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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地面常压储罐防火和灭火SY/T6556-2003

【颁布单位】: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

【发 文 号】:SY/T6556-2003

【颁布日期】:2003-03-18

【实施日期】:2003-08-01

【标  题】:SY/T6556-2003大型地面常压储罐防火和灭火

前言

 

  为指导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地面大型储罐的防火和灭火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等同采用API Publ 2021A《大型地面常压储罐防火和灭火》(1998年,第1版)。
  为便于使用,对于API Publ 2021A(1998年,第1版)做了编辑性修改,删去了原标准的特别声明、引言、附录C、案例记载摘要、附录E“泡沫摩擦损失数据”。原标准的附录D变成本标准附录C、原标准的附录F变成本标准附录D。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胜利石油管理局技术监督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牟善军、崔伟珍、王智晓、张亚男、王建龙、任大光。

 

 

 

  1 概述
  1.1 范围和目的
  本标准只适用于储存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大型地面储罐。本标准所指储罐是指直径为30m(100ft)或者更大的,或储存能力为12640m3(80000bbl)以上的储罐。
  本标准的目的是为存放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地面大型储罐的防火和灭火事宜提供指导。在本标准的编制过程中参考了以往的有关大型储罐的火灾数据。
  1.2 大型地面储罐火灾控制的系统的方法
  为了保护大型地面储罐,并确定可获得的物资能够得到有效的分配,对以下的方面进行考虑是十分必要的:
  a) 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b) 对公众、相邻储罐和设施热辐射的风险评价、对业务的影响、公众对风险感受程度以及工业做法。
  在大型地面储罐火灾控制的设计中,包括了下列的4个因素:
  ——防火;
  ——火灾探测系统;
  ——火灾灭火系统;
  ——手动灭火。
  一个完整的防火程序应对所有的这4个因素给予某种程度的考虑。但是,不同的公司对这4个因素中的每一个所关注的程度会有所不同。这可能是由于坐落位置、作业性质、操纵设施、进入现场、供应水以及灭火方法等因素决定的。
  防火因素对于降低火灾控制的成本具有最大的潜在影响,并且从人员安全的角度考虑,防火因素也是迄今为止4个因素中最重要的。防火因素包括的项目有储罐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设施的选址、布置和安全操作规程。
  API Std 2610对安全使用大型地面储罐的设施提供了基本的指南。
  其余的3个因素——火灾探测、火灾灭火系统和的动灭火也应在火灾控制程序中给予考虑。对以上每个因素的重视程度会因公司的侧重点、位置的重要程度、中断操作的代价及现场的特殊情况不同而不同。现场的特殊情况可包括:地形、布置、对外围的热辐射、气候、作业的性质、定员水平、地方的规定要求以及可得到的灭火人员设备和物资等。每一因素对于大型地面储罐相关的重要性将在第4章中进行讨论。
  在采用四因素法对火灾进行控制时,为使各因素达到现场要求,保持各因素间有效的费用平衡是十分必要的。这可以保证能够提供一个适当的防护水平,并使可获得的资金不会不必要地浪费在某一因素上。
  1.3 如何使用本标准
  对于如何防止火灾保护大型地面储罐方面,本标准不提供具体的建议。但是,本标准为用户提供了有关防火和大型地面储罐保护方面决策所需要的一般性信息。关于大型地面储罐火灾的控制和灭火程序和规程的见SY/T 6306。对于大型储罐的防火保护是有效的技术手段,应将资源集中用于有效的防火措施方面。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SY/T 6306 易燃、可燃液体常压储罐的内外灭火
  SY/T 6319 防止静电、闪电和杂散电流引燃的措施
  API Publ 2009 炼油厂、汽油厂和石化厂内安全焊接和切割规程
  API Publ 2026 安全登上石油设施浮顶罐
  API Publ 2027 烃类设施维修中与常压储罐喷砂清理有关的引燃点燃危险
  API Publ 2207 罐底热作业预准备
  API RP 500 石油设施中电气安装场地的分级
  API RP 651 地面石油储罐的阴极保护
  API RP 652 地面石油储罐罐底的衬里
  API Std 620 大型焊接低压储罐的设计与建造
  API Std 650 钢制焊接储油罐
  API Std 653 储罐的检验、维修、更替和重建
  API Std 2015 石油储罐的安全进入和清理
  API Std 2350 石油储罐过满装载的保护
  API Std 2610 装卸油码头和储罐设施的设计、建造、操作、维护和检查
  NFPA 11 低膨胀泡沫标准
  NFPA 30 易燃和可燃液体规范
  NFPA 25 以水为基础的防火系统的检验、测试和维护
  NFPA 77 静电
  NFPA 780 闪电保护规范

 

 

