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近日批复了 “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
经调查认定,“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是一起因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上道使用审查把关不严、雷击导致设备故障后应急处置不力等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铁道部原部长刘志军、副部长陆东福、总工程师何华武、原副总工程师兼运输局原局长张曙光、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客运专线技术部主任 (现任科技司司长、党总支书记)季学胜、运输局原副局长兼基础部主任徐啸明 (现任广州铁路集团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科技司原司长耿志修 (现任铁道部安全总监兼副总工程师),中国铁路通信信号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通号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常委缪伟忠,通号设计院董事长、党委副书记张海丰,上海铁路局原局长龙京、原党委书记李嘉等54名事故责任人员受到严肃处理。通号集团公司总经理、通号股份公司董事长马骋,鉴于已因病去世,不再追究责任。对于相关责任人员是否涉嫌犯罪问题,司法机关正在依法独立开展调查。
2011年7月23日20时30分05秒,甬温线浙江省温州市境内,由北京南站开往福州站的D301次列车与杭州站开往福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发生动车组列车追尾事故,造成40人死亡、172人受伤,中断行车32小时35分,直接经济损失19371.65万元。
国务院事故调查组查明“7·23”甬温线特别重大铁路交通事故的原因是:通号集团所属通号设计院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研发中管理混乱,通号集团作为甬温线通信信号集成总承包商履行职责不力,致使研发的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存在严重设计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铁道部在LKD2-T1型列控中心设备招投标、技术审查、上道使用等方面违规操作、把关不严,使其上道使用。当温州南站列控中心采集驱动单元采集电路电源回路中保险管F2遭雷击熔断后,采集数据不再更新,错误地控制轨道电路发码及信号显示,使行车处于不安全状态。雷击也造成5829AG轨道电路发送器与列控中心通信故障,使从永嘉站出发驶向温州南站的D3115次列车超速防护系统自动制动,在5829AG区段内停车。因轨道电路发码异常,司机三次转目视行车模式起车受阻,7分40秒后才转目视行车模式以低于20公里/小时的速度向温州南站缓慢行驶,未能及时驶出5829闭塞分区。因温州南站列控中心未能采集到前行D3115次列车在5829AG区段的占用状态信息,使温州南站列控中心管辖的5829闭塞分区及后续两个闭塞分区防护信号错误地显示绿灯,向D301次列车发送无车占用码,导致D301次列车驶向D3115次列车并发生追尾。上海铁路局有关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在设备故障发生后,未认真正确履行职责,故障处置工作不得力,未能起到可能避免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损失的作用。
事故调查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提出了对“7·23”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给予54名责任人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责成铁道部和铁道部部长盛光祖分别向国务院作出深刻检查;责成通号集团向国务院国资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国资委对通号集团公司、通号股份公司及下属通号设计院依法进行整顿,重新组建通号设计研究院列控所;对相关单位及其主要责任人给予规定上限的行政处罚。
事故调查组针对该起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八个方面的整改措施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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