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潮州市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潮州市湘桥区富丽学校西北侧潮州恒大山水城二期(25-30幢)工程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擅自施工等违规行为。该市住建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第(四)项、第(六)项,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B301.57的规定,对该公司及公司直接责任人按严重等级作出处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处已完成主体工程合同价款28268061.72元的2%(人民币56.5361万元)的罚款,对公司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10%(5.6536万元)的罚款。
近日,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现潮州市恒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兴建的潮州市湘桥区富丽学校西北侧潮州恒大山水城二期(25-30幢)工程项目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未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合格擅自施工等违规行为。该市住建局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第(四)项、第(六)项,第五十七条、第七十三条及《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B301.57的规定,对该公司及公司直接责任人按严重等级作出处罚,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整改;并处已完成主体工程合同价款28268061.72元的2%(人民币56.5361万元)的罚款,对公司直接责任人处单位罚款10%(5.6536万元)的罚款。
潮州市湘桥区富丽学校西北侧潮州恒大山水城二期(25-30幢)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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