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0日23时30分许,鞍钢集团改制参股企业——鞍钢重型机械有限责任公司铸钢厂发生喷爆事故,当场致10人死亡、3人失踪、17人受伤。21日上午新华社记者赶赴事故现场采访了解到,截至12时,搜救人员已经找到3名失踪者遗体,该起事故死亡人数升至13人。
13条生命,就这么瞬间失去了,多么的令人痛心。记得2007年,辽宁省铁岭市清河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曾发生过钢包脱落事件,造成32人死亡。没想到时隔几年,鞍钢又发生了这起喷爆事故。我们不能不深思,鞍钢这起喷爆事故,到底是天灾,还是人祸?
安全生产无小事,这个道理谁都明白,也都经常挂嘴上。在鞍钢各生产车间,没准就有“安全责任重于泰山”、“高高兴兴上班,安安全全回家”之类的标语。但是,事故还是不幸发生了,而且损失是如此的巨大和惨重。如果把安全管理仅仅停留在开会、发文件、贴标语等方面,却疏于对生产人员安全意识和操作本领的强化与监督,特别是疏于对生产设备的检查与维护、更新,恐怕很难避免事故的发生。像练钢这样的工作,属高危职业,劳动保护和安全防范显得尤其要,一旦发生意外,损失的可不仅仅是经济,还有人员性命及社会影响在里面呢,那可是难以用钱挽回的呀。
当然,我们不必过早对这起事故的发生下结论,调查结果出来后自会一目了然的。但有些问题,却不能不引起重视和思考。其一,钢件铸造对相关技术的要求是非常高的,盛满钢水的砂型模具怎么说喷爆就喷爆了呢?其二,这是一家改制企业,发生事故的铸钢厂没有在鞍钢主体厂区内,而位于鞍钢北郊的灵山地区。这两方面情况,对本次事故的发生有无影响呢?
笔者想强调的一点是,这个公司系转制的民营企业,而近些年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发生事故的很多。好多私营煤矿经常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就是典型的例子。安徽省某地曾发生过一起化工厂爆炸事故,造成10多人死亡,数十人受伤,而这个化工厂在出事前刚转卖给一位浙江个体户不久。据说那起事故的起因是高温作业,在转制前,遇当时那样的高温天气早就停产了,可厂里坚持生产,也打算再干一天就停产的,谁知终究没躲过去。
作为民营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对安全生产的意识相对薄弱,更看重经济效益,安全生产怎能有保障?所以说,加强对改制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是各地政府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而且迫在眉睫。千万不要再让喷爆之类的悲剧再发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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