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 文 号】:SY/T6562-2003
【颁布日期】:2003-03-18
【实施日期】:2003-08-01
【标 题】:SY/T6562-2003轻烃回收安全规程
前言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河口采油厂、安全环保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彦春、孙现东、高圣新、王光卿、王登文、李俊荣、陈建设。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油田伴生气、气田天然气轻烃回收安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陆上油气田轻烃回收厂(站)。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0183—1993 原油和天然气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SBJ 12—2000 氨制冷系统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SY 6278—1997 天然气净化厂安全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轻烃回收light hydrocarbon recover
从石油天然气(包括油田伴生气或气田天然气)中,经过初加工处理获取烃类产品的过程。
4 投产准备
4.1 岗位配置
4.1.1 应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
a)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b) 设备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c) 消防网络;
d) 事故应急预案
4.1.2 人员:岗位人员应经安全主管部门培训合格,取得上岗操作证。
4.1.3 工具:岗位应配备各类防爆工具。
4.1.4 劳动保护用品:工作人员应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并符合岗位防爆、防静电、防中毒的要求。
4.2 吹扫
4.2.1 制定吹扫程序和要求,吹扫介质采用压缩空气。
4.2.2 吹扫时空气压力,中压系统宜为0.25MPa~0.40MPa(表压),低压系统宜为0.04MPa~0.05MPa(表压)。
4.2.3 吹扫应反复多次冲击进行(塔、设备除外)。
4.2.4 采用白色滤纸或白布放在吹扫口处验证,当滤纸或白布上无机械杂质为合格。
4.3 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4.3.1 新安装投产承压设备应进行强度和气密性试验。
4.3.2 在试压时,现场须划分安全区域,统一指挥,专人监护。
4.3.3 试压时,应选两块或两块以上校验合格且与试验压力相符的压力表测压。
4.3.4 强度试验应用水为介质进行;对不宜用水作介质或结构复杂的设备,宜采用洁净、干燥、无油的空气进行。
4.3.5 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压力与时间应符合表1的规定,且试验压力不得小于0.1MPa。
表1 试验压力与时间(略)
4.3.6 应对所有新焊缝、动静密封点进行检漏。
4.3.7 强度试验时,施工人员不得带压紧固螺栓。
4.4 试运
4.4.1 试运时按设备使用说明、操作规程执行。
4.4.2 单机试运先进行空载试运,后加负载试运。
4.4.3 单机试运合格后,方可进行联合试运。
4.5 置换
4.5.1 制定惰性气体和天然气置换方案。
4.5.2 先进行惰性气体置换,后天然气置换。
4.5.3 控制置换压力使之应小于该系统设备、管件允许压力的最低值。
4.5.4 在置换中,应依据工艺过程设置取样点,容器应单独取样,取样分析的气体含氧量小于或等于2%(体积分数)为合格。
4.5.5 置换的尾气如果含有可燃气体,应由放空总管通过放空火炬燃放。
4.5.6 放空火炬应由专人监护。
5 天然气增压
5.1 进气
5.1.1 原料气进气压力应保持稳定,符合工艺要求。分离器液位宜控制在正常液位。
5.1.2 气柜应设有容量上下限标志,上限标高应为气柜容积设计高度的85%,下限标高应为气柜设计容积高度的15%。
5.1.3 气柜应设有防止超压或负压的调节系统。
5.1.4 应定期检查气柜导轮系统,避免导轮卡死。
5.1.5 气柜的水槽内应保持正常水位,冬季应有保温、防冻措施。
5.2 增压
5.2.1 压缩机级间分离器液位液压控制在正常液位以内。
5.2.2 压缩机振动、温度应在设备设计要求范围之内。
5.2.3 介质压力、温度应符合工艺要求。
5.2.4 天然气压缩机的出口阀前应设置安全阀,泄压管应引入放空系统。
6 干燥
6.1 天然气吸附操作温度、压力应符合工艺要求。
6.2 控制并检测吸附后气体的露点,应满足后续工艺要求。
6.3 吸附塔的切换、充压、泄压宜平稳操作。
6.4 再生气流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6.5 再生气加热炉加热:
6.5.1 加热炉辐射室应设置温度检测仪表,辐射室温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6.5.2 燃气阀前应设置减压阀、缓冲罐、故障自动连锁保护装置,且保护装置灵敏可靠。
7 制冷
7.1 膨胀制冷
7.1.1 膨胀机的进口应设置过滤器。
7.1.2 润滑系统在断电等异常情况下能满足供油要求。
7.1.3 膨胀机的密封气压力、温度液压符合设备要求。
7.1.4 膨胀机不应带液运转。
7.1.5 膨胀机自动联锁,应有超速、轴承超温、油压低、轴振动高、断电、仪表风压力低保护装置,且灵敏可靠。
7.1.6 紧急切换断阀应设置在膨胀端入口处,灵敏可靠。
7.1.7 膨胀机防喘振阀应可靠灵敏。
7.1.8 出现故障报警停机时,应能迅速切断气源,将高压气紧急泄压。
7.2 压缩制冷
7.2.1 制冷系统应设置紧急泄压装置。
7.2.2 压缩机不应带液运行。
7.2.3 处置泄漏时,操作人员需配戴空气呼吸器、防冻手套等护具,防止中毒、冻伤。
7.2.4 氨制冷系统除满足7.2.1,7.2.2,7.2.3的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7.2.4.1 开工前应作抽真空试验并符合SBJ 12—2000中6.2的要求。
7.2.4.2 在事故状态下,液氨应通过紧急泄氨器与水混合后排放。
7.2.4.3 安全阀放空宜密闭泄放。
7.2.4.4 集油器冻堵宜自然解冻,防止骤然提温导致设备超压。
8 储存、充装
储存、充装应符合GB 50183—1993中第5章第3节、第4节的要求。
9 仪表风
9.1 仪表供风压力应符合工艺要求。
9.2 控制仪表风湿度,使操作压力下的露点比环境温度低5℃~10℃。
10 停工、检修
停工检修应符合SY 6278—1997中6.1和6.2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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