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加快实现根本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1.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2.活动时间:5月3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省各市、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同时开展。
三、重点活动安排
(一) 举办全省“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暨新闻通气会
1.活动时间:5月31日。
2.活动内容:发布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二)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各地区在开展以“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为主题的百日宣教活动的基础上,按照“铁规定、刚执行、全覆盖、真落实、见实效”的要求,进一步采取多种形式和手段,深入宣传贯彻《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8号)和煤矿安全生产“七大攻坚举措”(统称“双七条”)。各产煤地区和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与督导相结合、培训与执法相结合、表扬先进与惩戒落后相结合,多渠道、多层次深入推进“双七条”在所有煤矿得到切实执行并见到成效。
(三)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
1.活动时间:6月3日至6月9日。
2.活动内容:各地区要组织动员辖区内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集中起来开展警示教育活动。要通过建立区域、企业的警示教育展馆(厅),举办事故案例和事故模拟教育展览,组织观看主题宣传片《安全发展,成就辉煌》和警示教育片《伤逝》、《职责》、《生产安全事故典型案例盘点(2013版)》,组织反思大讨论等形式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对典型事故进行剖析,吸取事故教训,讲解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推动安全工作。
(四)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1.活动时间:6月9日。
2.活动内容:利用各类媒体、12350热线、展览展示和现场解答等多种手段,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煤矿安全“双七条”等政策法规、职业卫生、安全知识、消防知识、技术装备应用、防护产品使用等方面咨询与服务。
(五)举办安全文化周系列活动
1.活动时间:6月10日至6月16日。
2.活动内容:一是各地区要在文化周期间,指导、推动所辖区域内的安全文化示范企业、示范乡镇、安全发展城市、安全社区、平安校园创建活动;二是各地区要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零的神话》;三是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四是举办“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征文活动;五是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举办“以人为本,聚焦安全”摄影展、书画展、安全文化征文活动,推出“安全月”主题展板、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展板。
(六)开展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
1. 活动时间:6月17日至6月23日。
2.活动内容:按照全国统一部署继续开展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省里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泄漏演练。各地区、各单位要广泛开展不同层级、形式多样的应急演练,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增强应急意识,掌握处置要点,提高科学施救和事故灾难应急救援能力。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相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灾、逃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举办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
1.活动时间:6月24至6月30日。
2.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知识1000题网上知识竞赛和组织参加全国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知识竞赛。
(八)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
活动内容:在全省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发挥广大职工和青年在安全生产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推进岗位达标、专业达标,企业达标,夯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九)在省主要媒体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1.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2.活动内容:在“安全生产月”期间,省直主要新闻单位在重要版面、重要时段广泛报道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法律法规知识、安全常识、基层先进典型和安全生产活动情况,刊播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把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户外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设施和手段,加大对“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等内容的公益宣传;集中开展全民安全教育行动,广泛深入地开展安全文化进企业、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的“六进”活动,弘扬安全发展理念,普及安全基础知识,传播安全文化,营造全社会“关爱生命、关注安全”浓厚氛围,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工作再上新台阶。
(十)发送安全生产公益短信活动
活动内容:在6月份从《安全生产格言警句》一书中,选取一批短小精悍、通俗易懂、知识性强的安全生产公益短信进行集中播发,营造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社会氛围。
四、组织机构
由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安徽煤监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单位联合组成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见附件),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有关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市、县(市、区)活动内容和形式原则同省里同步,同时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具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并抓好组织落实。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生产月”组织机构、经费落实到位、责任到人,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级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广泛发动,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建立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纵向上下协作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利用手机报、公交楼宇电视、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各城镇(社区)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活动氛围。省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要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市、各部门、各企业要善于总结经验,总结推广好经验和好做法,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活动信息和活动总结及时报送到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以便全面掌握各地活动方案,及时推动各地开展活动;省政府安委办将严格按照皖安办〔2012〕56号文件要求,加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力度,同时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内容,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省政府安委会将对工作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各市政府安委会、省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5月10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3日前)书面和电子报送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地址:合肥市马鞍山路509号省安全监管局政策法规处。
邮编:230002 联系电话:0551-62999523(带传真)。
电子信箱:ahajjzhc@163.com。
附件
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张海阁 (省安全监管局 局 长)
副主任:郎 涛 (省委宣传部 副部长)
李成聪 (省公安厅 巡视员)
马 雷 (省广电局 副局长)
吴卫龙 (安徽煤监局 副局长)
阮怀楼 (省总工会 副主席)
周 密 (团省委 副书记)
邢江霞 (省妇联 副主席)
李大华 (省安全监管局 副巡视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李大华(兼)(省安全监管局 副巡视员)
办公室副主任:吴学海 (省安全监管局 政策法规处长)
刘承斌 (省委宣传部 副调研员)
胡庆峰 (省公安厅 安管办副主任)
何 鸣 (省广电局 宣教处处长)
柳兴江(安徽煤监局 政策法规处长)
张风生(省总工会 劳保部部长)
单 强(团省委 城青部部长)
许凤琴(省妇联 发展部部长)
胡 明(省安全监管局 办公室主任)
吴家斌(省安全生产宣教中心 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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