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报称,初步分析,事故是由事发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私存炸药发生爆炸引发的。
根据通报,事故暴露出严重非法违法组织生产的情况。截至今年6月6日,事发矿采矿许可证等证照已经过期,而且已被河南省人民政府确定为关闭矿井,地方政府已责令其停产,并采取了断电措施。但事发矿拒不执行停产指令,私自接通电源,继续违法组织生产。
同时,事故中存在违法违规私存炸药的情况。事发矿按规定本不应购置使用炸药,但煤矿在井下违规储存炸药量高达2吨多,且存储在不具备储存火工品条件的巷道中。
存储点无独立回风系统,事发后有毒有害气体扩散到其他巷道,现场人员中毒窒息死亡,使事故扩大。
最后,事故反映出驻矿监管人员严重失职的情况。地方政府驻矿、包矿人员玩忽职守,没有查处、制止事发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和违规购买、储存、使用炸药的违法行为。
今年6月21日,河南省平顶山市卫东区兴东二矿井下发生一起炸药爆炸事故,共造成49人遇难、26人受伤,其中7人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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