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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颁布单位】:建设部

【发 文 号】:JGJ59-99

【颁布日期】:1999年3月30日

【实施日期】:1999年5月1日

【标  题】: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前言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 刘嘉福 戴贞洁 丁传波 姜敏 关海欧 戴宝荣 夏静 姚天玮 孙锦强 叶松荣 唐伟 康琮

  1999年2月

1 总则

  1.0.1 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 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 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共十项分项检查评分表和一张检查评分汇总表。

  注:1.“三宝”系指安全帽、安全带和安全网。

    2.“四口”系指通道口、预留洞口、楼梯口、电梯井口。

  2.0.2 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和起重吊装八项检查评分表中,设立了保证项目和一般项目,保证项目应是安全检查的重点和关键。

  2.0.3 各分项检查评分表中,满分为100分。表中各检查项目得分应为按规定检查内容所得分数之和。每张表总得分应为各自表内各检查项目实得分数之和。

  2.0.4 在检查评分中,遇有多个脚手架、塔吊、龙门架与井字架等时,则该项得分应为各单项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2.0.5 检查评分不得采用负值。各检查项目所扣分数总和不得超过该项应得分数。

  2.0.6 在检查评分中,当保证项目中有一项不得分或保证项目小计得分不足40分时,此检查评分表不应得分。

  2.0.7 汇总表满分为100分。各分项检查表在汇总表中所占的满分分值应分别为:安全管理10分、文明施工20分、脚手架10分、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10分、“三宝”、“四口”防护10分、施工用电10分、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10分、塔吊10分、起重吊装5分和施工机具5分。在汇总表中各分项项目实得分数应按下式计算:

  在汇总表中各分项目实得分数=汇总表中该项应得满分分值×该项检查评分表实得分数/100(2.0.7)

  2.0.8 检查中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应按下式计算:

  遇有缺项时汇总表总得分=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按各对应的实得分值之和/实查项目在汇总表中应得满分的分值之和×100 (2.0.8)

  2.0.9 多人对同一项目检查评分时,应按加权评分方法确定分值。权数的分配原则应为:专职安全人员与其他人员:专职安全人员的权数为0.6,其他人员的权数为0.4。

  2.0.10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 应以汇总表的总得分及保证项目达标与否,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1.优良

  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 汇总表得分值应在80分及其以上;

 2.合格

  1)保证项目分值均应达到第2.0.6条规定得分标准,汇总表得分值应在70分及其以上;

  2)有一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75分及其以上;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但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及其以上。

 3.不合格

  1)汇总表得分值不足70分;

  2)有一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在75分以下;

  3)当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或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未得分,且汇总表得分值在80分以下。

3 检查评分表

  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表3.0.1)主要内容应包括: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十项。该表所示得分作为对一个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的评价依据。

  3.0.2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表3.0.2)是对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目标管理、施工组织设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班前安全活动、特种作业持证上岗、工伤事故处理和安全标志十项内容。

  3.0.3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表3.0.3)是对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宿舍、现场防火、治安综合治理、施工现场标牌、生活设施、保健急救、社区服务十一项内容。

  3.0.4 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分为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1)、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2)、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3)、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4)、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表3.0.4-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4-6)等六种脚手架的安全检查评分表。

  3.0.5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5)是对施工现场基坑支护工程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临边防护、坑壁支护、排水措施、坑边荷载、上下通道、土方开挖、基坑支护变形监测和作业环境九项内容。

  3.0.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6)是对施工过程中模板工作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支撑系统。立柱稳定、施工荷载、模板存放、支拆模板、模板验收、混凝土强度、运输道路和作业环境十项内容。

  3.0.7 “三宝” 、“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表3.0.7)是对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口、通道口及阳台、楼板、屋面等临边使用及防护情况的评价。

  3.0.8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表3.0.8)是对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外电防护、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配电箱、开关箱、现场照明、配电线路、电器装置、变配电装置和用电档案九项内容。

  3.0.9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表3.0.9)是对物料提升机的设计制作、搭设和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安装验收、架体、传动系统、联络信号、卷扬机操作棚和避雷十二项内容。

  3.0.10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检查评分表(表3.0.10)是对施工现场外用电梯的安全状况及使用管理的评价。检查的内容应包括:安全装置、安全防护、司机、荷载、安装与拆卸、安装验收、架体稳定、联络信号、电气安全和避雷十项内容。

