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产业是我省重要的支柱产业,在保障国家能源安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按照省委、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总体要求的部署,为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进一步加快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为“十二五”全省煤炭产业振兴发展奠定基础,特制订本规划。规划期为2009-2011年。
一、发展现状及面临的形势
山西是全国重要的煤炭基地,到2008年,全省共有各类矿井2598座,其中生产矿井1804座,建设改造矿井794座。煤炭生产能力9.4亿吨,其中生产矿井6.13亿吨,建设改造矿井3.27亿吨。煤炭产量(统计口径)6.56亿吨,煤炭出省5.33亿吨,煤炭出口2068万吨。全省煤炭行业实现销售收入3500亿元,完成工业增加值1389.7亿元,实现利税883.3亿元,分别占全省工业的35.1%、39.6%和64.8%。征收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166亿元。
我省煤炭产业在积极保障国家能源供给、全力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积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一是产业集中度低。30万吨及以下小煤矿占矿井总数的80%以上,矿井平均单井规模仅36万吨。二是产业技术水平低。2008年仅有307座煤矿实现了综采,占煤矿总数的ll.9%,约有40%的煤炭产能仍采用落后的炮采方式;煤炭行业劳动生产率低,与国内外先进水平差矩较大。二是综合竞争力不强。四是煤矿安全生产形势严峻。五是资源环境破坏严重。六是“四矿”(矿城、矿业、矿山、矿工)问题突出。煤炭城市转型步伐慢,产业结构初级化、单一化严重;矿山企业棚户区改造、沉陷区治理任务艰巨;煤炭企业社会包袱重,矿工收入水平低。七是煤炭及相关产业发展不平衡。煤炭的加工转化和相关产业,特别是煤化工、煤机制造、煤炭物流等产业的发展与煤炭大省地位极不相符。
2008年下半年以来,我省煤炭产业受到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需求萎缩、价格下降,企业经营困难,煤炭产业形势严峻。但从中长期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面并未改变,工业化和城镇化发展的进程逐步加快,煤炭作为我国主体能源的地位不会改变。同时,煤炭供需形势的相对缓和,也为全省提供了一个调整和发展的战略机遇。我们必须审时度势,科学规划,变压力为动力,化挑战为机遇,采取措施,促进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实现煤炭产业平穗运行、转型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转型发展、安全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以结构调整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继续抓好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政策措施试点工作,加速企业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积极培育大型企业集团,稳步推进大基地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提高产业水平,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二)发展目标
1.煤炭生产能力保持合理水平。到2010年,煤炭生产能力9亿吨/年。到2015年生产能力9.6亿吨/年。
2.关闭小矿和兼并重组取得重大进展。到2011年,全省矿井数量减少到1000处,矿井单井生产规模达到90万吨/年以上。到2015年,煤炭矿井数量控制在800处左右,单井生产规模达到120万吨/年以上。
3.产业集中度大幅度提高。到2011年,形成三个亿吨级和四个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大集团煤炭产量占到全省的75%以上。到2015年,大集团煤炭产量达到全省的80%以上。
4.产业技术水平明显提高。到2011年,所有煤矿实现采掘机械化,综合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75%,综合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60%。到2015年,练台采煤机械化程度达到85%,综合掘进机械化程度达到75%以上。
5.生态环境保护取得成效。到2011年,大型煤炭企业主要污染源治理达到国家标准,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70%以上,矿井水复用率达到80%以上,达标排放率为100%。到2015年,所有煤炭企业主要污染源治理达到国家标准,煤矸石为主的固体废弃物处理率达到85%,矿井水复用率达到90%以上。
6.资源综合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1年,矿井采区回采率达到《煤炭工业矿井设计规范》要求,煤炭矿井资源回收率达到50%;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70%,煤层气(瓦斯)抽采量达到70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50%。到2015年,煤炭矿井资源回收率达到55%,原煤洗选加工率达到80%,煤层气(瓦斯)抽采量达到100亿立方米,利用率达到70%。
7.自主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到2011年,煤炭开采、煤机装备和煤化工关键技术研发取得进展。到2015年,煤炭开采、煤机装备和煤化工关键技术研发取得重大突破,煤炭液化实现规模化生产,地下气化进入工业性试验。
8.煤矿安全保障能力明显提高。到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状况基本好转,遏制和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3人以下。到2015年,煤矿百万吨死亡率下降到0.1人以下,煤炭职工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治。
三、主要任务
(一)加快关闭小矿和兼并重组,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按照省兼并重组规划确定的矿井控制指标,加大关闭小矿和兼并重组力度。各市人民政府作为兼并重组的责任主体,要按照省里的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科学组织,采取措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本地区关闭小矿和兼并重组任务。省内国有大型煤炭企业要积极配合,主动参与兼并重组工作。省、市有关部门要建立“一站式”服务机构,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全力推进兼并重组工作。
(二)推进大基地大集团建设,提高产业集中度
根据国家晋北、晋中、晋东三大煤炭基地总体规划,加快建设煤—电—路—港—航为一体的晋北动力煤基地,煤—焦—电—化为一体的晋中炼焦煤基地和煤—电—气—化为一体的晋东无烟煤基地。积极培育大同煤矿、山西焦煤、平朔煤业、阳泉煤业、潞安矿业、晋城煤业、山西煤销等企业成为亿吨级和5000万吨级的大型煤炭企业集团。加大煤炭资源勘查力度,为煤炭产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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