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豫安委办﹝2013﹞2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各成员单位,中央驻豫和省属企业:
现将中共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广电总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 《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
一、做好舆论发动
各市、县要在“安全生产月”启动之际在当地广播电台、报纸等发表市、县领导和安全监管局长答记者问或署名文章,部署安全生产月工作重点,通报安全生产形势,解答群众关心的安全生产难点、热点问题。在厂矿、企业、社区、学校及人口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推出“安全生产月”主题及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微电影、公益广告等一批优秀的安全生产宣教产品,普及事故预防及应急避险知识,努力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二、开展好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
各产煤市、县,省骨干煤炭企业,地方煤炭主体企业要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提出的“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013年省会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郑州市举行,其他省辖市也要根据公众实际需要组织开展好宣传咨询日活动,邀请市领导、“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及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
四、开展好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和书画展
各市、县要将知识竞赛、摄影比赛和书画展作为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具体举措,广泛发动,积极组织群众参加第五届安全生产知识竞赛、“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比赛和书画展。各市、县将优秀摄影和书画作品报送至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统一参加全国摄影展和书画展。
五、开展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交通等重点行业以及学校、商场及人员密集场所要按照《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方案》(安组委办〔2013〕6号)的要求,根据自身行业性质和特点,制定详细演练方案,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开展好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各市、县要组织动员辖区内各类企业,通过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各类主题宣传片,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
七、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及时上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好经验、好作法,收集整理在各种媒体上公开发表的“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新闻稿件。安全生产新闻通讯员要积极报道所在地市的安全生产月活动,踊跃向两报两网一刊(中国安全生产报、河南法制报安全专刊、人民网、河南省安全生产网、河南安全杂志)投稿,省“安全生产月”组委会办公室将筛选优秀新闻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好新闻评比活动。活动方案、总结及好新闻(原件、电子版)分别于5月20日前和7月10日前报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活动总结要附图片,以便汇编成册。
联 系 人:丛红军 邹 瞻
地 址:郑州市金水路16号省工会大厦703室
邮 编:450003
电 话:0371-65866810(传真)
邮 箱:hnajjfgc@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3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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