  3.0.11 塔吊检查评分表(表3.0.11)是塔式起重机使用情况的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力矩限制器、限位器、保险装置、附墙装置与夹轨钳、安装与拆卸、塔吊指挥、路基与轨道、电气安全、多塔作业和安装验收十项内容。

  3.0.12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表3.0.12)是对施工现场起重吊装作业和起重吊装机械的安全评价。检查的项目应包括:施工方案、起重机械、钢丝绳与地锚、吊点、司机、指挥、地耐力、起重作业、高处作业、作业平台、构件堆放、警戒和操作工十二项内容。

  3.0.13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表3.0.13)是对施工中使用的平刨、圆盘锯、手持电动工具、钢筋机械、电焊机、搅拌机、气瓶、翻斗车、潜水泵和打桩机械十种施工机具安全状况的评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 表3.0.1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 表3.0.2

续表

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 表3.0.3

续表

续表

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1

续表

续表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2

续表

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3

续表

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

续表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整体提升架或爬架)检查评分表 表3.0.4-6

续表

续表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5

续表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6

续表

“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 表3.0.7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 表3.0.8

续表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 表3.0.9

续表

续表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 表3.0.10

塔吊检查评分表 表3.0.11

续表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 表3.0.12

续表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 表3.0.13

续表

条文说明

1 总则

  1.0.1 本标准编制的目的。

  1.0.2 规定了本标准的用途和适用范围。主管部门在考核工程项目和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情况、评选先进、企业升级、项目经理资质时,都必须依本标准为考核依据。

  1.0.3 说明本标准编制时采用的方法和依据。

  1.0.4 说明本标准与相关标准的关系。

2 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 本标准采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施工现场作为一个完整的系统,利用数理统计的方法,对五年来发生的职工因工死亡的810起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了统计分析,得到主要发生在高处坠落(占44.8%)、触电(占16.6%)、物体打击(占12%)、机械伤害(占7.2%)、坍塌事故(占6%)这五类事故占总数的86.6%。为此,根据统计分析的结果,将消除以上事故确定为整体系统的安全目标。这些事故集中在安全管理、文明施工、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宝”利用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物料提升机与外用电梯、塔吊、起重吊装和施工机具等十个方面。列为十七张检查表(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落地式外脚手架检查评分表、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吊篮脚手架检查评分表、附着式脚手架(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基坑支护检查评分表、模板工程检查评分表、“三宝”、“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塔吊检查评分表、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因此,把这十个部分列为本标准的检查评分内容,以检查表的形式用定量的方法,为安全评价提供了直观数字和综合评价标准。

  2.0.2 分项检查评分表的结构形式分为两类,一类是自成整体的系统,如脚手架、施工用电等,列出的各检查项目间有内在的联系。按其结构重要程度的大小,对其系统的安全检查情况起到制约的作用,在这类检查评分表中,影响安全的关键项目列为保证项目,其他的项目列为一般检查项目。另一类是各检查项目之间无相互联系的逻辑关系,因此,没有列出保证项目,如“三宝”、“四口”防护和施工机具。

  2.0.3、2.0.4、2.0.5 是说明分项检查评分表中的评分

  2.0.6 在分项检查评分表中,列在保证项目中的项目对系统的安全情况,起着关键的作用,为了突出这些项目的地位,而制定了保证项目的评分原则。

  2.0.7 汇总表也采用百分制。各分项内容在汇总表中所占分值,依据对因工伤亡事故类型的统计分析结果而确定。且考虑了计算简便,将除文明施工分表(20分)起重吊装分表(5分)施工机具分表(5分)外,其它各分表分值都确定为10分。由于起重吊装只是施工中的一个工序过程,在组织检查中遇到机会较少;施工机具近些年有较大改观,防护装置日趋完善,所以各确定为5分;而文明施工是独立的一个方面,也是施工现场整体面貌的体现和树立建筑业现象综合反映,所以确定为20分。

  2.0.8 分项检查表共有十六张,归纳为十项内容,每次在工地检查使用时,不一定都能遇到,如有的工地无塔吊等,在汇总表中就要进行换算,计算出这个工地的总得分。在无保证项目的分项检查表中,遇有缺项时如表3.0.13中,无平刨等机具时,也要利用这个公式算出分项表的得分。

