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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毅:不重视安全必将受到事故的惩罚

  [网友黄晨灏]:嘉宾好:网上有传言,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有一个神秘的“35”人“红线”,超出部分就该计算为“失踪人员”,然后是伤者情绪稳定,当地政府官员积极救灾等捷报。请问嘉宾,你对此有何看法呢?谢谢。

  [黄毅]:据我了解,没有所谓的神秘“红线”。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在界定事故的等级时,一般是以死亡人数来计算。比如,一次死亡3到9个人的为较大事故,10到29人的为重大事故,30人以上的为特别重大事故。除此之外,也考虑事故的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受伤人员的数量。界定事故的等级,主要是按照政府负责、分级管理的原则来对不同等级的事故进行调查处理。有些事故发生之后,在遇难人员遗体还没有全部找到的时候,一般是作为失踪,找到遗体之后,再计入死亡人数。所以,不存在以35人划线的问题。

  [网友IP113.91.62]: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姑姑老公买了个电线回家结好后、电线没包好皮触电身亡、我们如何办、我址是江西乐平塔前何家村电话013767850398、我们要如何才能维权、现在质检部说是假的产品、真心希望有人能给我们小小人物出点力、让我们能看到真有青天。

  [黄毅]:很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的信任,你可以把相关的情况写一份材料给我们,我们会责成相关的部门来研究,给你一个明确的答复。或者直接寄给我。

  [网友老狸灰猫]:请问嘉宾:我国各行业的安全指标是不是订的低了?是否需要和国际接轨?

  [黄毅]:制定安全生产的指标,应该从实际出发,既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我国目前实行的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已经实行了六年多,实践证明,还是符合各行业、地区实际的。在指标体系当中,许多相对指标都是与国际接轨的,比如,亿元GDP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十万从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煤矿百万吨事故死亡率等,都与国际通用的指标相一致。我们提出的目标,是到2020年使上述这些指标达到或接近世界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我们现在正在朝着这个目标努力。

  [网友远文]:嘉宾,你们负责的范围是不是包括所有与安全生产有关的领域?你们有那么多专业人才吗? [10:00]

  [黄毅]:是的。依据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我们负责所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督管理。但是要履行好这个职责,光靠我们一个部门是不行的,必须依靠地方党委政府和相关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依靠全社会的广泛支持,也需要各种媒体的舆论监督。为了搞好对相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我们专门成立了安全生产专家委员会,聘请各行业各领域,包括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其中许多都是院士,作为我们的技术支撑群体。每次调查事故,我们都根据事故的种类、行业的特点,来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作为事故调查的专家组,对重大的技术问题,进行科学分析论证,并听取他们的意见。

  [主持人]:最近一段时间,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煤矿、非煤矿山、道路交通事故和建筑物、桥梁垮塌事件。为什么只有报道后才发现存在这方面的安全隐患?日常有什么检查措施?

  [黄毅]:不是事故发生后才发现安全隐患,而是发生事故的单位对存在的隐患治理不彻底、不认真、不坚决,甚至没有治理整改,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针对这个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已经决定了,立即在全国开展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攻坚战,全面、系统、彻底地排查治理隐患,而且明确以交通、煤矿、建筑和危化品作为重点,对排查出的隐患一定要严肃认真地进行整改,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建设项目要责令停产、停工进行整顿,对存在重大隐患的桥梁、建筑、车辆要停止使用。昨天,安监总局专门召开了视频会,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全面的部署,近期,国务院安委会还要组织督查组到各地进行检查。

  [网友丛林漫步]:最近,中央印发文深化政务公开 要求重大突发事件公开,要回应民众关切。您做发言人很多年了,您觉得如何才能做到这一点?为何很多党政机构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时,总是失语或是慢半拍?另外,安监总局有没有可能开个官方微博,通过微博做好政务公开?

  [黄毅]:最近,中办、国办联合下发的这个文件,对于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提出了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这对于打造阳光政府,构建和谐社会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措施。我们的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有责任将政府的相关信息通过多种形式告知民众,满足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取得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在这方面,安监总局认真执行中央有关的规定,较早就建立了信息发布制度,并与新华社、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签订了建立重大突发事故快速报道机制的协议。刚才,我们又在人民网开通了我们的官方微博,欢迎大家关注我们的官方微博,我们会定期发布政务信息,并与网友进行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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