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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山移动降温设备安装安全技术措施

  (2)斜巷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处理规定。除遵守平巷运输车辆掉道复轨处理规定外,还必须遵守以下处理规定。

  ①斜巷打运过程中,绞车司机一旦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停车,同时将绞车制动闸闸死,及时将车辆停住,并与信号把钩工取得联系。信号把钩工发现异常情况要立即发出停车信号,绞车司机按照紧急停车程序立即停车,同时将绞车制动闸闸死,及时将车辆稳住,并与信号把钩工取得联系。绞车司机要始终坚守岗位,由信号把钩工查明原因,发现车辆掉道时要将掉道车辆所处位置、掉道情况、所载物体的情况及周围环境观察清楚,及时向当班区(队)长和运输调度汇报。若车辆掉道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时,必须及时向矿调度汇报。

  ②斜巷运输车辆掉道采用起道机、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等起重设备进行复轨,严禁使用绞车动力复轨。

  ③斜巷掉道车辆复轨时首先必须详细检查车辆、连接装置、所载物体和牵引钢丝绳的松紧及有无损伤等情况,并释放钢丝绳的张紧弹性。

  ④对有可能翻车的掉道车辆,复轨作业前必须采取措施,防止复轨作业中出现意外车辆倾翻伤人事故。

  ⑤斜巷掉道车辆复轨人员必须站在安全距离满足要求的车辆侧帮进行作业,严禁人员站在掉道车辆下方或者车辆可能倾倒的一侧。

  ⑥斜巷绞车单车运输发生车辆掉道,如是下端车轮掉道时,直接用起道机、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等起重设备进行复轨。

  ⑦斜巷绞车单车运输发生车辆掉道,如是上端车轮掉道时,采用不低于Φ15.5mm钢丝绳或40T链条将车辆下方车轮锁定在轨道上,然后用起道机、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等起重设备进行复轨。

  ⑧斜巷绞车单车运输发生车辆掉道,如是上、下车轮同时掉道时,首先采用第六条方法将下端车轮复轨,然后采用第七条方法将上端车轮复轨。

  ⑨斜巷绞车串多车运输钩头车发生掉道时,采用不低于Φ15.5mm钢丝绳或40T链条将第二车上端车轮牢固锁定在轨道上,同时在最后一辆车的下方用戗柱将车辆下口掩死。再松弛钢丝绳适当长度,摘除车辆之间连接装置,去除保险绳并处理好,然后根据车辆掉道情况分别采用第六、七、八条方法进行复轨。

  ⑩斜巷绞车串多车运输发生中间车辆掉道时,采用不低于Φ15.5mm钢丝绳或40T链条将掉道车辆上端车轮牢固锁定在轨道上,再松弛钢丝绳,将上面车辆与掉道车辆之间连接装置摘除,去除保险绳并处理好,并将上面车辆拉到平巷安全地点后停车,摘去钩头,人工将钩头拉到掉道车辆处,与掉道车辆相连接,点动开车,钢丝绳带上劲后,摘除掉道车辆的锁车装置,然后根据第九条方法进行复轨。

  ⑪斜巷绞车串车运输发生最后车辆掉道时,首先采用第十条方法,然后根据车辆掉道情况分别采用第六、七、八条方法进行复轨。

  ⑫无极绳绞车运输在上运段车辆掉道与斜巷绞车运输车辆掉道处理方法相同。

  ⑬无极绳绞车单车下运发生上端车轮掉道时,首先将下端车轮与轨道锁住,松弛钢丝绳,用起道机、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等起重设备进行复轨。

  ⑭无极绳绞车单车下运发生下端车轮掉道时,先松弛钢丝绳后,可直接用起道机、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等起重设备进行复轨。

  ⑮无极绳绞车单车下运发生前、后轮同时掉道时,分别按第十三、十四条方法进行复轨。

  ⑯无极绳绞车串两车下运发生下面车辆掉道时,首先将下面车辆与主绳锁牢,再将掉道车辆与后面车辆连接装置摘除,用手拉葫芦将后面车辆沿轨道向上拉开安全距离,并将手拉葫芦锁牢,然后根据头车掉道情况采用相应方法进行复轨。

  ⑰无极绳绞车串两车下运发生上面车辆下端车轮掉道时,采用不低于Φ15.5mm钢丝绳或40T链条将掉道车辆后轮牢固锁定在轨道上,再松弛钢丝绳,摘除与下面车辆的连接装置,并将下面车辆拉开安全距离,采用起道机、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等起重设备进行复轨。

  ⑱无极绳绞车串两车下运发生上面车辆上端车轮掉道时,松弛钢丝绳后可直接用起道机、千斤顶或手拉葫芦等起重设备进行复轨。

  ⑲斜巷车辆掉道后绞车司机必须将制动闸闸住,并始终坚守岗位,严禁脱岗。

  ⑳斜巷处理车辆掉道时,掉道地点与绞车司机必须有可靠的联系方式。

  21斜巷处理车辆掉道期间,确需开车,作业人员必须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发出开车信号,绞车司机必须听清信号,精力集中,采用点动、慢速开车。