  2.0.9 在组织检查时,遇到意见不统一的情况,为了突出安全专职人员的作用,采用加权评分的方法。

  2.0.10 根据检查评分汇总表实得分数,确定了整体系统(即一个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的等级,分为优良、合格、不合格等三个等级。等级划分的原则是:优良的标准为在施工现场内无重大事故的隐患,各项工作达到行业平均先进水平。合格的标准为达到施工现场保证安全的基本要求。对于有一分项检查表不得分的,汇总表总得分为75分以上的,也定为合格,是考虑有一项工作存在隐患,其他工作都比较好。本着帮助和督促企业做好安全工作的精神,也定为合格。不合格的标准为施工现场隐患多,出现重大伤亡事故的几率比较大。如汇总表得分不足70分,就说明施工现场重大事故隐患较多,随时可能导致伤亡事故的发生,因此定为不合格。考虑到起重吊装与施工机具检查评分值仅为5分,因此确定为这两项检查表未得分,汇总表得分值必须在80分以上时为合格。

3 检查评分表

  3.0.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汇总表是对十个分项检查结果的汇总,利用汇总表得分,来确定总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各分项检查表具体的得分分值在2.0.7中说明。

  3.0.2 安全管理检查评分表是考核施工中安全管理工作的,在事故类别分析中没有分析安全管理工作,但管理不善是造成伤亡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在我们分析的事故中有89%都不是因技术解决不了造成的,都是因违章所致。其中由于没有安全技术措施、缺乏安全技术知识、不作安全技术交底、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的。因此,把管理工作中的关键部分列为保证项目,保证项目能够做好,整体的安全工作也就有保证了。一般在较大的工地应该设安全人员,主要任务是负责施工现场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施工现场应实行目标管理,制定总的安全目标(如伤亡事故控制目标、安全达标、文明施工目标)年、月都要制定达标计划,进行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考核到人。表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要单独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主要指:脚手架工程、施工用电、基坑支护、模板工程、起重吊装作业、塔吊、物料提升机及其它垂直运输设备。专职安全员应按建设部的规定,每年集中培训40学时,经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施工管理人员按建设部规定每年也要进行安全培训。

  3.0.3 文明工地检查评分表。按照167号国际劳工公约《施工安全与卫生公约》的要求,施工现场不但应该做到安全生产不发生事故,同时还应做到文明施工,整齐有序,把过去建筑施工以“脏、乱、差”为主要特征的工地,改变为城市文明的“窗口”。针对我们建筑工地存在的管理问题,诸如工地不围档、现场布局不执行总平面布置、垃圾乱堆乱倒、污水横流、施工人员住宿在正在施工的建筑物内,既混乱又不安全以及高层建筑施工中的消防问题等,为此文明施工检查评分表中将现场围挡、封闭管理,施工场地,材料堆放、现场住宿、现场防火、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对必要的生活卫生设施如食堂、厕所、饮水、保健急救和施工现场标牌,即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五牌一图治安综合治理、社区服务等项也是施工现场做到文明工地的重要工作,列为检查表的一般项目。表中凡是“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条款均以国家及当地卫生部门颁发的有关规定、标准为依据。高层建筑是指30m以上的建筑物,要随层做消防水源管道,用2寸立管,设加压泵,每层留有消防水源接口。

  3.0.4 脚手架是建筑施工的主要设施,从脚手架上坠落的事故占高处坠落事故的5%,脚手架上的事故如能得到控制,则高处坠落事故可以大量下降。按照安全系统工程学的原理,将近年来发生的事故用事故树的方法进行分析,得到的主要方面有两种,一种是脚手架倒塌,一种是脚手架上缺少防护设施。从这两方面考虑,找到引起倒塌和缺少防护的基本原因。因而确定了检查项目,按每项在总体结构中的重要程序及由它的缺陷而引起的伤亡事故的几率,确定了它的分值。由于建筑类型比较复杂,不同的施工条件及施工工艺,所采用的脚手架形式也不同,应按其脚手架形式选用检查评分表。遇有钢木混用或钢竹混用者都应视为不得分。脚手架的荷载:结构架3000N/m2,装修架2000N/m2,工具式脚手架1000N/m2。斜道的坡度为1:3,每30cm设一防滑条、临边要做防护等。

