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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江大桥龙门吊倒塌续:直接损失160万

作者:南方都市报 来源:南方都市报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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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 陈洁)莞深高速三期工程东江大桥的龙门吊发生倒塌,造成两死三伤,目前因抢救无效死亡人数增至3人。事故发生后立即引起了广东省、东莞市的高度重视,东莞市成立了事故调查处理小组,东莞市交通局在10月13日召集公路局、路桥总等部门的分管安全负责人、施工单位等80人召开事故现场会,要求“一定要认真吸取教训,抓好整改。”

  事故原因仍在调查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副省长佟星、东莞市市委刘书记相继作出批示,要求查明事故原因,严防此类事件发生,加强对施工工地的安全监管。市政府成立了事故调查处理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据介绍,发生龙门吊倒塌的是正在建设的莞深高速三期东江大桥二标段,承建单位是中铁十四局第五工程公司,事故导致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达160万。

  东莞市交通局在10月13日下午组织了事故现场会,召集有关部门负责人察看事故现场并对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做出部署。东莞市公路局、路桥总公司、地方道路管理总站的分管安全负责人、莞深高速三期工程项目部经理、施工队项目经理及由路桥总负责的所有在建项目的管理处主任等80多人参会。

  作好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东莞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在现场会上提出,市交通局和路桥总将在近期对全市所有在建交通工程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等,对存在问题的单位依法办理,并要求事故发生单位做好事故善后工作,做好伤亡人员家属的安抚工作,落实有关经济赔偿,尽力协助市政府事故调查组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尽快做好恢复施工的各项准备。据事故调查处理小组有关人员介绍,死伤者家属已经到莞,具体赔偿还在协商中。

  每5000万元合同配1安管员

  东莞市交通局有关负责人在现场会上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要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监理单位发现

安全事故隐患,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责任编辑:小洋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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