  3 防火和设计
  3.1 概述
  每一次火灾都造成了财产损失。降低这些费用的主要措施就是遵从相应的措施来预防火灾的引燃和蔓延。
  本章主要关注与储罐设计、建筑、溢流抑制和防止沸溢的控制措施有关的防火内容。这些内容对于大型地面储罐的防火是尤为重要的。
  3.2 大型地面储罐
  为有助于将火灾的隐患和火灾的蔓延降低到最小程度,大型地面常压储罐在设计和建筑方面需考虑以下内容。
  3.2.1 罐顶的类型
  外浮顶储罐最有可能产生边缘密封火灾,但是却不大可能发生整个表面火灾。因为扑灭大型地面储罐整个表面火灾是非常困难的,在选择罐顶设计时应对发生此类火灾的可能性进行考虑。
  3.2.2 浮顶的建造
  通常下沉浮顶的整个表面火灾较之锥形浮顶储罐的火灾更难于扑灭。因此,应对防止罐顶下沉(无论是火灾发生前还是火灾发生之后)的下列措施进行考虑:
  a) 采用浮筒罐顶而不是盘式罐顶;
  b) 确保浮筒检查孔位置合适;
  c) 调整浮筒放气孔以防进入灭火水;
  d) 提供充足的罐顶排水通道;
  e) 采用适当布置的泡沫屏障;
  f) 采用地面控制的浮顶排水(即开口在罐顶),以利于将过多的灭火水或大雨后的雨不排走,以防止罐顶下沉。
  3.2.3 预防闪电的措施
  闪电是外浮顶罐火灾的主要原因,同时闪电也是多个储罐火灾同时引燃的主要原因。因此,预防闪电引燃火灾的措施,臂和浮顶与罐壁的结合,在设计、施工和维护时应特别注意。有关闪电危险的更多信息见SY/T6319和NFPA780。
  3.2.4 泡沫灭火
  储罐设计应考虑安全的泡沫灭火方法,对由于浮顶下沉或罐顶部分被液体覆盖情况下所暴露出来的液体进行保护。泡沫发生室或其它少量施加泡沫的方法可以作为防止静电引燃的安全措施。措施参见NFPA11的附录A-3。
  关于防火设计和作业规程方面的更多的信息参见附录D。
  在常压储罐设施设计过程中应对灭火问题进行考虑(见第4章)。
  3.3 溢流的抑制和控制
  地面火灾是所有储罐火灾中的主要原因之一,同时也是储罐之间火灾蔓延的主要途径。API Std 2610对防火堤、护道和污水清理系统的布置给出了总体的指导。在下面列出可以降低由于地面火灾而导致储罐被引燃及火灾蔓延可能性的其它措施。
  3.3.1 围控布置
  在新的罐区,按照NFPA 30布置的远程围控措施,对于降低溢流火灾对其它储罐的影响是非常有效的。因为它可以将从储罐中溢流出来的液体导向远处的某一地点。储罐周围单独的围控可以防止火灾扩散到其它的储罐。对于现有罐区中的储罐,应根据NFPA 30中有关防火堤建造和布置指南修建防火堤。
  3.3.2 防火堤排放
  防火堤的排放系统的大小和布置应能将来自灭火作业的水迅速排放到一个安全的地点。防火堤排放阀应布置在罐区之外,并且保持关闭(排水时除外)。排放的方式应引导燃烧的液体远离暴露地点,如管道栈桥和建筑物,并且不允许通过邻近的防火堤区域进行排放。
  3.3.3 防火堤地面坡度
  防火堤地面应有一定的坡度,以使得溢流液体可以迅速地从储罐附近流开。另外,可以通过在管线和管线附件的下面建造较矮的隔离沟,以避免火焰直接冲击和防止管线下面形成燃烧液体池,降低地面火灾损坏进出储罐管线的可能性。
  3.3.4 泵和其它的设备
  具有潜在的高泄漏可能性的设备,如泵、过滤器和管汇应布置在储罐防火堤之外,以便将防火堤区域内的泄漏潜力降低到最小程度。
  3.3.5 检修和检验
  应定期检查防火堤地面、隔离沟、防火堤壁、围控槽和防火堤排放系统,以确保地面沉降、风和水的侵蚀、变更及车辆和人员的交通没有造成设计的排放方式和围控能力的改变。
  3.4 沸溢的预防措施
  虽然沸溢极少发生,但是却受到特别的关注,因为它们会造成火灾迅速扩散且影响范围大,接近燃烧储罐的人员是极端危险的。有关沸溢的进一步的详细内容,参见附录C。

 

 