  1. 落地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从地面塔起的木、钢脚手架,包括各种高度的脚手架、应该按照搭设技术规范进行检验。一般搭设高度在25m以下应有搭设方案,绘制架体与建筑物拉结作法详图;搭设高度超过25m时,不允许使用木脚手架。使用钢管脚手架应采用双立杆及缩小间距等加强措施,并绘制搭设图纸及说明脚手架基础作法;搭设高度超过50m时,应有设计计算书及卸荷方法详图并说明脚手架基础施工方法。

  由于竹材满足不了四年生长期的材质要求,因此竹脚手架从安全角度考虑应该逐步淘汰,如若使用竹脚手架应进行特殊计算。

  2. 悬挑式脚手架检查评分表包括从地面、楼板或墙体上用立杆斜挑的脚手架,提供一个层高的使用高度的外挑式脚手架和高层建筑施工分段塔设的悬挑脚手架。外挑式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标明立杆与建筑结构的连接方法,不能将外挑立杆与建筑结构以外的不稳定的物体连接。外挑立杆除必须满足间距要求外,还应按规定设置大横杆以增加立杆的刚度。高层建筑施工分段搭设的悬挑脚手架必须有设计计算书,设计计算书要经上级审批。悬挑梁或悬挑架应为型钢或定型桁架,安装时必须按设计要求进行。脚手架必须按设计规定与建筑结构进行拉结。

  3. 门型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定型的门型框架为基本构件的脚手架,由门型柜架、水平梁(脚手板)及剪刀撑组合成基本单元。脚手架之间除按规定设置连接件外,还应用大横杆和剪刀撑加强整片脚手架的稳定性。脚手架应有搭设方案,一般搭设高度为45m以下,搭设时要及时装设连墙杆与建筑结构拉牢防止架体变形。严格控制首层门型架的垂直度和水平度,使门架立杆在两个方面的垂直偏差均在2mm以内,顶部水平偏差在5mm以内,上下门架立杆对中偏差不大于3mm。

  4. 挂脚手架检查评分表主要指悬挂在建筑结构预埋件上的钢架,并在两片钢架之间铺设脚手板的脚手架。此种脚手架的跨度不能大于2m,使用中除去对埋件的设计制作与埋设应确保牢固外,还应对钢架进行认真检查和荷载试验。由于脚手板的跨度较大,所以特别注意脚手板的选材、固定和严格控制施工荷载。

  5. 吊篮脚手架检查表。吊篮脚手架是将预制组装的脚手架悬挂在挑梁上,挑梁与建筑结构固定,脚手架的升降用手(电)动葫芦和钢丝绳来带动。施工方案中必须有吊篮和挑梁的设计及挑梁的固定方法。吊篮在使用前应做荷载试验,使用中必须有2根直径为12.5mm的钢丝绳做保险绳,葫芦必须有保险卡,在吊篮提升(或下降前)必须先把保险绳固定好,待提升(或下降)到一定距离(小于1m),再重新固定好保险绳,然后再继续提升(或下降),反复进行,一直到需要的高度。严禁在保险绳不起作用的情况下就提升(或下降)。

  6. 附着式脚手架,是将脚手架架体附着于建筑结构上,并能自行升降,可单跨升降,多跨升降,也可整体升降,因此,也称整体提升脚手架或爬架,因其使用方便、经济,自1993年以来,在全国各地普遍使用。但由于在架体构造、附着支撑、升降方式和使用管理中均存在着一些问题和隐患,因此,使用中坠落伤人事故不断发生。为推进脚手架技术进步,完善这类脚手架的使用和管理。自1993年以来,建设部利用两年多的时间,在全国进行了调研,召开各方面的专家研讨会,多次在全国范围内征求意见,确定了这类脚手架的构造、设计和管理等规定。为了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管理,表里提出了由建设部组织鉴定等要求,这主要是指由厂家生产并在各地使用的产品,要由建设部建筑安全管理部门组织鉴定,并发放使用证,其他的可由建设部认可的单位鉴定或派人参加鉴定。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是由落地式的双排立杆外脚手架发展而来的,它应具备三个条件:一是架体应是钢性较强的整体,因此,要求有定期的主框架和相邻两主框架中间的架体的定型的支撑框架,支撑框架还必须以主框架做为支座;二是架体上的荷载应通过主框架均匀、合理地传递到建筑结构上去,也就是说架体要在结构上生根;三是升降时不坠落、不倾斜。因此,本着这个要求,列出了保证项目。主框架可固定在导轨上,导轨再与每一楼层固定。