  22斜巷处理车辆掉道时,上、下口必须始终安排专人警戒,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下口工作人员要躲到安全地点。严禁平行作业。

  23斜巷车辆进行复轨作业时,现场必须有跟班班队长负责指挥、监护,严防发生人身伤亡和设备损坏事故。

  24掉道车辆复轨后,现场跟班班队长必须进行全面检查,同时要查明掉道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防止再次出现车辆掉道事故,并对钢丝绳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彻底排除隐患。确认参与处理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巷道无其他任何人员和障碍物并实行全封闭后,通知绞车司机开车。

  五、拆除、安装特种材料、设备、构件捆扎装车及打运管理

  (一)装运规定

  1.装车时,要根据设备、构件及特种材料的重量和几何尺寸确定重心,重心应与车辆重心基本重合;装特种材料时必须加垫木以防倾倒。

  2.特种材料与装运车辆之间要采取加垫木、废旧胶带等防滑措施。

  3.严禁超长、超宽、超高装车,严禁将规格不一的材料进行混装。

  4.装运电缆时,必须专车装运,严禁与开关、设备及其它物件混装,并对电缆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5.设备、构件及特种材料装车时要留出穿插销位置,以便在运输、打运过程中进行连接及固定。

  6.打运大型设备及构件时,装车单位必须编制专项措施。

  (二)捆扎规定

  1.特种材料、设备及构件装车时严禁使用铁丝或钢丝绳破股捆扎,必须采用合格的Ф9.3mm及以上钢丝绳或锚链捆扎,且要确保捆扎牢固、可靠。

  2.特种材料装车时,材料本身必须采用合格的Ф9.3mm及以上钢丝绳捆扎牢固。

  3.装车的特种材料两端必须加设防护兜,防护兜采用废旧胶带制作,规格不小于700mm×700mm,并将四角用钢丝绳与材料车车架连接牢固。

  4.用平板车装运成卷胶带时,必须用钢丝绳或锚链在平板车四角方向牢固收紧,两侧必须加垫木,以防胶带滚动,如采用平铺方式装运胶带时,除胶带本身捆扎牢固外,需用葫芦收紧以防胶带窜车,同时必须留出插销空间。

  (三)其它规定

  1.打运特种材料、设备及构件必须实行审批制度,由需要打运的单位提前向调度所申请,调度所负责安排并通知相关单位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2.运输区、绞车队打运前需按本规定对照检查,对装运不符合要求的拒绝打运,并及时向调度汇报,由调度负责通知相关单位进行处理。

  3.装好车后,需要打运的单位必须在装运车上准确、清晰地写出需要打运的单位名称、需要到达的地点、装车时间班次等信息。

  4.需要打运的单位应派专人现场协助打运,并在进罐前、出罐后进行二次紧固。

  5.打运长材、U型棚等较长、较高的材料或设备时,必须注意运行线路的电缆、管线、设备等,防止被刮坏、碰坏。

  6.斜巷打运前要严格检查装车捆扎情况,并进行二次紧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严禁打运。

  重心严重偏离的;未用钢丝绳或锚链捆扎的;车辆不完好的;防护兜破损的;加有垫木松动的;斜巷打运设施不完善的。

  7.平板车装运轨枕时,车辆两侧必须加设防滑落的栅栏,栅栏应牢固可靠。

  8.打运其他未尽事宜与矿张煤机〔2012〕9号《张集矿机电运输管理规定》一并贯彻、执行。

  六、起吊安全技术措施

  在使用手拉葫芦拆除、安装起吊时,人员要站位安全地点,具体操作注意事项,如下所述并遵照执行:

  (一)生根、固定、连接

  1.使用锚索或锚杆起吊时,必须打设专用起吊锚索、锚杆。使用U型棚或矿用工字钢棚梁时,必须使用11#矿用工字钢将棚梁牢固连接,作为起吊点。

  2.起吊前,起吊用具和锁具要进行安全系数验算,包括锚杆、锚链、起吊钢丝绳,手拉葫芦等。

  3.严禁使用支护用的锚索或锚杆做起吊点。

  4.起吊前,先检查预埋好的起吊构件是否牢固,有无锈蚀,确保无问题后,把起吊用具连接在起吊构件上,并做好二次保护。

  5.起吊前将起吊物与起吊用具固定牢靠,严禁出现相对滑动现象。

  6.起吊时,起吊吊钩在重物重心铅垂线上,吊钩组件不得翻转,严防重物倾斜。

  7.使用锚链作为连接装置时,必须配齐连接环,严禁螺栓直接连接,严禁使用开口环连接。

  (二)工具、设施、材料

  1.使用前必须对所用的工器具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工具完好合格后方可使用。

  2.制作起吊用的钢丝绳绳头,每个绳头不得少于两个绳卡;插接绳头时,插接长度不少于3.5个捻距(俗称21锥),并且相交的各股应该紧固,不得有松弛现象。

  3.需登高1.5m以上必须使用“人字梯”或登高平台,登高工具焊接牢固,施工人员佩戴保险带,做到高挂低用。

  4.使用手拉葫芦前,检查手动葫芦传动部件、大小轮、逆止装置、上下吊钩是否齐全完好;检查链条润滑、链条有无损伤裂纹、链条有无扭转打结;并且空运转正常。

  5.使用千斤顶前,必须检查各部分是否正常灵活,有无损伤;液压油是否缺油、漏油。使用时重物重心要选择适中,合理选择千斤顶的着力点,底面要垫平,同时要考虑到地面软硬条件,是否要衬垫坚韧的木材,放置是否平稳,以免负重下陷或倾斜。

