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事故的平顶山兴东二矿属关闭退出矿井,其采矿许可证6月6日到期,平顶山市卫东区政府于6月7日晚对该矿实施断电,但矿长刘建国私自接通电源违法组织生产。国家安监总局初步认定,这是一起非法违法私存炸药组织生产导致的特别重大炸药爆炸责任事故。
记者来到兴东二矿井口,一座“活动”水泥墙引人注目。按封井要求,这座水泥墙应浇灌在出煤的井门上,可这座墙只在墙头部分浇了一层薄薄的水泥,墙身两层夹板之间是空的,只要把这堵墙挪开就能出煤,而从外观上看,这是被水泥封堵的“死门”。
据了解,这座矿由平顶山市卫东区两名县级领导干部“包矿”,对口联系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监督,10名安全生产驻矿监督员24小时实行监督。现场的一些煤矿安全专家指出,这个矿的停产措施严重弄虚作假,如果严格执行措施,应该拆除升降机,拆掉运煤铁轨。
国家安监总局局长骆琳说:“平顶山‘6·21’矿难明显暴露出基层政府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不力,监管措施不到位、不落实,监管人员失职渎职,甚至可能出现监管人员与矿主相互勾结的不正当行为。”
有煤矿安全专家指出,“6·21”矿难暴露出一个问题:安全标准有,就是不落实;安全监管有,就是不到位。如何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对“监管的监管”,是搞好安全生产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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