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记者从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工伤保险处了解到,往后,煤矿企业农民工都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据了解,今年我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已达51.7万人。今年年底前,我省大中型煤矿企业农民工将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到2008年,我省全部合法煤矿、非煤矿山企业、大部分建筑企业农民工都要参保。根据规定,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由用人单位按工伤保险待遇支付费用。
今后参保职工如果在工作中受到轻微伤害而又无须住院,经过门诊治疗短时间就可痊愈不再复发、达不到伤残等级的小工伤事故,不用鉴定,劳动部门将直接为其支付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