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安委办各督导组深入各地区督导检查(一)
8月上旬以来,国务院安委办16个督导组深入各地区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推动大检查向纵深开展。
第14督导组在江苏省共检查4个市的18家企业单位,查处隐患问题61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8起,责令停产整顿1家。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省委书记李强和省长吴政隆均作出专门部署,省委省政府派出15个督查组,省安委办组织34个检查组,深入各地区、各部门和企业督促开展大检查。同时,将大检查与重点行业领域百日执法行动相结合,对全省8个市19个县(市、区)的冶金工贸企业开展执法行动,查处了一批重大问题隐患,责令停产和限期整改了一批企业。
督导组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突出问题。在政府层面,部分地区和部门未及时制定实施方案,存在照抄照搬现象,个别地区存在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等问题;地方政府应急管理工作有待加强。在企业层面,一些企业把大检查等同于日常检查,抽查的多数企业未按要求制定大检查方案,已制定的方案缺少具体措施;部分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完善,如江苏邗建集团公司隐患排查制度缺乏针对性,存在照抄文件问题;部分企业存在明显安全隐患,如无锡滨湖区金鲁燃气公司存在设备锈蚀严重、防爆电气失爆、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隐患;部分企业应急管理制度不完善,如中电电机公司的应急预案未体现本单位安全生产特点和事故风险管控需要。
针对上述问题,督导组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增强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大检查方案,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强化联合惩戒和公开曝光,健全应急管理工作机制,确保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第16督导组在湖北省共检查4个市(州)的12家企业单位,查处隐患问题63项。
湖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大检查工作。蒋超良书记主持召开省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王晓东省长亲自担任大检查领导小组组长,要求大检查必须做到“三个全”(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三个零”(问题零遗留、整改零容忍、处理零放过)。周先旺副省长等分管领导亲自带队深入一线检查督导。省政府将大检查纳入政府系统督查内容,定期进行督查通报,年底统一考核排名。省安委会发挥非煤矿山、石化工业等18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作用(分管副省长任第一主任),加大大检查工作力度。督导组在检查中也发现以下突出问题。一是部分地区大检查工作部署滞后、行动迟缓,大检查实施方案未与全国大检查安排部署同步。二是部分地区组织开展自查自改进度缓慢,且未能严格按照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自查自改内容要求组织落实。三是部分地区监管执法力度不够,存在重检查、轻处罚等现象,对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力度不够。四是一些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如黄石招商燃气公司在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布后和企业转制后均未及时修订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
针对上述问题,督导组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打通大检查工作“最后一公里”; 加强舆论宣传,营造大检查浓厚氛围;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做好大检查第二阶段工作; 做好关停退出行业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国务院安委办各督导组深入各地区督导检查(二)
第2督导组在浙江省共检查4个地市及其7个区县、10个乡镇(区街)、33家企业单位,查处安全隐患问题55项,其中重大安全隐患5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9起,责令停产整顿企业2家。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大检查,省委书记车俊和省长袁家军专门动员部署,并深入基层和企业检查。全省11个地市、23个省级重点部门制定大检查方案,成立专门机构。省安委办制定大检查督查手册和督查表,并组织11个省级部门完成了第一阶段集中督查,还组织在浙央企和省属企业开展了互查。
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一是大检查工作存在盲区和漏洞,有的地区特别是部分企业对大检查认识不到位,大检查方案照搬照抄,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二是部分地方和企业自查自改浅尝辄止,企业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督导组此次检查的企业曾多次被检查,却仍被发现存在大量安全隐患,其中相当部分是重大安全隐患。三是落实安全责任不到位,港口危险化学品、海洋渔业等监管机制尚未理顺,8个国家级和110个省级开发区未独立设置安监机构。四是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的能力不强,有的地方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场所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底数不清,未建立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机制,专项整治措施不力等。
针对上述问题,督导组要求全省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推进大检查向纵深开展,更加注重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风险和隐患,更加注重对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和公开曝光,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第7督导组在福建省共检查6个市县、12家企业单位,查处安全隐患问题29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11起。
福建省党政一把手高度重视大检查,尤权书记批示要求“认真查找问题,边查边整改”;于伟国省长具体部署大检查及巡查问题整改并深入基层一线督导。全省各级安委办与辖区企业签订大检查自查自改承诺书,督促企业落实“不放过一个漏洞、不漏掉一个盲点、不留下一个隐患”的要求。还将大检查与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相结合,开展了建筑施工、油气管道、海洋渔业等13个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督导组在检查中发现一些安全生产突出问题。政府层面,有些县区大检查方案缺乏针对性,甚至照抄照搬,如福州市、龙岩市所辖县区的大检查方案与上级方案基本雷同;有些县区组织不够有力,如龙岩市交通执法队未对查出的问题隐患采取闭环管理,龙岩市教育系统自查自改中发现的安全风险点及隐患问题零报告。企业层面,有的企业不重视大检查,对隐患问题视而不见,如福建龙洲运输公司永定分公司同一个驾驶员连续数月超速报警次数超标,始终未能有效整改;有的企业自查自改不落实,如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承建的龙岩市永定区体育馆迁建工程,同一个安全隐患问题,监管部门3次检查未见整改。
针对上述问题,督导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聚焦“五个一批”,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金砖会晤营造稳定的安全生产环境。
第11督导组在黑龙江省共检查8个市县、21家企业单位,查处隐患问题75项,其中重大隐患2项。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长陆昊具体部署大检查工作,省政府安委会将大检查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考核(占年度总分的10%),推进政府层面和企业层面进行自查自改。政府层面,研究制定了大检查明细表,明确检查重点和标准,深入推进大检查。企业层面,细化了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道路和水上交通等专项治理内容,督促指导各类企业开展自查自改。
督导组在检查中还发现一些突出问题。从政府层面看,有些地区和部门大检查方案流于形式,且行动滞后,所检查的伊春、绥化、鸡西和七台河4个市所属县区均是7月底才印发大检查工作通知;有些地区和单位执法力度不够,如绥化市消防领域共检查1238家单位,发现火灾隐患2383处,仅处罚0.5万元。从企业层面看,多数企业的实施方案均存有照抄照搬现象。部分企业自查自改问题浮在表面,且对安全隐患问题整改不及时、甚至不整改,如黑龙江天龙防雷科技公司在林城加油站查出2项安全隐患未整改的情况下,擅自为该站出具防雷装置检测合格证明。有的企业安全管理薄弱,如中石油运输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绥化配送中心的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及驾驶人员档案多年未更新;德利能源股份公司铁麒煤矿作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矿井,未编制专门的探放水设计,且仅有3人取得探放水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鸡西市部分地方煤矿和龙煤集团鸡西矿业公司的“五统一”矿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瓦斯等级鉴定不规范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督导组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狠抓大检查任务措施落实,聚焦隐患问题整改,加大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工作考核,严肃问责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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