  4 火灾的探测和火灾的灭火
  4.1 探测
  在报告的灭火工作取得成功的72例中,只有1例是有火灾探测系统并被激发。据报告即使没有使用火灾探测系统,储罐火灾也没有迅速扩展。
  4.2 火灾灭火
  4.2.1 概述
  SY/T6306中讨论的许多做法和程序在密封火灾的灭火过程中,已经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因为扑灭大型储罐火灾需要大量的物资,并且这些资源使用的频率非常低,许多企业正在寻求便携式装备和互助的方式来提供充分迅速的反应。
  4.2.2 固定的和半固定的泡沫火灾灭火系统
  设计和安装泡沫灭火系统的主要参考资料见NFPA11。
  4.2.3 密封火灾
  根据NFPA 11设计的泡沫火灾灭火系统,在密封火灾的灭火中是有效的。这些系统可以使用最少的人力和工作量。对于内浮顶储罐的封闭区域内(出口是有限的)的火灾控制和灭火,这些系统尤为有用。如果罐顶下沉并且没有扑灭最初的密封火灾,可能会导致整个表面火灾。
  根据NFPA 11正确设计和安装的泡沫屏障是密封火灾控制中的一个主要因素。泡沫屏障的不足可能会导致作用于密封火灾的泡沫不充分。在一些情况下,火灾控制所用的水和泡沫会将浮顶淹没并使浮顶下沉,从而使火灾蔓延到整个表面区域。当二次密封或天气防护罩发生了变化时,可能需要对泡沫屏障进行调整,以确保泡沫屏障的高度高于密封或防护罩的高度。
  4.2.4 整个表面火灾
  限制泡沫灭火系统在大型地面储罐上应用的主要原因是泡沫覆盖层扩散到整个燃烧油料表面上的有限的能力。NFPA、石油公司和供货商的试验以及实际的火灾经历都表明:泡沫覆盖层在燃烧的液体表面从其作用点能够扩散的最大距离为30m(100ft)。
  基于这样的限制,用传统的壳装式泡沫室进行灭火的最大整个表面火灾估计为60m(200ft)。目前,对于保护大于60m(200ft)储罐可以有三种选择:液下注射、半液下注射以及投射泡沫灭火。
  4.2.4.1 液下注射
  液下注射的方法将会把连续的泡沫覆盖层分布到整个燃烧的液体表面。假如各泡沫的注射点进行了战略性的布置从而保证了泡沫的行进距离在30m(100ft)的范围以内。采用此种方法输送泡沫最适用于锥顶储罐,因为在那里障碍物与泡沫覆盖层的扩散不会相互干扰。有关使用液下方法灭火的储罐,对储罐大小惟一的限制是保证按要求的使用量供应泡沫。
  严格限制利用生产管线对大型地面储罐进行液下注射,除非沿储罐的周围有数量特别多的喷嘴,并且管线进口的布置对于液下泡沫的注射也是适当的(即,保持泡沫行进的距离在30m(100ft)的范围之内)。
  由于考虑到泡沫在燃烧的液体表面分布得不恰当,对于浮顶罐,NFPA 11并不推荐液下注射。
  4.2.4.2 半液下方法
  有一个泡沫设备供货商供应了一种半液下注射系统,它是在每一泡沫的出口利用漂浮的软管将泡沫直接输送到液体表面。当泡沫进系统时,这些系统的软管从罐壁底部的储存室中释放出来。这种半液下泡沫输送方式的优点是降低了泡沫的流动要求,并且可以通过注射,对那些对泡沫有破坏作用的液体中发生的火灾进行控制。
  4.2.4.3 投射泡沫灭火
  利用固定系统泡沫对直径等于或大于60m(200ft)储罐进行灭火的推荐方法之一是采用投射泡沫灭火器。该泡沫输送系统采用了安装在罐壁上的喷嘴代替泡沫发生室将泡沫连续输送到储罐中心。基于对射流物范围及泡沫的行程的估计,该系统可用于90m(300ft)的储罐。投射灭火器可与传统的壳装式泡沫发生室结合使用,并且可用于任何类型的储罐。
  4.3 使用便携式和移动式装备手动灭火
  有关利用手动泡沫灭火以达到储罐火灾灭火的方案,主要的参考资料是NFPA 11。
  4.3.1 密封火灾
  对于外浮顶储罐和密封区域可以进入的内浮顶储罐,手动扑灭密封处火灾是非常有效的。下面的规程和设计方案的选择可能会对提高成功率有所帮助:
  a) 安装NFPA 11建议的泡沫屏障。泡沫屏障降低了进入外浮罐顶打开二次密封或天气防护罩的要求。
  b) 确保泡沫屏障高于天气防护罩或二次密封;如果防护罩或密封已经作为改装的一部分被安装到罐顶上,应注意确保现有泡沫屏障的有效性。
  c) 在天气防护罩或二次密封上安装热融嵌板,以便让泡沫施加到液体表面或一次密封上。
  d) 装设一根或多根泡沫立管直到外顶储罐的梯子平台或防风加强槽钢圈,以减少对软管和人力的要求,要求随手可得的带喷嘴的软管和消防灭火器,可以考虑将其安装在计量平台上。
  e) 在内浮顶储罐上,提供可以移动的或热融的边缘通风天气防护罩以接近密封。
  f) 沿着外浮顶储罐的防风加强槽钢安装扶手或其它防摔倒的装置,以防消防人员发生伤害。
  4.3.2 整个表面火灾
  造成整个表面火灾手动灭火成功率相对较低的最大因素是泡沫的流动受到限制。塌陷的固定顶或部分下沉的浮顶所形成的空间,阻碍了泡沫横过整个液体表面。造成这些失败的其它因素包括:
  a) 进行灭火尝试时,未能提供充足数量的泡沫灭火剂来进行不间断的灭火;
  b) 未能达到NFPA 11中推荐的为实现灭火所要求的泡沫流量。
  对于直径达到45m(150ft)以上时,成功的可能性会降低。主要是因为降低了对液体表面的接近。另外一个因素是提供充足泡沫灭火剂和充足水供应的能力。随着储罐直径的增加,泡沫横过燃烧的液体表面的有限的流动能力[大约为从接触点30m(100ft)]同样牵制了灭火工作。
  目前,许多单位正在对60m(200ft)直径和更大的储罐倡导使用一项不同于NFPA 11方法的超量泡沫输送技术。这种策略被称为大喷射器,即采用战略性的布置便携式或移动式的释放能力范围在9m3/min~54m3/min(2000gal/min~12000gal/min)的泡沫炮。便携式的泡沫炮是经过瞄准的,所以泡沫落在液体表面上的图案为椭圆形(覆盖区)。泡沫覆盖层的边缘距罐壁不应超过24m(80ft)。自燃烧表面的火焰和烟雾降低能见度的情况下,正确地对泡沫流动予以导向并形成一个合适的泡沫图案存在着很大困难。
  对泡沫输送的要求通常是根据燃营业税表面面积确定的,将它乘以泡沫的密度(相关的流量参见NFPA 11)。大喷射器策略对泡沫的超量使用不采用这种确定泡沫输送要求的方法。大喷射器策略的泡沫释放的要求是基于达到总体覆盖燃烧液体表面所需泡沫炮的数量和大小(流量)。流量是基于为在燃烧的液体上产生一个泡沫覆盖区的图案提供充足的泡沫,从覆盖层边缘计算使得泡沫横过液体表面最大行程不超过24m(80ft)。
  通常最有效的火灾控制措施是将储罐中的介质泵出到一个替代用储罐中、管道或类似的地方。为提供充足的泵出设施,下面的方案可以考虑:
  a) 将泵安置在防火堤区域和排放路径之外;
  b) 保护泵的动力源不会受到火灾的侵害,并提供备用动力源;
  c) 提供备用的泵出设施;
  d) 保护储罐连接的入口,不要阻塞(尤其是有衬里的储罐)。
  4.4 固定的喷淋系统和热辐射防护系统
  安装在储罐上用于对罐壳进行冷却的固定的喷淋系统,可降低来自内部火灾和来自火灾热辐射的热效应。另外,某些地点已经安装了固定的和摆动的消防水炮,代替或加强喷淋系统。
  邻近储罐的热辐射对大型地面储罐并不是一个关键的因素,并且在大多数情况下,手动水冷就已足够了。
  采用固定的水喷淋系统对燃烧的大型地面储罐的罐体进行冷却效果不大。总的来说,固定水喷淋系统的使用增加了需要的消防用水供应量,并且可能会加重排放系统的负担。
  对那些人力资源有限或罐壁到罐壁之间推荐的间隔要求不能够满足的情况下,还是可以考虑安装固定的水喷淋系统。
  4.5 火灾灭火考虑
  对于储罐火灾灭火的规划和组织,见SY/T 6306。
  4.5.1 灭火费用
  大型地面储罐火灾的灭火费用可能是高昂的,整个表面火灾事故尤其如此。大型地面储罐设施的作业者应在火灾发生之前对潜在的灭火费用进行评估。在进行此项工作时,应考虑如下的费用:
  a) 灭火剂——泡沫灭火剂;
  b) 水(如果使用了计量的市政供水系统);
  c) 劳动力,包括现场人员、应包反应人员和承包商;
  d) 消防器材和装备费用,包括燃烧、磨损以及损坏;
  e) 重型设备作业费用;
  f) 紧急运输和输送费用;
  g) 长期作业过程中的饮食;
  h) 警戒保卫。
  有一点必须认识到的事实是:灭火的努力可能会失败,只会有非常少的或者没有任何回报。
  估计的灭火费用应与潜在的财产损失和业务中断费用(包括由于坏新闻造成的商务损失)、债务要求以及罚款进行比较,从而确定有必要进行灭火尝试的储罐的最大尺寸。
  如果潜在灭火费用超过了公司的财力,则有几个长期的替代方案可以考虑。
  a) 避免采用锥顶和内浮顶储罐,以降低整个表面火灾的可能性和消防的难度。
  b) 采取额外的措施确保浮顶的稳定性,以降低发生整个表面火灾的可能性。
  c) 确保有足够的和备用的泵出设施。
  d) 同应急反应人员进行沟通,以保证他们能够了解你的费用限制和意图。当使用的是外部的应急反应人员,把储罐抽空直至烧完时是你的意图时,尤其如此。
  4.5.2 水的供应
  在编制火灾控制规划时,水的供应是必须予以考虑的关键因素。哪怕是一支训练良好的紧急反应队伍,也会由于供水系统的不足而遭到严重的打击。因此,公司必须将他们的目标策略和他们的供水情况紧密结合,反之亦然。表1归纳了75m(250ft)直径储罐发生整个表面火灾时,采用泡沫灭火情况下的供水要求。
  表1 泡沫灭火通常的供水要求(75m直径储罐)(略)

 

