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 文 号】:MT/T 1031—2006
【颁布日期】:2006-11-02
【实施日期】:2006-12-1
【标 题】: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MT/T 1031—2006)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
Qualifications to be certified as a coal professional manager
2006-11-02发布 2006-12-01实施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参照有关行业制定的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结合我国煤炭行业实际和经营管理人员的基本素质而制定。
本标准主要分为两大部分。第一部分是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的管理规定,规定了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的定义、等级划分、认定方法、管理原则等。第二部分是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由基本要求、职业要求和申报要求等内容组成。
本标准由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发展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煤炭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煤炭工业协会人事培训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之鹏、丁日佳、王虹桥、倪光宗、何树国。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条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的定义、等级划分、认定方法、管理原则及资格条件。
本标准适用于煤炭行业的现职各级管理人员,以及具备相应执业资格条件拟从事煤炭行业管理工作的非现职人员。
本标准规定的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为行业内部认定的执业资格。
2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煤炭行业
围绕煤炭产业链为消费者提供产品或劳务的行业。由煤炭生产、开发为主的各类企业以及为之服务的经营管理部门、中介组织等组成。
2.2 煤炭职业经理人
煤炭职业经理人是指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具备相应的煤炭主体专业知识、现代企业经营管理知识和煤炭企业工作经验,为煤炭行业各类企业提供经营管理服务,以经营管理为职业的经营管理人员。
3 等级划分
煤炭职业经理人分为四个等级。
3.1 准职业经理人
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的导向性级别。
3.2 初级职业经理人
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的初等级别。
3.3 中级职业经理人
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的中等级别。
3.4 高级职业经理人
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的高等级别。
4 等级划分的依据和认定方法
4.1 等级划分依据
等级划分主要依据学历、经历(在煤炭企业经营管理岗位上的工作经历)、资历(在煤炭企业各级领导岗位上的任职情况)、职称、受教育培训情况、工作业绩等。
4.2 认定方法
4.2.1 采取本人自愿申请,资格审核,资格培训,考试测评与业绩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对煤炭职业经理人进行综合认定。
4.2.2 申请人提交能证明学历、学识、能力和业绩所必须的材料(申请表格、最新简历、学历和职称证书复印件、本人近两年的工作业绩简述、论文或论著等),经审核、考试及考核合格者,颁发执业资格证书和证章。
4.2.3 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的全国统一考试和综合评定工作,每年进行两次。
5 管理原则
5.1 全国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行业资格管理办公室”)是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专门的认定管理机构,统一负责执业资格的认定和发证工作。按照申报等级分层次(地区)设立认定管理、资格培训、考评认定等机构。认定和发证工作由行业认证管理办公室统一负责。
5.2 通过有关媒体或中国煤炭工业网(www.chinacoal.org.cn),及时公布取得煤炭职业经理人执业资格人员名单。
5.3 煤炭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实行注册制度,注册期限为5年。注册期满,持证人可在期满前半年内向原认证机构申请继续注册,认证机构根据申请人执业工作经历和职业发展活动重新进行认定,对合格者予以换证。重新注册换证宽限期为60天。
5.4 建立煤炭职业经理人人才库,并为用人单位提供查询服务。
5.5 对煤炭职业经理人进行业绩跟踪。对违规违纪人员实行登记制度,对严重违规违纪者取消其执业资格并予以公布。
6 执业资格条件
