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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年05月17日
  • 作者:六安市政府信息网
  • 来源:六安市政府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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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六市安监办〔2013〕82号

  各县区党委(工委)宣传部、开发区、示范园区工委办,安监局、公安局、文广新局、总工会、团县(区)委、妇联,市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二个“安全生产月”。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决策部署,落实全国、全省和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安监局、公安厅、广播电影电视局、煤监局、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等八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皖安监法〔2013〕2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开展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13年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为主线,以“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坚持“三贴近”(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三面向”(面向基层、面向企业、面向职工),注重实效,通过集中开展一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宣传党和国家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促进“依法治安”、“打非治违”、科技支撑、夯实安全基础等工作有效落实,为促进全市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大精神动力、文化力量和舆论支持。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活动主题:强化安全基础,推动安全发展。

  活动时间:5月31日至6月30日。在此期间,“安全生产月”活动在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行业、各单位同时开展。

  三、组织机构和活动形式

  (一)组织机构

  成立六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见附件1),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市“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实施,综合指导、协调各县区、行业、部门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办公室设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兼传真):0564-3379962。

  各县区、行业及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市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和本县区、本行业、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二)活动的主要形式

  活动形式分为全市性活动(见附件2)和区域性活动两部分:

  1.全市性活动主要有: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周活动,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安全文化周系列活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演练周活动,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安全培训,深入开展“安康杯”竞赛和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集中宣传安全生产月主题内容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新闻媒体开展宣传报道等。全市性活动由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组织。

  2.区域性(行业、部门)活动包括县区乡(镇)、行业、企业、社区组织开展的各项活动,以及地方媒体宣传报道等活动。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各自实际,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具有区域特色、主题鲜明、效果明显的宣传教育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抓好落实。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2011〕40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年”活动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谋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二)统筹谋划,突出重点。各县区要做好动员部署,加强对基层单位的督促指导,广泛发动、统筹谋划各项活动,建立横向各部门间协调沟通、纵向上下协作联动、步调一致的工作机制。要突出重点,把活动着力点放在基层,面向企业、面向群众、面向社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增强活动趣味性、感染力和吸引力,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三)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安全生产月”期间,要充分发挥报刊杂志、广播电视台和网络等媒体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集中宣传;利用手机报、公交楼宇电视、网络微博等新媒体,在全社会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在各城镇(社区)街道、建筑工地、厂矿企业、车站码头等人流密集场所,都要悬挂“安全生产月”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主题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发送手机短信等,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活动氛围。

  (四)认真总结,强化考核。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地区、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一些好经验、好做法,特别是在活动方式、活动内容方面的创新点,及时反馈给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要把“安全生产月”活动作为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重要内容,纳入安全生产目标工作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力度,保障活动健康深入开展。市政府安委会将对工作突出单位进行通报表彰。

  各县区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市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开展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5月28日前)和活动总结(于7月1日前)书面和电子报送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带传真):3379962。电子信箱:sajj@luan.gov.cn)

  附:1、六安市“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名单

  2、六安市2013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中共六安市委宣传部

六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六安市公安局

六安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版权局)

  六安市总工会

共青团六安市委员会

  六安市妇女联合会

  2013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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