  表中的流量要求不包括冷却罐壁或邻近储罐或补充泡沫软管流量(NFPA推荐)所需的水量。
  在对大型储罐火灾的灭火供水进行规划时,对人力、器材、装备和建立水供应所需的时间进行考虑是很重要的。应当考虑使用所有可以使用的水源,包括内部的供水系统、市政供水系统以及静态供水系统(湖、江以及其它)。这些水源可以单独地也可以结合起来使用。
  4.5.3 火灾前规划
  对任何的大型地面储罐设施来讲,火灾前规划都是必不可少的。正如以上所讨论的,公司的财务限制、灭火战略和水的供应应在火灾发生之前明确。另外,火灾前规划应强调对涉及大型地面储罐可能发生的灭火作业的后勤支持。火灾控制作业的后勤工作包括采购、运输和管理等方面:
  a) 采取多种泡沫灭火或泵出产品作业或者两者都涉及时,可能需要消耗很多的工时;
  b) 大量的消防资源,这可能包括超过100个消防员和数量巨大的器材;
  c) 专业从事储罐灭火的承包商的使用;
  d) 采购、送货和搬运数量巨大的泡沫灭火剂(以及潜在数千磅的辅助的干化学灭火药剂);
  e) 泡沫灭火剂以每分钟数立方米的速度消耗;
  f) 预计的水的消耗速度高达45m3/min(10000gal/min)是常见的;
  g) 设备的预制,如泡沫棒及虹吸管道以抽出罐内产品;
  h) 重型设备、材料的处理设备及便携式或移动泵的使用。
  从这种情况下得到的主要教训证明了将火灾前规划和培训作为降低费用和将储罐火灾控制工作的复杂性降低到最小程度的方法是有价值的。
  4.5.4 消防通道
  排放和围堵系统的布置将会严重地限制消防的通道。大直径储罐罐壁和它周围的防火堤壁之间的间距可能是实质性的问题。如果防火堤区域充满了水或者产品,或者二者兼有,则该间距能阻碍消防作业。4.5.4.1到4.5.4.3中的做法可能会有助于缓解这一问题。
  4.5.4.1 永久平台
  在每一防火堤区域内至少设置一个延伸到距离罐壁15m~21m(50ft~70ft)之内的永久平台。平台应布置在储罐的主导风向的上风侧,与防火堤等高,可以从人行道上进入,并且其宽度可以进行预期的灭火作业。平台可以是土质的或其它合适的阻燃材料建筑的。
  4.5.4.2 临时平台
  如果取土设备和土壤可以轻易地得到,根据需要建造临时平台是可行的。这一做法也可以用来作为永久平台的一个补充。
  4.5.4.3 远距离围控
  因为降低了防火堤墙和罐壁之间的距离,采用远距离围控可以解决灭火通道问题。但是,采用远距离围控一般会至少在一个方向上阻止到储罐的通道。

 

 

 

附录A
(资料性附录)
事故报表

 

 

  A.1 说明
  事故报表是为介绍所涉及的储罐或储罐周围区域事故前、事故过程中和之后应收集的数据表。某一特定现场的其它数据可能是需要的,也应附加到表中去。
  收集火灾之前、过程中和之后的数据从许多方面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因火灾引起法律程序,即可使用这些数据。数据可以为采用更为有效的消防方法指出方向。数据也可以在火灾之后用以对发生的情况进行评估,以便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A.2 储罐灭火记录
  由于与事故管理和火灾灭火相关的多方面的要求,主要储罐火灾情景中记录的实际情况可能会被放在了优先程度较低的位置。事故指挥机构中数据收集的内容是重要的,这是因为:
  a) 可靠的数据对火灾之后的评判是必要的。这样的审查对于评价应急组织的效率和采用的战略和战术是必不可少的。
  b) 如果使用了泡沫,在火灾发生之初就需要这些数据来计算出要求的泡沫使用量和需要的泡沫灭火剂的总量。
  由于沸溢的潜在可能(见附录C),如果石油储罐是涉及到整个表面火灾,可能要求特殊的数据。在此给出了事故报表的样表(表A.1)。当火灾前规划和模拟的储罐火灾演习实施时,宜采用本表(或类似的表)。
  表A.1事故报表(略)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以前火灾的分析

 

 