6.1 基本要求
6.1.1 品德要求
6.1.1.1 事业心
热爱煤炭事业,以投身矿山建设为已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奉献精神,忠于职业经理人事业,把做职业经理人作为事业追求的目标。
6.1.1.2 责任心
坚持真理,实事求是,作风扎实,精益求精,承担企业责任及社会责任,对出资人负责,对职工负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6.1.1.3 进取心
有追求,有抱负,积极向上,勇于进取,敢于创新,立志改革。
6.1.1.4 自信心
对于自己所从事的事业有坚定的信念,有客观的自我评价,善于发掘潜力和运用才能,富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6.1.1.5 凝聚力
勤于体察民情,关心和尊重他人,作风民主,平易近人,善于将企业目标变成职工的追求,有人格力量和号召力。
6.1.1.6 勤奋
勤于学习与管理,善于思考与实践,雷厉风行,深入现场,艰苦奋斗,无私奉献。
6.1.1.7 意志
意志坚强,追求执着,不畏挫折,坚定果敢,自制、自控能力强。
6.1.1.8 合作
心胸开阔,海纳百川,讲究配合,长于协调,乐于共事,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富有团队精神。
6.1.1.9 诚信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讲信用,守承诺,有良好的个人信誉。
6.1.1.10 守法
遵章守法,合法经营,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珍爱生命。
6.1.2 基本知识
6.1.2.1 煤炭生产技术
各级别煤炭职业经理人应掌握与自己所从事职业相应的煤炭生产技术知识,包括煤矿地质与测量、采矿工程、矿山机电、加工利用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和相关知识。
——地质与测量。认识煤炭资源的形成与主要勘探技术;了解煤炭的性质及其赋存特征;正确认识和运用煤矿地质图件;了解测量技术及煤矿中的应用。
—— 采矿工程。掌握井田开拓的基本问题、煤矿基本生产系统、井巷掘进与支护的基本知识、采煤方法和回采工艺。
—— 矿山机电。了解煤矿机电设备的功能和作用;了解矿井通风、压气、排水、运输与提升技术;了解矿井供电系统的基础知识与实用技术。
—— 加工利用。了解煤炭洗选加工与综合利用的基本方法与技术;了解对减少污染和提高效率的煤炭加工、转化和污染控制的新技术。
6.1.2.2 安全管理
熟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掌握煤矿安全管理、安全技术理论以及煤矿重大灾害事故防范、抢险救灾的专业知识;了解煤炭工业环境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治知识。
6.1.2.3 法律法规
掌握商法(含知识产权法)、经济法、煤炭法、矿产资源法和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基本知识。
6.1.2.4 经济学
了解经济学的基本原理和分析方法;掌握市场及煤炭产业经济运行的基本规律。
6.1.2.5 组织行为学
了解组织行为学的基本原理;了解个体、群体、组织行为的决定因素;掌握组织结构设计、组织变革方法、组织领导艺术的一般做法及煤炭企业的特殊规律。
6.1.2.6 管理学
了解管理学的基本理论;掌握企业管理的基本原理、方法和手段;熟练掌握煤炭企业及其经营管理的特点和规律。
6.1.2.7 营销管理
了解一般市场及煤炭市场营销理论、知识和方法;掌握市场营销环境分析方法,研究市场购买行为,掌握市场营销组合决策、产品组合策略、渠道设计及管理。了解电子商务基本知识。
6.1.2.8 运营管理
了解煤炭企业生产与运营的基本原理和内容;熟悉煤炭业生产体系的运行及维护过程;了解煤炭业生产与运营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理念。
6.1.2.9 人力资源管理
了解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理论;掌握人力资源开发与应用的方法与手段、员工培训与绩效考核、薪酬设计与管理。
6.1.2.10 财务管理
了解煤炭企业财务管理的基本原理和内容;掌握企业财务管理活动的基本规律、基本理论和方法;能看懂煤炭企业的财务报告与会计报表。
6.1.2.11 信息管理
了解信息的属性与分类、信息系统和信息管理基本概念;掌握信息管理系统的分析方法以及信息管理系统的应用。
6.1.2.12 项目管理
了解项目管理的基本概念及特点,掌握项目计划制定与控制技术。
6.1.2.13 国际贸易
了解国际市场、贸易政策、关税措施、非关税壁垒、WTO及我国煤炭进出口政策、现状。
6.1.3 基本能力
6.1.3.1 学习能力
掌握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具有主动学习和终身学习的能力。在企业经营活动中能主动吸取新理念、学习新知识、采用新技术。
6.1.3.2 表达能力
能有效表述自己的思想、观点、意见和建议,能系统化、规范化、条理化地完成总结、报告、策划书等公文写作。
6.1.3.3 思维能力
有思想,有自己独特的看法,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能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并善于进行理性的总结。
6.1.3.4 认知能力
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注意信息采集,善于分析判断,及时形成正确决策,解决复杂问题。
6.1.3.5 组织能力
能够制定工作目标,形成工作计划,指挥、组织、引导下属完成工作任务。
