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刘在职工食堂吃饭后滑倒,便以工伤为由找单位索赔,却遭到拒绝。小刘找到律师,意欲告状索赔。
小刘是武汉某食品加工厂的职工。2013年12月16日中午,小刘和同事在食堂吃完饭洗饭盒时不慎摔倒。同事立即拨打了120,将其送往附近医院治疗。经过检查,小刘被诊断为右髌骨粉粹性骨折,右膝双侧半月板三度损伤,左胫侧副韧带损伤。
2014年1月,小刘伤愈出院,找到单位欲进行工伤认定,被单位一口拒绝。单位认为小刘在食堂洗碗摔伤,既不在工作场所,也并非工作时间和工作原因所致,不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律师说法:
律师宋家兴表示,小刘所在的公司规定员工中午必须在食堂就餐,对员工就餐时间和场地做了严格要求,员工无法自由支配就餐时间和就餐场所,这段时间应认定是工作时间的延续,食堂应当是工作场所的延伸;午餐是员工必要合理的生理需要,也是员工继续当天工作所必备的物质基础,所以午餐并非与工作无关。如果单位不申请工伤认定,小刘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自行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认定。
分享按钮责任编辑 :暮秋 (易 安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不 能 转 载 ! )
2013 ©易安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备11028188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5020229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