  B.1 数据的收集
  对于以前大型地面储罐火灾数据的收集包括查阅商业期刊、公司数据库、媒体报道、书本和API 会员公司提交的事故报告。大型地面储罐的事故研究包括对1951年到1995年期间发生的107例火灾。这些火灾涉及的储罐大小直径从30m~103.5m(100ft~345ft),容量从12640m3~112800m3(80000bbl~714000bbl)。
  分析只包括在发生火灾时处于正常操作状态的储罐。不包括:
  a) 不处于在用状态的储罐;
  b) 浮顶停放在支腿上;
  c) 储罐正处于清理或维护过程中,储罐不处于在用状态,或者为了人员的进入正处于开启状态,或者两种情况同时存在。
  这些情况下的安全工作和操作规程可以从API的出版物中得到,列在了第2章。
  本附录只对储罐液体表面或从液体生成的蒸气的整个表面火灾和密封火灾进行了分析。不包括没有扩散或发展到储罐液本表面的通风口火灾、法兰火灾和防火堤火灾。与常压储罐相关的火灾处理的策略和规程在SY/T 6306中论述。
  本标准中所包含的百分比,已经四舍五入到最近的整数百分比。
  对已审查的107例火灾的记载归纳在表B.1中。
  表B.1 案例记载中储罐设计的类型(略)
  在已研究的107例的记载中,进行分析的85例火灾或者占总数79%的案例是关于浮顶储罐的。这最可能是由于这种类型的储罐在大型地面储罐的设计中占了主导地位,但不应认为浮顶罐比其它类型罐更易起火。
  B.2 大型地面储罐火灾的原因
  B.2.1 火灾原因的分类
  为了鉴别火灾的原因,对每一例的记载都进行了审查。在本附录中,火灾的原因定义如下:
  a) 把引燃源引入储罐蒸气空间或是从储罐中逸出蒸气中的行为;
  b) 导致蒸气或液体从储罐中泄出并随之而被引燃的行为。
  在对历史案例的审查中,并没有对引燃的原始地点进行区分。例如,在一个案例中,易燃的蒸气从浮顶罐逸出来,被旁边经过的机动车引燃。根据对火灾原因的定义,这一火灾的原因被列入由于高蒸气压产品被装入了不恰当的储罐中,而不是机动车。
  B.2.2 火灾原因的整体分析
  据查大型地面储罐发生火灾的突出原因是闪电。有65例火灾的原因被确定为是闪电,占评估总数的61%。闪电也是另外4起同时引发的多储罐火灾中的2起的起火原因。在大多数案例的记载中,还不知道是否是直接或非直接的雷击导致了储罐内容物的引燃。
  报告的火灾的其它原因列在表B.2中,并附上了引发的火灾起数。在已审核的15例的记载中,报告中的火灾原因是未知或者是没有报告。
  表B.2 大型地面储罐火灾的原因(略)
  在5起蓄意制造的记载中,包括4起自1991年的波斯湾战争以来发生的火灾。在本次调查中,2起蓄意制造的火灾包括在11起涉及2个或2个以上储罐发生火灾的案例中,并对其进行了分析。
  B.2.3 储罐设计方面的火灾原因
  在对储罐设计的类型进行分析时,在锥顶储罐和浮顶储罐之间发生火灾的原因存在着不同。
  浮顶储罐火灾原因的类别与表B.2中所示的所有原因大致相同。15起锥顶储罐火灾的主要原因是热作业(2起、)静电(2起)、附近爆炸碎片(2起)和蓄意破坏(2起)。
  B.3 大型地面储罐火灾的范围
  只要有可能,每一例记载都针对火灾发现时的范围和事故结束时的范围进行了审查。
  B.3.1 总体分析
  在已研究的107例火灾中的95例都是单一储罐火灾。火灾涉及的程度范围从密封火灾到整个表面火灾。表B.1中的81例记载对所涉及的范围进行了报告。
  1例报告的储罐火灾是从密封火灾开始发展成整个表面火灾。这一事故与1起浮顶罐火灾在密封区域燃烧超过3个月,而最终没有发展成为整个表面火灾的情况形成了对照。
  关于19起的整个表面、单一储罐的火灾的资料,提供了在火灾发现时有关火灾范围方面大量的数据。在这些火灾中,18起在火灾之初即为整个表面火灾,只有1例被确定是由密封火灾发展形成的。
  B.3.2 多储罐火灾的分析
  在所有被审查的案例中,其中的12起是多储罐火灾。但是,主自1951年来发生的储罐火灾的总数而论(实论的总数未知),多储罐火灾的频率好象比本附录显示的情况少很多。这各工业实践的研究结果之间的不同可能是由于这样的事实,即多储罐火灾的案例记载比较容易得到,因为它们得到了来自新闻媒体和其它各种组织的大量关注。反过来,仅仅涉及单一储罐密封或者通风区域火灾的案例记载是比较困难获得的,因为它们很少会引起公众的注意。
  正是由于这个原因,不可能对单一储罐和多储罐火灾发生的相对频率得出结论。但是,为了确定出某些共同特征,还是对多储罐的案例记载进行了复核。这样的复核突出了几项可以用于进一步将多储罐火灾降低到最小程度的因素。
  B.3.2.1 储罐设计因素
  为了确定设计是否影响火灾在储罐之间扩展的一个因素,对多储罐火灾进行了分析,结果如下:
  a) 已审查的4例涉及锥顶罐的多储罐火灾;
  b) 有6起储罐火灾发生在浮顶储罐;
  c) 1个火灾案例涉及多类型储罐;
  d) 5起多储罐火灾发生在外浮顶罐;
  e) 1起内浮顶储罐火灾涉及多个储罐;
  f) 在1个案例中,没有对浮顶储罐的类型说明。
  B.3.2.2 储罐之间火灾蔓的因素
  通常认为储罐之间火灾蔓延的主要方式是辐射热。但是,对大型的地面储罐来讲,在已研究的12起多储罐火灾中,只有1起火灾的蔓延方式报告是热辐射,通过辐射热进行火灾的扩散。在过去几年中已成了政府和私立研究机构的研究课题。然而这些事故报告将储罐之间火灾的蔓延归咎于其它方面的因素而不是辐射热。这些因素包括如下的方面:
  a) 对储罐的维护差(尤其是在浮顶的完整性方面);
  b) 不恰当的灭火策略(没有遵守SY/T 6306);
  c) 存在地面火灾的直接火焰冲击,逐渐引到其它有牵连的储罐
  基于此次研究中审查的信息,在采取了恰当的防火和灭火措施的地方,热辐射仿佛不是导致火灾在大直径储罐间蔓延的主要途径。这些措施在API Std 2610和SY/T 6306中进行了讨论。
  火灾在大型地面储罐间蔓延的两个主导原因确定为地面火灾(3例)和沸溢(2例)。地面火灾扩散包括那些在防火堤区域燃煤的液体导致辐射热传递到或火焰冲到暴露的储罐上引燃液体表面的情况。液体可能是在引燃之前就存在,也可能是由于火灾损坏导致流入储罐区及可能是来源于开始着火储罐或者是某一独立来源。液体的溢出据报告也可能是因为设备或管道的破坏。
  在已研究的12例多储罐火灾中,涉及3个或者以上的为9例。在这些案例中,同时引燃的有3起,剩下的案例中有2起是因为地面火灾。在剩下的涉及3个或者以上储罐的案例记载中,火灾蔓延的发生是由于沸溢、可能的热辐射及火灾蔓延途径的组合。1个案例报道提到了由于恐怖分子对管道设施的袭击,引发火灾蔓延的连锁反应,在那里火灾的蔓延是同时引燃(在多个储罐管嘴上形成爆炸性的负荷)、沸溢和地面火灾连接反应的结果。
  在3起报告的多储罐火灾案列记载中只涉及2个储罐的,同时引燃是其中1例的原因,另外的两例中,火灾的扩散1个是由于沸溢的结果,另1个是热辐射引燃了邻近储罐密封区域。
  B.3.2.3 同时引燃
  同时引燃包括那些在火灾发现之初涉及到不止一个储罐的案例。4例同时引燃的火灾中,2例的原因据报告是由于闪电,1例是由于储罐装载过满,另外1起是由于附近爆炸的碎片。
  B.3.3 储罐设计对火灾范围的影响
  为了确定储罐的设计是否会对储罐火灾的范围产生影响,对案例的记载进行了审查。
  发现外浮顶罐具有很强的阻止整个表面火灾的性能。这尤其被外浮顶储罐火灾发生之初,就是或演变成为整个表面火灾的发生率较低的事实所证明。
  与外浮顶罐相比较,内浮顶罐可能更容易发展成为整个表面火灾。这尤其被内浮顶罐火灾发生即为整个表面火灾情况的几率较高的事实所证明。
  对多储罐火灾B.3.2分析的检查发现。在已确认的火灾扩散方式和不同的储罐设计特性之间不可能有直接的联系。
  支持这些发现的统计资料归纳在表B.3中。
  表B.3 不同储罐设计类型的火灾范围(略)
  B.4 所用灭火系统、灭火剂和策略的有效性
  B.4.1 数据分析
  为了确定在对付大型地面储罐火灾时所用的灭火设备、灭火剂的类型和所采用的策略,对每一例的记载都进行了分析。为了提供一个精确的分析,只有涉及单一储罐案例的记载被包括在内,因为存在着大量的变数,如策略组合和储罐间火灾扩展的程度,将会使得对多储罐火灾的精确分析成为不可行。
  为了对在案例记载中的灭火工作进行评估,有必要对“成功的灭火”定义一个准则。在本附录中所用的准则是这样的:
  a) 对扑灭火灾作了不懈的努力;
  b) 由于消防人员不懈的努力,火灾最终被扑灭了;
  c) 储罐和其中的介质没有完全损失。
