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海南省政府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要求,海南省集中4个月对全省范围内所有涉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民用爆炸物品生产销售企业全面开展安全检查。
海南省从“三个结合、三张表”出发(结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10个方面的34项工作任务、结合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结合年初制定的执法监督检查计划,制定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和民爆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表),分类确定安全检查内容。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企业人员和资质管理、安全管理、工艺、设备设施、装卸环节管理等情况;烟花爆竹企业人员和资质管理、设施设备和仓储管理、转包分包、“三库”建设、批发企业“六严禁”、零售点“两关闭”“三严禁”等情况;民爆企业监控系统、现场定员、定量、关键专用生产设备使用、维护等情况。按照大检查部署,海南省于8月份组织各市县对企业自查自改情况开展交叉互检,对风险防控难度较高的区域和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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