6.2 职业要求
6.2.1 准职业经理人
6.2.1.1 社交与沟通能力
具有良好的沟通愿望和人际交往意识,并知晓一定技巧。
6.2.1.2 执行能力
具备协助控制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完成工作目标的能力。
6.2.1.3 分析能力
具有收集信息的意识,熟悉信息分析的初步方法,能协助解决工作范围内的问题。
6.2.1.4 应变能力
具备对环境的应变能力,了解煤矿重大灾害事故的应变措施。
6.2.1.5 协作能力
与同事团结协作,具备协助处理工作冲突和协调生产经营要素的能力。
6.2.2 初级职业经理人
6.2.2.1社交与沟通能力
具有良好的沟通愿望和人际交往意识,并掌握一定的技巧。
6.2.2.2 执行能力
具备控制工作进度、工作质量和完成工作目标能力。
6.2.2.3 分析能力
具有收集和分析信息的能力,并能协助进行科学决策。
6.2.2.4 应变能力
具备对煤矿突发灾害事故及环境的应变能力和对工作关系的适应能力。
6.2.2.5 协作能力
与同事团结协作,具备灵活处理工作冲突和协调生产经营要素的能力。
6.2.2.6 生产组织能力
具备运用煤矿采煤、掘进、机电、运输、通风等方面的专业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组织、指挥煤矿基层生产活动的能力。
6.2.2.7 经营管理能力
具备对煤矿基层生产单位或职能部门实施管理的能力。
6.2.2.8 安全管理能力
具备煤矿安全管理、灾害防治的基本知识和能力。
6.2.3 中级职业经理人
6.2.3.1 目标管理能力
具备制定工作计划、设置发展目标,并进行科学决策的能力。
6.2.3.2 执行能力
认同并理解企业战略目标,具备进行战略目标分解和实施并指导业务工作的能力,以及监督和控制生产与运作流程的能力。
6.2.3.3 沟通与协作能力
具备灵活处理各种人际关系及协调管理职能和经营要素的能力。
6.2.3.4 团队组织管理能力
具备组织结构设计、分析、变革的能力,能够激励和约束团队成员,对团队实施有效授权。
6.2.3.5 应变与适应能力
具备对水、火、瓦斯、煤尘、顶板等煤矿突发事故及环境的应变处理与适应能力和规避风险的能力。
6.2.3.6 创新能力
具备体制创新意识,以及推动煤矿安全、生产、技术、经营和管理创新的能力。
6.2.3.7 人力资源开发指导能力
具备制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规划,强化企业人力资源战略,协助指导员工搞好职业生涯设计,以及处理各种劳动纠纷的能力。
6.2.3.8 指挥能力
具备主持某一煤矿(厂、处)全面经营管理工作或企业集团某一部门全面工作的能力。
6.2.3.9 安全管理能力
具备煤矿安全管理及组织水、火、瓦斯、煤尘、顶板事故等自然灾害防治和救治的能力。
6.2.4 高级职业经理人
6.2.4.1 战略管理能力
具备进行SWOT分析和制定企业发展竞争战略,并能够组织实施战略管理的能力;具备战略评估及战略变革的能力,能够主持规模以上企业的全面工作。
6.2.4.2 决策能力
能够协助出资人进行科学决策与分析,把握决策时机并进行决策方案优选,具备监督和控制决策实施过程、评估决策实施效果和规避决策风险的能力。
6.2.4.3 人力资源管理能力
具备审核人力资源战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开发和运用人力资本、保持人力资源供需动态平衡,以及评估、培养和合理使用人才,有效的授权、赋能和开发指导的能力。
6.2.4.4 创新能力
具备思维和观念创新、制度和体制创新、管理工具和管理方法创新能力,以及组织技术、产品、服务创新的能力。
6.2.4.5 市场开拓能力
能够组织制定市场营销战略,具备培育和开发潜在市场、正确进行国内外市场需求预测的能力。
6.2.4.6 公共关系协调能力
具有说服力、感召力和号召力,能够与政府、媒体、社区、股东、客户、合作伙伴交流与协作,富有人格魅力,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
6.2.4.7 资源整合能力
具备对人力资源、财务资源、基础资源、技术资源、信息资源、内外资源进行整合的能力,能够改进资源整合的工具和方法。
6.2.4.8 塑造企业文化能力
能够设计企业文化建设模式,塑造企业核心价值观,具备评估企业文化、变革企业文化的能力。
6.2.4.9 危机处理与变革管理能力
敢于变革,善于变革,具备应对国内政策、国际环境变化和应对突发事件、化解危机的能力。
6.2.4.10 具备实施安全管理及对煤矿灾害救治进行决策、指挥、协调的能力。
6.2.4.11 具备领导并促使煤炭企业可持续发展的能力。
6.3 申报要求
6.3.1 准职业经理人
6.3.1.1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a)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
b) 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职称;
c) 具备煤炭企业管理岗位五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d) 具有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且有煤炭企业班组长岗位3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6.3.1.2 具备系统的工商管理知识。
6.3.1.3 拟从事煤炭主业的申报者,需具备系统的煤炭企业生产技术知识和安全管理知识。
6.3.1.4 经资格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3.2 初级职业经理人