  抢救出财产、暴露财产的货币价值及灭火的费用没有被考虑到“成功的消防”准则中去。货币价值被排除在准则之外是因为它不容易得到,同时也因为要求的成功比(抢救财产的价值与灭火费用之比)在不同的公司之间变化很大。这种变化的极端范围从“没有花任何的灭火费用即将火灾扑灭”到“用了空前的费用才扑灭了火灾”。
  如果某一案例的记载不能够明确地满足成功灭火的准则,灭火工作被归类为“烧光/重大损坏”或者“未报告/不清楚”。对于让储罐烧光的情况没有进行归类。
  B.4.2 消防策略
  对数据进行了编辑,因此对每一例所用的多达三种的消防策略进行了评估。
  消防策略分类如下:
  a) 大喷射器——使用排放能力大于9m3/min(2000gal/min)的便携式或者移动式的消防炮将泡沫从地面输送到燃烧的液体表面。急救和泡沫管线策略可能已经在以前的灭火工作中或者同本战略一起使用过了。
  b) 烧光——自觉决定让储罐烧光而不加干予。在大多数案例中产品被同时泵出,对暴露的储罐进行了保护。
  c) 急救——只采用灭火器或从固定的或者移动水源延伸过来的手持水龙带灭火,或者二者兼用。
  d) 固定泡沫——建造一套固定或半固定的泡沫系统,设计成或将泡沫通过管道系统和布置在罐壁或罐顶的出口输送到燃烧的储罐液体表面。
  e) 固定水喷淋——建造一套固定或半固定喷嘴系统,设计成可将连续不断的水覆盖输送到罐壁的罐顶(如果为锥顶罐)上,以便在发生内部火灾或者暴露于火灾时冷却金属。
  f) 泡沫管线——使用从因定的或移动的水源延伸过来的手持泡沫软管。这包括使用从罐顶、防风槽钢圈或梯子平台过来的软管管线。急救策略可能在以前的灭火工作中或者同泡沫软管管线一起被使用过了。
  g) 超量——使用便携式的消防炮、泡沫塔、消防队航空装置和手持软管管线将泡沫从地面输送到燃烧的液体表面。
  h) 液下——将泡沫通过专用的泡沫注射管线或生产管线系统注射到储罐内。
  另外一项曾采用过的策略是将储罐液体表面泡沫化。在这个案例中,一个直径45m(150ft)锥顶储罐的火灾是通过利用消防炮间歇性水流横过表面灭火的。对储罐中热的液体表面“204℃(400°F)”加水,将会形成一个发泡层,其结果是将火灾扑灭。这一技术被成功地用在了泵出需要几天的几起突发火灾的灭火火灾中。
  对综合使用这些策略的效果也进行了评估。
  几个稍早一些的案例记载表明,灭火过程中使用了现在已经找不到的化学泡沫。这些操作的成功和失败已经包含在对灭火工作效果的总体评价中,但却没有在详细的评价中进行考虑。
  案例记载表明,起初为密封火灾并发展成整个表面火灾的情况被自动看成是对扑灭密封火灾不成功的尝试,并应进行再评价,以确定对整个表面火灾灭火作业的成果。
  如果某一案例的记载所采用的灭火策略没有被报告,则不对灭火工作的结果进行评估。
  B.4.3 灭火工作的总体评价
  分析发现88例尝试中,有72例对大型地面储罐的火灾灭火工作是成功的。但是,成功的比例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受过培训的和针对大规模石油火灾装备的人员在场。这一发现是通过炼油厂那些对设施的消防工作主要依赖市政的或小型的现场防火资源(如生产设施、管道设施、油库和装卸油码头),与在现场拥有受到过良好训练和良好装备的工业消防队伍之间的灭火效果不同得出的结论。
  相对于储罐火灾灭火大约一半的成功率,炼油厂在其它设施上几乎所有的灭火工作中都以得了成功。在对火灾案例的审查中,已经确定炼油厂中占绝大比例的储罐火灾都和锥顶储罐有关,但是在非炼油设施中所采用的绝大部分为内浮顶储罐。
  需要指出的是,在案例记载中的3起采用了让其烧光作为策略的情况都是发生在炼油厂,而在其它设施中却根本没有这种情况。
  在大型地面储罐火灾中,所报告的共同困难是在防火堤区域充满了水、产品或二者兼有的情况下如何接近储罐。产生这一困难的原因,可能部分的是由于防火堤与罐壁间过长的间隔距离,它随着罐型的增大而增大,并与储罐介质的二级抑制相适应。在有些情况下,使用了推、挖土设备建造延伸进到防火堤区域,在那里可以进行火灾灭火作业。通开防火堤决口将液体排放到某一安全地点——一直是一种冒险的行为——同时也是一种可以采用的将液体从防火堤中排放出来的策略。
  报告的其它困难包括:
  a) 没有火灾前规划或者规划不充分,包括训练和落实规划的行动不充分;
  b) 对泡沫灭火剂的采购、送货和搬运及水供应等方面的后勤薄弱;
  c) 没能够建立起满足灭火地面要求的水供应,或者选择的策略没有对供水能力进行考虑 ;
  d) 由于电源故障、泵的损坏(尤其是当泵被布置在防火堤区域之内时)或者储罐管嘴的内部阻塞而不能够将产品泵出;
  e) 大直径储罐内整个表面火灾中产生的强烈的热和强烈的对流,都可能对泡沫射流起到了破坏作用,从而导致实际上仅有小部分的泡沫到达液体的表面。
  B.4.4 锥顶罐
  一旦锥顶罐罐顶或者罐壁的整体性受到损坏,储罐整个液体的表面就会暴露在大气中,或者是当罐顶或罐壁向内倒塌时形成部分泡沫难以进入的遮挡空间。造成即使不是发生整个表面火灾,也会涉及到整个表面的大部分。
  锥顶罐火灾中遇到的典型问题包括:
  ——限制了人工将泡沫施加到燃烧的液体表面上的通道。在大多数情况下,必须利用罐顶或罐壁或罐顶与罐壁接缝破坏部分的开口作为泡沫射入点。
  ——当罐顶坍塌到储罐中时会形成无效空间,将泡沫输送到那里是非常困难的。这将阻止或者严重影响泡沫覆盖层对整个燃烧液体表面的覆盖和灭火。
  在对11起涉及单一锥顶储罐火灾所采用的消防策略的分析中,发现了如下的情况:
  a) 在5个案例中,储罐火灾是让其烧完为止。
  b) 在6个案例中进行了灭火尝试,其中的4例是成功的。成功的灭火是通过采用超量泡沫灭火(3例)和利用间歇水流在热液体表面形成泡沫(1例)达到的。只有采用了化学和泡沫管线灭火方法的尝试未取得成功。
  c) 在让储罐火灾烧完的案例中,有2例采用了固定水喷淋系统。
  B.4.5 外浮顶储罐
  对39例关于外浮顶储罐的灭火工作进行了评估,除了2例之外,所有的灭火工作都以得了成功。这些灭火的结果表明,在扑灭密封火灾时,使用人工消防或者固定泡沫系统取得较高的成功率是可能的,但是扑灭这些储罐的整个表面火灾是非常困难的。表B.4对这些事例进行了归纳。
  表B.4 外浮顶储罐的灭火(略)
  在采用固定泡沫系统成功地扑灭了密封火灾案例记载中,有1例报告采用了固定的水喷淋系统。
  下述的困难是在扑灭外浮顶储罐火灾中遇到的:
  a) 作业要求的将消防软管沿着防风槽钢圈或罐顶上向前移动时,既费时又费力,这对于那些必须将软管从地面延伸到梯子平台上的情况尤为如此。
  b) 利用防风槽钢圈作为消防队员进出通道的平台,既非常困难也具有潜在的危险性。
  c) 在进入罐顶区域时,由于担心会被陷住,人员会感到不安。
  d) 二次密封和天气防护罩会大大地阻坦通过手动或固定/半固定的方式使用泡沫。当密封还没有被烧掉、泡沫屏障没有形成之前尤为如此。在几个案例中,这都要求灭火人员下到罐顶上,利用钩子将密封推开。
  e) 当天气防护罩或二次密封的高度超过了泡沫屏障的高度时,泡沫的应用会受到牵制,最典型的是当二次密封或天气防护罩作为改型设计的一部分已经安装上的地方,更会遇到这种情况。
  据报告在扑灭外浮顶罐的整个表面火灾过程中遇到的主要困难是浮顶的位置。大多数审查过的案例中,浮顶在往下沉时会翘起,仍保留一部分高出液面。结果是在这部分罐顶的下面形成了难以半泡沫输送到的空间。
  B.4.6 内浮顶储罐
  对6例有关内浮顶储罐的灭火工作进行了评估。所有的这些尝试中发现在半数的事故中灭火获得了成功。这些结果表明,假如可以接近密封的话,采用手动灭火扑灭密封火灾是可以取得较高的成功率的。但是,也发现扑灭这些储罐的整个表面火灾是非常困难的。表B.5对这些事例进行了归纳。
  表B.5 内浮顶储罐的灭火(略)
  没有有关内浮顶储罐的案例记载表明采用了固定的水喷淋系统。
  在扑灭内浮顶储罐密封火灾中报告了如下的困难:
  a) 手动使用灭火药剂的进入点被限制到储罐边缘通风孔和罐壁、罐顶或罐壁罐顶接缝处遭到破坏的区域。
  b) 储罐边线通风孔处的天气防护罩使得将灭火药剂注射到储罐内变得困难。
  在对内浮顶储罐的整个表面火灾中报告了如下的困难:
  a) 浮顶在其下沉时一般都会发生倾斜从而使得浮顶部分地露出液面。部分下沉的浮顶会在罐顶露出液面部分下面形成一个无效空间,从而增加了泡沫到达液体表面的困难。由于无效空间的存在,超量和液下的泡沫输送方式也会受到影响。
  b) 因定罐顶向储罐内坍塌的情况,同样会形成泡沫极难到达的多个空间。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原油储罐的水沸溢、油沸溢和泡沫溢出