  3.0.5 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近年来建筑施工伤亡事故中坍塌事故比例增大,主要原因是:开挖基坑、基槽时未按土质情况设置安全边坡和做好固壁支撑;楼板拆模后,混凝土未达到设计强度,在楼板上堆物过多,使楼板超过允许荷载;现浇混凝土模板支撑,没有经过设计计算,支撑系统强度不足,在浇注混凝土过程中,造成整体失稳坍塌等。坍塌事故已列入建设部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的主要内容,要求各施工现场必须认真做好。基坑支护及模板工程在总表中作为一个项目考核,在检查评分时如二者同时出现,则该项目得分为各自实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基坑支护安全检查评分表主要检查施工现场的基坑、基槽施工,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勘察,摸清地下情况,制定施工方案,按照土质情况和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对于较深的沟坑,必须进行专项设计和支护。对于边坡和支护应随时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按照规定坑槽周边、不得堆放物料和施工机械,确保边坡的稳定,如施工机械确需在坑、槽边作业时,应对机械作业范围内的地面采取加固措施。

  3.0.6 模板工程安全检查评分表。针对模板施工管理的主要问题列入检查项目。要求模板施工前,要进行模板支撑设计、编制施工方案,并经上一级技术部门批准。设计不仅有计算书而且还要有细部构造的大样图,对材料规格尺寸、接头方法、间距及剪刀撑设置等均应详细注明。方案应包括模板的制作、安装及拆除等施工程序、方法及安全措施。模板工程安装完毕,必须由技术负责人按照设计要求检查验收后,才能浇筑混凝土。模板支撑的拆除,必须确认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要求时经申报批准后才能进行。模板堆放高度一般不超过2m。大模板存放必须有稳固措施。

  3.0.7 “三宝”及“四口”防护检查评分表,三宝主要指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的使用;四口主要指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坑、井),通道口等各种洞口的防护,两者之间无有机的联系,但这两部分引起的伤亡事故却是相互交叉,既有高处坠落又有物体打击,因此,将这两部分放在一张表内,但不设保证项目。其中,由于“三宝”利用不好发生事故较为普遍。为突出重点。将其分值定为55分。在发生的物体打击的事故分析中,由于不戴安全帽的受伤者占事故总数的90%,而不戴安全帽都是由于怕麻烦图省事造成的。无论工地有多少人,只要一人不戴安全帽,就存在被打击造成伤亡的隐患,同样,有一人不戴安全带的,就存在高处坠落伤亡一人的危险,因此,在评分中突出了这个重点。这次在修订中取消了平网在建筑的外围的使用,改为立网全封闭,立网应该使用密目式安全网,其标准:1.每10cm×10cm=100cm2的面积上,有2000个以上网目;2.做耐贯穿试验(将网与地面成30°夹角,在其中心上方3m处,用5kg重的钢管(管径48~51mm)垂直自由落下)不穿透。这次标准的修订提高了对“四口”防护的要求,经过多年的实践各地已有许多好的办法,考虑了各地施工条件没有对防护方法和设施做统一要求,但必须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按照施工方案进行验收。临边及洞口防护的具体做法应该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

  3.0.8 施工用电检查评分表是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检查标准,临时用电也是一个独立的子系统,各部位有相互联系和制约的关系,但从事故树的分析来看,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不完全是相互制约的,而是哪里有隐患,哪里就存在着触电的危险,根据发生伤亡事故的原因分析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确定了检查项目。其中由于施工碰触电力线路造成的伤亡事故占30%;由于工地随意拖拉电线造成触电事故的占16%;现场照明不使用安全电压造成事故的占15%,以上三类事故占触电事故的61%。为消除触电事故隐患,《规范》规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必须采用TN—S系统,设置专用的保护零线,要求使用五芯电缆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同时规定开关箱(末级)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30mA或15mA,0.1S)实行“一机一闸”每台设备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的规定,从而提高了临时用电的本质安全。由于现场住宿工棚高度较低,所以照明一般应使用安全电压供电。为此,安全检查评分表把以上内容列为保证项目。另外《规范》还规定凡用电设备在5台以上或总容量在50千瓦以上的工地,都要单独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用来指导临时用电工程的设施布局每路敷设以及所采用的安全措施,并作为工地临时用电档案的主要资料之一。

