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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保险七个问题解答

  问题一:什么是工伤保险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工伤,它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的意外事故伤害和职业病伤害以及因上述情况造成的死亡。工伤保险就是对于工伤的一种社会救济,保障劳动者或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所有的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都必须缴费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是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劳动者个人不缴纳并且工伤保险采用无责任补偿原则,不管劳动者是否有过错,只要认定为工伤就会给予相应赔偿。

  问题二:哪些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呢

  根据我国的《工伤保险条例》下列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 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 外伤害的; (4) 患职业病的; (5)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问题三: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首先要明确工伤认定申请的受理部门是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 部门,对于工伤认定的申请分为单位申请和个人申请,时限分别为 30 日和 1 年,工伤职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可提出申请,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提交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具体事件应提交的相关证明 材料也不尽相同。劳动保障部门受理后会进行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然后会在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问题四:上下班途中只要发生了交通事故都可以认定为工伤么

  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必须符合一定的要求,包括三点:在上下班途中;非本人主要责任;因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受到伤害的。若是发生其他事故或是自己骑车摔倒受伤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

  问题五:在工伤认定中,单位与职工存在的争议该如何解决

  第一种情况就是单位不承认与受到事故伤害的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者可以提供存在关系的证据或是劳动者提出申请劳动仲裁;第二种情况职工认为是工伤而单位不认为是工伤,这种情况并不实行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而是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来保护职工作为弱者的合法权益; 第三种情况是职工被借调期间受到工伤事故伤害的谁来承担工伤保险的责任呢,借调只是一种临时劳务关系,如果原单位与借调单位有约定则从约定,如果没有约定则由原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首先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 同,形成一种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要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用人单位也要依法支付受伤者的工伤保险待遇。

  问题六: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到伤害时如何适用法律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 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

  问题七: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是否能构成事实劳动关系呢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所签订的书面劳动合同可谓是判断劳动关系成立与否的基本依据,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种种原因,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发生劳动关系的情形还是大量存在的,这种情形虽然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基本形式要求,但是我国《劳动法》仍将之纳入调整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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