 

 

  C.1 水沸溢(boilover)
  所谓水沸溢是指储存某些内储物的敞口储罐经过长时间安静的燃烧之后,火灾强度突然增大,伴随有燃油从储罐中喷出。其发生机理是表面油燃烧后形成渣油,其密度大于下层未燃烧的内储物并下沉到液面下形成热层,其下沉速度大于液面下降速度,这种热层被称作热波。当热波接触到储罐底部或下沉的浮顶上的自由水或油水乳化液时,水会被很快加热沸腾并象爆炸一样溢出罐体。会产生水沸溢的内储物的沸点范围很宽,包括轻质内储物和重渣油,大多数原油都会发生水沸溢,也可产生在合成物质中。
  水沸溢与油沸溢或泡沫溢出完全不同。油沸溢是当水喷在燃油热表面时,形成小油沫。泡沫溢出时不伴随内储物燃烧,它是水注入到装有粘滞性热油的罐中时才会发生,油水混合后由于水突然变为蒸汽,导致罐中部分内储物溢出。
  水沸溢的发生要具备以下三种条件:
  a) 储罐底部有自由水或油水浮化液,一般情况下,它们分布在储罐底部或下沉的浮顶上。这种情况在一般的原油储罐中是很普通的,在用轻馏分稀释罐中的重质燃油在降低其粘度时亦会发生水沸溢。
  b) 原油必须含有沸点较宽的组分,其较轻组分烧着时蒸发并在原油表面上继续燃烧,未能燃烧的重组分[温度为149℃(300°F)或更高]相对密度远较其下面的油要大。这些重组分从表面下沉下来而形成一个层热波,并逐渐以0.3m/h~1.2m/h(1ft/h~4ft/h)的速度向下沉降且其厚度逐渐增加。热波不是由燃烧表面向下的热传导,而是来自液面热油的一部分下沉的结果。
  c) 水沸溢是非常危险的;储罐可以持续地安静燃烧数小时,然后在毫无提防的情况下突然喷溢出大量燃烧着的内储物;燃烧着的油流会以32km/h的速度在地面上推进。
  水沸溢的潜在威胁可以通过采取下述的做法降低或者消除:
  a) 浮顶储罐的建造:采取措施防止浮顶的下沉(火灾前或火灾之后)。措施应包括在3.2.2中列出的措施。
  b) 储罐脱水:从装有沸溢液体的储罐中消除底部的水可能是防止沸溢的有效措施;这可以通过定期地从储罐中排水或在发生储罐火灾时采用安全的方式将底部的水排出。
  使用储罐底部混合器不应作为防止底部水层形成的一种方式,因为局中的水袋哪怕是在混合器转动时也可能形成。水也可能会在混合器断电的情况下积聚。
  C.2 油沸溢(slopover)
  所谓油沸溢是向正在燃烧着的热油表面施放水流而引起的沸溢现象。其发生条件必须是油的粘度较大,其温度超过水的沸点。由于这种现象只涉及表面油,因而,这种现象相对来说不那么严重。
  C.3 泡沫溢出(frothover)
  泡沫溢出是未着火储罐的溢出,是指粘滞性热油下面的水或挥发性烃沸腾时发生的现象。最典型的例子是,往含有不的罐车内罐装沥青时发生的。
  装罐初期,沥青被罐车冷却而温度不高,继而热沥青开始使水升温,最后水开始沸腾而沥青就会从罐车中溢出。
  类似现象可能发生在储存温度在93℃(200°F)的重质油的局部有水包乳化液的储罐,在往储罐罐装加热温度超过100℃(212°F)的渣油时,经过一段时间热油作用到水的表面以后才会产生持续的水沸腾现象,这时会冲开罐顶,而泡沫会散布到罐外相当大面积的地面上。