  3.0.9 施工现场一般使用的提升机有两种:一种是专为解决物料的垂直运输的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另一种是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型式较多,绝大多数不是定型产品,尤其是低架提升机,多为企业自己制作,存在设计不合理,管理责任不明确问题,所以发生事故较多。物料提升机和外用电梯在总表中作为一个项目考核,在检查评分时如二者同时出现,则该项目得分为各处牵头得分数的算术平均值。

  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字架)检查评分表是依据《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编写的,主要是指经过专门设计后,用型钢制作成标准节或标准件,运到施工现场进行组装的升降机,施工现场要杜绝采用脚手架钢管和扣件,临时组装成井字架替代的提升机。物料提升机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一是自己生产自己使用,设计不合理,产品没有主管部门认定;二是安全装置不能满足规范规定,流于形式;三是缆风绳或与建筑物连接不符合要求,使用中架体晃动大、失稳;四是提升机安装后,不经验收,给使用带来隐患。存在以上问题的根本原因是产品没有定型,企业自己制作不经设计或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工艺落后,没有检测手段。运到施工现场没有作为专用设备纳入设备部门管理,形成只使用,无管理,检查验收流于形式。因此物料提升机检查评分表中将架体制作,限位保险装置,架体稳定,提升钢丝绳,楼层卸料平台防护、吊篮及安装验收都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这次检查标准针对断绳保护存在不安全不可靠问题,改为吊盘不能只用断绳保护装置,必须使用安全停靠装置。

  3.0.10 外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检查评分表。外用电梯一般附着在建筑物外侧,所以也称外用电梯。多以齿条传动,架体与建筑结构附着保证架体的稳定,载重量一般为1000kg,可以乘载施工人员或物料上下,是由专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人货两用电梯也是施工现场的大型设备并有一定的危险性,尤其梯笼上下运行中常常载人,如果发生事故将会造成事故损失,所以必须在每班使用前按规定检查制动、各限位装置、梯笼门和围护门等处的电器联锁装置是否灵敏可靠,司机经过专门培训,不准超载使用。不装配重时不准载人。为保证安装拆卸过程中的安全,必须先制定方案,作业队伍经过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安装后经主管部门验收。架体与建筑物的附着,必须在施工过程中按说明书要求预先设计连接方式和垂直间距,并在施工方案中确定各层卸料口的防护门制作与管理问题。

  3.0.11 塔吊检查评分表包括了各种类型的塔吊,在使用中常常因安全限位装置(四限位、两保险)不齐全或不可靠造成事故。“四限位”主要指力矩、超高、变幅、行走限位装置,“两保险”主要指吊钩保险和卷筒保险装置,这是一般的塔吊应该具有的安全装置,还有一些塔吊在说明书中有其他的安全装置要求时,应该按照其说明书规定进行检查。夹轨钳是轨道运行式塔吊的安全装置,在下班、吃饭及较长时间的临时停车时,必须将四个轨钳同时卡紧,防止大风突然来临造成事故。高塔的附墙装置必须按说明书要求,不能随意变动或中途拆除。塔吊在安装拆除中也发生过多起倾翻事故,主要是没有预先制定作业方案和施工队伍没有经过专业培训,没有安装拆除的资质,没按说明书要求作业造成的。

  3.0.12 起重吊装安全检查评分表。主要指建筑施工中的结构安装和设备安装工程,起重吊装是专业性较强且危险性较大的工作,一些事故的发生其主要原因是:一、没有直对作业条件和工程情况编制作业方案,或方案过于简单不能具体指导施工;二、对选用的起重机械或起重扒杆没有进行检查和试吊,使用中不能满足要求;三、钢丝绳选用不当或地锚埋设不合设计要求;四、司机、指挥、起重工未经培训,不懂专业知识;五、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造成的。为此,起重吊装检查评分表中,将制定施工方案,起重机起重扒杆、钢丝绳、地锚、构件吊点以及司机,指挥列为保证项目作为检查重点。

  3.0.13 施工机具检查评分表。表3.0.13中列出了施工常用的和发生伤亡事故较多的十种机具,这些机具设备虽然与大型设备相比较其危险性较小,但由于它数量多,使用广泛,所以发生事故的几率大,又因其设备较小,所以往往在管理上被忽视。在进行安全检查时,要求也与大型设备一样,进入施工现场的,必须是经过建筑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确认符合要求时,发给准用证或有验收手续方能使用,不能把不合格的机具运进现场使用。施工机具都必须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除做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设置漏电保护装置。平刨、电锯、电钻等多用联合机械在施工现场严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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