全生产工作者的使命感。
6.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6月3—9日)。各地区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省安办组织制作的《关爱生命、拒绝违章》警示教育片和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以及《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等警示教育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生产工作。
7.开展安全文化周活动(6月10-16日)。各地区和企业要开展基层职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宣传活动,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及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夯实安全生产文化基础。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结合实际组织各类文艺演出、法制教育等活动,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文化,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
8.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6月17-23日)。各地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三)行业性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和教育行政部门等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以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各级公安、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利、质监等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工作特点,积极组织开展相关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各级宣传部门要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四)区域性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既要按照全国、全省组委会统一部署,组织开展好警示教育周、安全文化周、应急演练周等活动,也要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具有区域特色的活动,如隐患排查周、安全培训周、标准化推进周、安全社区推进周、中小企业宣传促进周等。要把“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与日常安全宣教工作、与解决安全发展中的突出问题相结合,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安全培训与职业健康知识普及、安全基础建设、标准化创建、科技成果推广等活动,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安全社区建设、中小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安全科技“四个一批”落实、职业病防治等工作,强化安全保障能力。面向基层单位开展宣讲报告、展览、研讨交流、歌咏比赛、文艺演出、影视放映、送安全科技成果到基层等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宣传活动。
五、组织机构
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公安厅、省广播电影电视局、省总工会、共青团四川省委、省妇联共同主办。
由各主办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新闻机构负责人组成“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省组委会),负责宏观指导、研究决定有关重大事项。
全省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于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指导、协调、督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中央在川和省局重点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承担部分大型宣传教育活动的具体落实工作。
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确保“安全生产月”相关活动有序高效开展。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指导,抓好动员。要提早谋划本地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切实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并加强督促指导,实现“上下联动”。
(二)科学组织,抓好落实。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同时,注重结合各自实际开展针对性强、吸引力大、易于参与的宣教活动,确保工作重心不断下移,关口不断前移。
(三)媒体互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各类主流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手机报、公交地铁广告、楼宇电视、网络、微博等新媒体,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宣传。市、县级主管领导还可通过发表电视、广播讲话、署名文章及做客网站等方式,进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和专题宣传。
(四)统筹协调,强化考核。要将活动方案、总结、活动信息和文化宣传产品及时报送到组委会办公室,以便汇总归纳、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各地区、各单位要按照《四川省安全生产宣传工作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川安监〔2013〕66号),加大辖区内“安全生产月”活动考核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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