 

 

 

附录D
(资料性附录)
预防性设计和作业规程

 

 

  本附录中包括可以用来降低大型地面常压储罐火灾风险的预防措施。它为理解储罐火灾如何发生、火灾扩展的方式及哪些因素会增加或降低发生的可能性提供一个基础。
  a) 按照NFPA 30对储罐布置和二次抑制的要求,通过在储罐之间提供充足的空间限制火灾的扩展、减少火灾通过热辐射的传播及降低地面火灾的规模和储罐的暴露来降低火灾发生的可能性和范围。
  b) 尽管没有要求,远距离围控比围绕储罐的防火堤更为有效,它降低了来自地面火灾的火灾暴露,如许多由于过满、管道破坏、敞开的水排放等等导致的暴露。它同样为在灭火时接近储罐提供了通道。
  c) 储罐的装载过满往往是地面火灾和随之引发的管道和储罐火灾的原因。API Std 2350包括了防止过满的许多必要的措施。
  d) 穿过储罐壁的套管中的管线应是防火的和密封的。火灾可能通过穿过未密封管道中液体的渗透扩展到相邻的围堵区或邻近区域,或者由于火灾而使易燃的密封材料受到损失。
  e) 防火堤区和围控区中的电气设备应根据NFPA 30和API RP 500进行分级。
  f) 铸铁、铜和铝部件在遭受到火灾热辐射时容易受到破坏。防火堤区域内的储罐配管应根据NFPA 30第3章进行建造。如果管道连接使用了易燃材料,它们不应被布置在任何的火灾暴露区域内。
  g) 应考虑关断储罐阀门的方法,以防止液体向火源益出或释放。
  h) 应考虑有助于储罐内容物泵出的措施。
  i) 可以将管子放置在排放沟的最高点或护堤之上,以减少管道下面出现液池的潜在可能性,从而降低连接储罐管道暴露到地面火灾的可能性。
  j) 使排水沟远离进口和出口管线,以便降低在排水、暴露管线和法兰处发生火灾的机会。
  k) 泵应布置在储存NFPA 30Ⅰ级、Ⅱ级或ⅢA级液体的储罐二次防护区域之外
  l) 用于储存实际蒸气压力10.3kPa(绝压)(1.5psia)以上可燃液体的大型地面储罐,应是外浮顶或内浮顶储罐,而不是固定罐顶储罐。由于仪表和设备失灵的可能性将会导致外部空气与蒸气空间混合,如果长时间内无人看管可能形成爆炸性的混合物,从而使得上部被气体覆盖的固定顶储罐具有相对较高的风险。
  m) 在浮顶储罐上不可能发展成全面的火灾,除非浮顶失去浮力。因此,大型地面储罐罐顶应有固定的浮力。这可以通过确保达到API Std650附录C和附录H中的要求得以实现。这包括完全封闭的舱室、螺栓固定和装有垫圈的浮筒人孔盖及在没有排掉的消防水或雨水的载荷下罐顶倾斜不会导致油料泄漏的附件。没有固定浮力的带底盘的罐顶是很危险的,一个针孔就可能导致整个罐顶的下沉。当罐顶翘曲或下沉时,火灾灭火的难度将急剧增加。
  n) 无论什么时候,对于轧制钢板制造的二次密封都应采用泡沫屏障。在密封火灾中,如果不进入到浮顶上面将此密封掀开使泡沫进入,这些轧制钢板会使得泡沫无法进入密封区域,从而使得灭火工作事实上成为不可能。
  o) 因为大型地面储罐火灾扑灭的困难,减少热开孔及其它热作业引发的火灾,将会显著地减少重大事故发生的机会。
  p) 在作业过程中,无论什么时候罐顶着地,由于静电而引燃的危险会急剧增加。为了防止事故发生,应认真履行NFPA 780和SY/T 6319中的规定。
  q) API Std 653对于确定增加大直径储罐火灾的可能性的条件是有价值的。特别是下述的条款:
  ——检查所有的罐顶分流器以确保:罐壳有良好的接触,横断面面积充足且沿边缘进行了支撑。
  ——检查浮筒的密封隔板焊缝。
  ——检查螺栓紧固的浮筒人孔盖和装配垫圈的人孔。
  ——浮筒人孔盖上的通风孔应高出人孔盖257mm(18in),并通过设计保证当它们被淹没时不会进入油或者水。
  ——因为大直径浮筒顶在有水载荷时,会倾斜610mm~914mm(2ft~3ft),应确保凸缘至少有38mm(1.5in)厚,以保证它们在承受压载荷时不会变弯,罐顶腿销钉孔应至少高出甲板表面610mm~914mm(2ft~3ft),以使得当甲权被雨水或灭火水加载时,储罐介质不会通过这些孔回灌。
  ——确保储罐间隔、围控和次级防护设施至少要满足NFPA 30的要求。
  ——确保火灾防护系统是能够运行的并且得到全面的维护。见NFPA 25。
  r) 对于所有与储罐相关的维护和建造工作,应确保火灾前规划的完成,以及对API Publ 2009的研究和实施。
  s) 关于温度高于93℃(200°F)的热储罐和引燃材料堆积物的储罐灭火的特殊问题。
  t) 对边缘密封火灾消防的特殊措施——当浮顶在储罐中处于距支腿几米时,应考虑特殊措施。由于在边缘密封火灾中对燃料的消耗,罐顶可能会缓慢地下降。如果浮顶允许在火灾中着地,大量的蒸气会在罐顶下面生成而骤燃,从而增加了灭火的困难,同时也增大了灭火人员的危险。补求策略是将更多油料(最好是水)泵入储罐,以保证在火灾的灭火工作中罐顶不会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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