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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按照《中央宣传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开展2013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3]37号)的要求,今年6月全国将开展第12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确保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深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年”活动为主线,以落实“一个统领、两个强化、六个重点推进”(以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强化安全生产体系建设,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企业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专项整治、打非治违、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队伍能力提升)为重点,创新载体,注重实效,积极开展内容形式新颖、宣传效果明显、社会广泛参与的宣传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部门及全社会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有力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提供精神动力、强化舆论支持、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主题是“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时间从2013年6月1日至6月30日。

  三、活动形式及安排

  今年我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分为全省性、行业性和区域性活动。

  (一)全省性活动。

  1.5月31日, 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动员视频会议后,举行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和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在长部分中省属企业负责人参加。各市(州)启动仪式由市(州)自行组织实施。邀请有关媒体进行宣传报道。

  2.6月1日至30日,开展煤矿安全“双七条”专题宣贯活动。组织专家组分别深入吉煤集团等国有重点企业及小煤矿相对集中地区,对煤矿安全“七条规定”和“七大攻坚举措”进行宣贯,同时,指导帮助企业诊断、研究、解决贯彻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督促检查贯彻落实。

  3.6月1日至30日,开展《培训决定》专题宣讲活动。在全省统一部署开展《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宣贯活动的基础上,省安委办专门组织宣讲团深入各地区,重点对中小企业负责人及安全管理人员进行集中组织宣讲培训,切实提高其理解认识和贯彻落实的能力水平。

  4.6月3日至9日,开展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在全省各市(州)、县(市、区)普遍开展形式多样警示教育活动的基础上,省安委办重点在长春、吉林、通化、白山、延边5地组织社会各界(每个地区不少于1000人)观看“安全生产月”主题宣传片、事故警示教育片等。

  5.6月9日,组织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各市(州)采取“一城多地”式(一个城市在10个以上广场、社区)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以挂图、宣传板、图片展及发放宣传手册等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开展安全生产咨询与服务。

  6.6月10日至16日,举办安全文化周活动。一是指导、推动省内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安全发展试点城市(长春市)、本质安全创建城市(辽源市)、安全校园创建活动;二是组织“安全电影、情系基层”巡回放映活动,重点放映电影《安监局长》;三是开展“同唱一首歌”活动,学唱、传唱歌曲《生命守护神》;四是组织“生命之歌”大型文艺汇演;五是组织开展“安全在我心中”演讲比赛。

  7.6月17至23日,组织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按照年度计划,由各地区组织实施,省安委办及省直有关部门现场指导,主要针对人员密集场所、事故多发易发路段、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和储存企业,以及吉煤集团、中石油吉林油田公司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企业,在全省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120场次应急预案实兵演练活动。

  8.6月10日至20日,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吉林行”活动。由省内主流媒体组成采访团,以深度报道全面实施安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为主线,以高危行业为重点,深入部分地区开展“安全生产吉林行”新闻采访活动。

  9.6月1日至30日,播放公益广告和安全常识。在当地电视台播出安全生产公益广告和滚动字幕,在当地人民广播电台播放安全常识、警示用语,在当地交通之声广播电台播放安全常识、警示用语。

  10.6月1日至30日,发送安全生产短信。向移动、联通和电信公司手机用户以短信形式每周至少发送3次温馨提示。

  (二)行业性活动。

  1.各级工会、共青团、妇联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等开展“安康杯”竞赛、“青安岗在行动”及创建“五好文明家庭”、“平安校园”等活动。

  2.各级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开展安全主题宣教活动。

  3.各级宣传部门指导各类媒体通过播放专题节目、开设专版专栏、刊播公益广告等形式,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三)区域性活动。

  1.组织被命名的全省“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交流。

  2.组织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单位座谈。

  3.组织相关单位到吉林油田进行“全员岗位安全培训”观摩。

  四、活动有关要求

  今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多、要求严、标准高、任务重,必须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组,组长由副省长谷春立担任,副组长由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委宣传部、省安全监管局、吉林煤监局、省公安厅、省广电局、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的领导同志担任;负有安全监管(管理)职责的部门领导同志为成员。下设办公室,设在省安全生产教育中心,具体负责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指导、协调和调度工作。各市(州)、各部门和企业要认真谋划部署,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各部门要密切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当好参谋,新闻媒体积极参与,企业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广泛宣传全面发动。要突出“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宣传煤矿安全“双七条”,电台、电视台、报刊等各类媒体要发挥好舆论引导和文化传播的作用,围绕今年“安全生产月”主题,搞好公益广告和安全常识的宣传,营造浓厚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三)务求取得扎实效果。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组织,针对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要求,卓有成效地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增强活动的吸引力和感染力,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尤其是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确保“安全生产月”活动取得实效。

  请各市(州)、长白山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及有关中省直企业将“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总结,分别于5月10日、7月5日前,以文件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吉林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联系人:杨学宝 康 明

  电 话:0431—88952109,13074323121

  地 址:长春市前进大街616号,邮编:130012

  邮 箱:yxb@jl.gov.cn

  附 件: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附件:

  2013年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工作组

  及办公室成员名单

  一、推进工作组

  组 长:谷春立 副省长

  副组长:王树森 省政府副秘书长

  许云鹏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曹宇光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

  商登莹 吉林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董柏超 省广电局副局长

  张洪伟 省总工会副主席

  刘铁铎 团省委副书记

  李晓杰 省妇联副主席

  成 员:高志国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范 强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

  王玉刚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副巡视员

  曲喜泉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任

  席岫峰 省教育厅副厅长

  马晓东 省司法厅副厅长

  臧全业 省国土资源厅副厅长

  李恩会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

  王曜午 省水利厅副厅长

  于文波 省农业委员会副主任

  刘 非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杨海廷 省财政厅副厅长

  兰亚明 省民政厅副厅长

  孙光芝 省林业厅副厅长

  朱成华 省文化厅副厅长

  侯明山 省卫生厅副厅长

  孙 铁 省环境保护厅副厅长

  关景富 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李继武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蔡跃玲 省旅游局副局长

  张宏明 省粮食局副局长

  万恒忠 省通信管理局副局长

  宋宏坤 东北电监局副局长

  李国志 民航吉林安全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孟 泉 省民航机场集团公司副总经理

  王国春 省电力公司总经理

  刘国兴 长春铁路办事处副主任

  王红雁 中国保监会吉林监管局副局长

  二、推进工作组办公室

  主 任:曹宇光

  副主任:张沛霖、许 赫、丁喜忠、李忠效、孙传军、卜庆安、符庆珠、崔晓群、惠宇雷、刘培柱、董柏超、张洪伟、牟大鹏、李晓杰。

  成 员:武国君、姚 滨、石春平、杨得志、杨静波、李连发、李承志、王 涵、金 玮、赵宏锦、罗华利、杨学宝、梁法刚、付义书、门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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