  6.起吊用的手动葫芦千斤顶,不准超额定起重量使用。

  7.严禁将葫芦的下吊钩回扣到链条上进行操作。

  (三)方位、空间、退路

  1.起吊时,人员合理站位,操作人员不得位于起吊点下方、起吊物可能倾倒的方向或起吊物下方的斜坡处。

  2.下放物件时,必须缓慢轻放,不允许自由下落。

  3.起吊设备时,若需要进行设备的摆正、转动等工作,则需用绳拉或采用长柄工具推移。

  4.设备起吊过程中要有专人观察顶板及起吊装置附近的安全情况。出现起吊不动时,必须停止起吊,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禁止强行起吊。

  5.起吊时,闲杂人员严禁通过。

  6.起吊时,严禁任何人将身体的任何部位伸入起吊物的下方。

  7.起吊时,起吊物与巷帮、固定设备、设施的间隙要大于500mm,以防止起吊物掉落撞击其他物件。

  8.平巷起吊时,除起吊人员外3米内不得有其他无关人员逗留或作业,起吊人员后方10m范围内,撤退路线畅通,无杂物。斜巷起吊时,人员站位在起吊物垂直方向的斜坡上方,斜坡下放设专人警戒,严禁人员逗留,以防止起吊物滚落伤人。

  9.起吊时,严密注视各处受力情况。先将重物起吊离地200mm,仔细检查起吊点、工器具,确认安全后方可继续起吊。不得外拉斜吊;不得站在重物的上面操作;不得将重物留空离去;不得使用非手动驱动方式;不得超过额定起重量;不得超过规定的起升高度。

  10.起吊重物时,起吊人员由专人指挥,加强整个操作过程的安全监管。

  七、其它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爱护通风设施,严禁将两道风门同时打开,严格遵守瓦斯管理规定。

  2.拆除和安装、拆接火、停送电申请提前1天到电管组审批,在矿调度会签字批准。

  由专职电工进行操作、监护,所有电气接线必须经专职电工检查,电工持证上岗,严格执行本工种操作规程并严格办理拆接火申请。

  3.停送电之前必须向矿调度汇报。

  4.多个单位在同一供电线路工作时,必须分别办理停送电申请,严禁多个单位共用一份申请单。停电时每个单位都要分别在断电开关上挂停电牌并设专人看护。先完工先摘牌,由最后摘停电牌的人员恢复送电。

  5.机电设备杜绝失爆,失保,严禁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检修及搬迁电气设备前必须切断上一级电源,开关打到停止位置并加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停电牌,并有专人看护;

  6.井下漏电保护,瓦斯电闭锁,照明综保装置应专人负责检修,确保其动作灵敏可靠;

  7.机电人员严禁违章作业,非机电人员严禁打开各种电气开关;

  8.井下电缆必须吊挂整齐,“五小”设备上板,开关上架;

  9.电缆铺设时严禁与瓦斯管路同侧铺设。

  10.井下供电应做到“三无”、“四有”、“两齐”、“三全”、“三坚持”。 即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 即有过电流和漏电保护装置,有螺钉和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即电缆悬挂整齐,设备硐室清洁整齐;即防护装置全,绝缘用具全,图纸资全; 坚持使用检漏继电器,坚持使用煤电钻、照明和信号综合保护装置,坚持使用瓦斯电和风电闭锁。

  11.各种电气设备要定期检查,漏电及照明综保每天要试验一次并做好记录。

  12.所有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13.电缆悬挂必须有适当的弛度,避免遭受淋水、挤压、埋砸;高、低压电缆间距应大于100㎜,同等级电压的电缆间距为50㎜。电缆悬挂整齐,不交叉、不落地、无损伤,电缆钩间距为1.0m,严禁使用铁丝吊挂。

  14.电缆接头无鸡爪子、羊尾巴、明接头,胶圈、堵板、抗圈符合要求,接线处应避开淋水点。

  15.绝缘电阻符合规定,3.3Kv以上高压电缆的绝缘电阻用2500V兆欧表摇测,应大于12MΩ,1.14Kv及以下低压电缆的绝缘电阻用1000V兆欧表摇测,应大于2MΩ。

  16.电缆在接线盒处或电缆终端头处应有标志牌,字迹清楚、整齐标明电缆的长度、编号、用途及走向。

  17. 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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