6.3.2.1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a) 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初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煤炭企业工作满3年以上;
b) 取得准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2年以上,具有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现受聘于煤炭企业区队长级管理岗位,并有1年以上的任职资历;
c) 现受聘于规模以上煤炭企业区队长级、中小型煤矿矿长级以及相同级别的工作岗位,并有2年以上的任职资历。
6.3.2.2 参加过系统的工商管理培训,并取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证书》。
6.3.2.3从事煤炭主业的申报者,需具有煤炭主体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或经过同等学力煤炭主体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6.3.2.4 国家规定需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申报者,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6.3.2.5 经资格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3.2.6 任职期间工作业绩良好。
6.3.3 中级职业经理人
6.3.3.1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a) 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煤炭企业工作满5年以上,现受聘于企业经理级或规模以上煤矿区队级管理岗位,并有3年以上的任职资历;
b) 取得初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2年以上,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现受聘于企业经理级或规模以上煤矿区队管理岗位,并有2年以上的任职资历;
c) 现受聘于中小煤矿矿长级(正职)、规模以上煤炭企业正副矿级或相当于副矿级职能部门负责人、业务主管等工作岗位;
d) 获得省部级荣誉称号,或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矿长。
6.3.3.2 参加过系统的工商管理培训,并取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证书》。
6.3.3.3从事煤炭主业的申报者,需具有煤炭主体专业大学专科以上毕业证书或经过同等学力煤炭主体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6.3.3.4 国家规定需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申报者, 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6.3.3.5 经资格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3.3.6 任职期间工作业绩良好。
6.3.4 高级职业经理人
6.3.4.1 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a)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从事煤炭企业管理工作岗位满10年,现受聘于企业经理级或规模以上企业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岗位,并有3年以上的任职资历;
b) 取得中级职业经理人资格认定证书4年以上,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现受聘于企业经理级或规模以上企业矿(厂、处)级管理岗位,并有3年以上的任职资历;
c) 现任集团公司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或相同职级的高级管理人员;
d) 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被评为全国煤炭工业优秀企业家或“双十佳”矿长。
6.3.4.2 参加过系统的工商管理培训,并取得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工商管理培训证书》。
6.3.4.3从事煤炭主业的申报者,需具有煤炭主体专业大学本科以上毕业证书或经过同等学力煤炭主体专业知识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6.3.4.4 国家规定需持有安全资格证书的申报者, 应依法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6.3.4.5 经资格培训机构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
6.3.4.6 任职期间工作业绩良好。
7 附则
7.1 本标准的实施细则见《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文件汇编》。
7.2 本标准由煤炭行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认证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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