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 专题 标准 论坛 博客 问吧 《劳动保护》 《现代职业安全》 搜索
您现在的位置:易安网>> 安全新闻>> 国内新闻

重庆煤监局对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提出五条要求

作者: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来源:重庆煤矿安全监察局办公室 发布时间:2007年08月15日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工作,提高煤矿生产安全保障能力,按照8月6日全国安全生产视频调度会议部署,日前,重庆煤监局发出通知,就抓好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提出了五条要求:
一是各煤矿企业要将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对井下通讯线路、压风管路和防尘供水管路开展一次全面的检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安全隐患排查中,确保井上下通讯系统、防尘供水系统和压风系统完好、畅通、可靠。尚未建立系统或者系统不完善的煤矿,要在今年年底前健全完善。
二是各区县煤矿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对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的管理和指导。特别是要加强小煤矿水平延深中"三条生命线"建设的管理。在开拓部署、采区接替、质量标准化建设等工作中,把小煤矿"三条生命线"建设当作一项重要的安全基础工程,认真进行管理。在系统设置、技术工艺、设备器材、使用维护等方面予以指导,切实担负起"三条生命线"建设的监督管理和业务指导职责。
三是各煤矿安全监察分局(工作站)要将"三条生命线"建设情况,列入煤矿安全监察执法的重要内容。对工作不落实的煤矿企业要依法处罚,督促煤矿企业切实抓好"三条生命线"建设。对"三条生命线"建设工作整体推进缓慢、问题突出的区县,要及时向区县人民政府或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提出工作建议或意见。
四是在煤矿建设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中,要把"三条生命线"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审查内容。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矿井等建设项目的安全专篇,必须要有"三条生命线"的内容和要求,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予以安全核准。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对"三条生命线"不完善、不畅通、不可靠的,一律不得予以验收通过。
五是在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颁证和换证工作中,要将"三条生命线"建设内容作为颁证和换证审核的一个重要条件。凡未建立三大系统或三大系统不完善的,一律不得予以颁证和换证。

责任编辑:杨洁

相关信息
  • 关于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贯彻执行的通知
  • 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煤矿瓦斯防治工作电…
  • 重庆载客电梯坠落致1人死亡
  • 重庆货车侧翻撞上小轿车 4死
  • 抓重点抓深化 加快推进煤矿“六大系统”…
  • 重庆:10名员工挤乘一辆面包车引发事故致…
  • 班组安全建设方法100例新编
  • 观后心情
    感动 同情 无聊 愤怒 搞笑 难过 高兴 路过
    用户信息中心

  • 查看购物车详情>>
  • 联系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申明 | 广告业务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劳动保护》杂志社
    电话:010-84850376-922 传真:010-84854726 主站:www.esafety.cn
    杂志:www.ldbh.com.cn 商城:www.esafetyshop.cn 安全月:www.anquanyue.cn 京ICP备11028188号
    友情提示:分辨率1024*768显示效果最佳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路172号欧陆大厦B座9层《劳动保护》·易安网
    邮编: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