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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称校车接送在农村不现实 应就近入学

  2011年11月16日,甘肃正宁幼儿园校车事故,18名幼儿付出了生命的代价。12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了《校车安全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校车管理的意见。但一纸条例就能保障校车不再超载、不再发生事故了吗?到底怎样做,才能让孩子们的上学路变成一条安全路?

  十一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召开在即,多位在粤全国人大代表提出:《校车安全条例》应该暂缓出台,教育部应该从源头上解决好农村学生上学难的问题。

  而这个源头,就是合理布局中小学、切实实行义务教育就近入学原则。

  现状:撤“麻雀学校”问题多

  为什么孩子上学需要校车,因为上学的路太远。

  3月3日,来自广东省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福堂镇梅洞村的全国人大代表杨月梅和来自怀集县下帅乡竹六村的全国人大代表陈杳生坐在一起,聊起了农村孩子们上学的真实现状———

  “撤并校的提出是有道理的,农村小学生源很少,我们村小学一共才60多个孩子。但是撤并后,每个镇才有一个中心小学,周围几个甚至十几个、几十个村的孩子都要走很远的路去中心小学读书,路太远了。”

  “我们村距离福堂镇走路要三个小时,上小学的孩子,你让他每天怎么走?”

  “住校吧,7岁的孩子,生活还不能完全自理,家里人自然不能放心,只好在镇上租房子陪读。我们那里有个笑话,问:‘你家几个人上学?’回答:‘两个上学,一个读书。’一个读书的、一个陪读的、吃饭300块/月,租房子怎么也要200块/月,这算下来,一大一小,一个月就快消费1000块。这在农村地区是笔大开支啊。”

  “因为孩子太小,村里的小学保留到了四年级,五年级时就让孩子去中心小学住宿。但这也不是长远的办法。”

  “校车接送,在农村还是不现实。学校没钱买好校车,就算有钱买,村子那么分散,要多少部校车才能行?”

  建议:让孩子们就近上学

  来自广东惠州的全国人大代表黄细花,一直十分关注正在征求意见的《校车安全条例》,从网络上也了解到很多不同的意见:

  不少基层干部认为,在许多财政十分紧张的县乡,要求每所农村学校购买几十万元的校车,不切实际。一辆几十万元的专用校车,再加上每年几万元的运行费用,远远超过农村建一所小学或教学点的费用,他们认为,与其花几十万买校车不如就近建学校。尤其是山区的家长,更倾向于在村里建学校,而不是让孩子坐车去路途远的相对较大的学校入学。有群众调侃说:“就好像你在贵州工作,我请你来北京吃饭,但你必须自己花钱坐飞机来。”虽是调侃,却道出了真谛。

  “我认为整合资源,撤并麻雀学校的做法实际上是各级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不负责任的借口,而出台《校车安全条例》更是本末倒置。当务之急是尽快启动和恢复农村学校,还孩子就近入学的权利。”

  黄细花建议,国务院应暂缓出台《校车安全条例》,全面调查我国农村学校的设置情况,充分听取广大农村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的原则,停止农村学校的过度撤并,启动恢复农村学校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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