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关于去年四季度发生的重庆金山沟、内蒙赤峰的瓦斯爆炸事故和江西丰城发电厂平台坍塌事故,目前这3起事故现在调查的进展如何?
杨焕宁:这3起事故的调查的现场工作都已经结束,现在正在对调查的初步结论以及相关的证据,在做进一步的审核,并讨论提出对相关责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处分的意见,目前这3起事故的85名涉嫌犯罪的责任人已被司法机关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这3起事故暴露出来的教训是十分惨痛和深刻的,都是为了追逐经济利益、缩短工期,为此就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违法违规的作业,最终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这3起事故的调查工作,近期都将陆续的告结,我们将按照程序,把有关的结论,有关的处理意见报国务院批准之后,将向全社会公布。
记者:全国安全生产总体形势向好,但重特大事故仍时有发生,您认为原因何在?有什么样的措施来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杨焕宁:我们国家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确实如大家所知道的那样,它是一个双重叠加的特点,什么叫双重叠加了?一方面安全生产得到加强,事故的总量在减少,另一方面,不安全的因素还很多,特别是重特大事故接连发生,这个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同时也严重冲击了群众的安全感。其原因,我个人看,根本的原因是我们国家在持续快速的发展当中,存在的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具体来说,一些地方安全发展的理念树立的不牢固,安全的红线坚守的不严,追求经济发展的速度,对安全生产工作不重视,一些企业,追求经济利益,违法违规的进行生产、经营和建设活动,导致事故的发生,全社会法治的意识还有欠缺,政府安全监管的工作还不到位。还有,形势的发展,带来了一些过去没有的问题,也使得防范监管工作缺乏针对性。
针对上述的情况,要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从宏观上来讲,还是应该大力推进党和国家总体方略和战略的实施,坚持安全发展,坚守红线意识,积极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具体来说,我想还是要把重特大事故的预防工作突出出来,遵循规律、研究规律、发现特点,有针对性采取措施。目前,我们按照这个思路,已经制定了《重特大事故预防指南》,并在这个指南之下,搞了一系列的预防的具体意见,现在正在普遍的进行推行,这里面的核心内容是综合运用法治的方法、行政的方法以及工程技术的方法,着力在容易发生重特大事故的,重点的领域、重点的环节、重点的时段进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重大隐患的动态排查、整治,这样的一个双重预防措施。
我想,随着这些措施深入的推进,落实,特别是在宏观上工作做得更好,在微观上工作做得更扎实,预防重特大事故肯定会见到明显的效果。
3月8日,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局长杨焕宁接受采访。
(新华社记者吴晓凌/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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