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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1997(作废)

  •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19日
  • 作者: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 来源: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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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总公司

【发 文 号】:SY6279-1997

【颁布日期】:1997-7-17

【实施日期】:1998-1-1

【标  题】: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安全规程SY6279-1997(作废)

前言
  为适应石油天然气工程建设的需要,确保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工程安全,使石油工业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施工和管理标准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油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第一建设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上官寻国 薛金保 杜英侠 李景乐 周学明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大型塔类设备的吊装管理、吊装准备、桅杆起重机的安装和使用、吊车(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的使用、吊装过程控制及现场施工安全等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施工。
  大型塔类设备指质量大于或等于80t,或高度大于或等于60m的立式设备和钢结构。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5082-1995 起重机吊运指挥信号
  GB/T 5972-1986 起重机械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 6067-1985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JB 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3 吊装管理
  3.1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技术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吊装方案内容至少应包括
  a)工程概况;
  b)平面布置;
  c)吊装工艺;
  d)吊装受力计算及机索具选择;
  e)安全性计算;
  f)劳动组织及岗位责任;
  g)技术要求及安全措施。
  3.2项目技术负责人或企业技术部门负责审定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并负责监督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方案的正确运行。
  3.3吊装工艺工程师根据吊装方案制定具体措施,并负责技术交底及贯彻执行吊装方案。
  3.4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应成立现场吊装组织,明确起重、安全、设备、焊接、质检等专业负责人及其职责。
  3.5质量检验人员负责核查基础及大型塔类设备的质量,并作出鉴定报告。
  3.6设备部门负责起重设备配备、管理和维修。
  3.7吊装专职安全员负责起重操作人员上岗资格检查和地锚设置、吊耳以及机索具设置检查验收。
  3.8起重操作人员应具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合格证,经确认后方可上岗。
  3.9吊装准备工作结束,并经联合检查合格后,由项目负责人签发起吊令,方可进行试吊和正式吊装。
  3.10吊装总指挥应正确执行吊装方案,吊装过程中有独立的指挥权力,不受任何干扰。
  3.11吊装质量超过300t的大型塔类设备或吊装难度大的大型设备,其吊装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审定,由企业负责人签发起吊令。
  3.12采用新工艺吊装大型塔类设备,应同时制定特殊安全技术措施,并按3.11执行。
  4 吊装准备
  4.1 大型塔类设备的吊装准备应按吊装方案要求执行。
  4.2吊装前应作好班组自检、互检及联合检查。所有检查应作好检查记录。
  4.3经过大修或首次使用的桅杆、卷扬机、滑轮(组)和专用吊具,使用前应按原设计要求和有关规定进行载荷试验或检查,其结果应作好记录并存档。
  4.4钢丝绳的检验应按GB/T5972执行。钢丝绳捻制方式宜采用交互捻。钢丝绳作跑绳时,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5。钢丝绳作拖拉绳时,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3。钢丝绳作绳扣时,若受力小于或等于500kN,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8;若受力大于500kN,安全系数应大于或等于6。
  4.5起重机具出库前,机械责任人员应核查机具维修、使用、检验记录,确认其技术性能符合使用标准,必要时应进行解体核查,发现缺陷应按GB 6067的规定处理,经机械部门负责人同意或经载荷试验合格后方可出库。
  4.6卷扬机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性能完好状态。选定卷扬机时,应使其牵引力、容绳量和跑绳速度同时满足使用要求。
  4.7卷扬机卷筒到最近一个导向滑轮的距离,宜大于或等于卷筒长度的25倍,且导向滑轮的位置宜在卷筒的垂直平分线上。
  4.8地锚设置时应按吊装方案要求进行,地锚设置过程中应进行监检并作好记录,监检内容包括坑的几何尺寸、埋件材料和焊接质量、埋后夯实情况和锚坑位置的地貌。卷扬机地锚和重要的导向滑轮地锚,宜按其使用载荷的1.1倍进行拉力试验,作好试验记录并存档。
  4.9履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和汽车起重机(以下简称吊车)应按随机文件的要求维修保养,使其处于性能良好状态。钢丝绳、安全保护装置、限制器、指示器和制动器应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同时还应对吊车作业进行稳定性校核。选择吊车时,吊车性能应满足吊装方案要求。
  4.10滑轮组两滑轮的最小距离不应小于轮径的5倍,钢丝绳进入滑轮的偏角应小于15°。
  4.11卡扣应设置在易于拆卸其连接绳扣的部位,且应使其纵向受力。合力作用点不应偏离其对称中心线。
  4.12钢丝绳端部的固定连接应按GB6067执行。
  4.13大型塔类设备吊点位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a)有利于设备就位,吊装机索具受力情况易于观察;
  b)满足大型塔类设备强度及稳定性要求;
  c)吊装机索具应有足够的工作空间。
  4.14大型塔类设备吊耳应满足下列要求:
  a)结构应满足自身强度和大型塔类设备局部强度要求;
  b)吊耳材料应有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不得有裂纹、重皮、夹层等缺陷。与设备焊接的吊耳材质应与大型塔类设备的材质相同或相近;
  c)位置与数量应满足吊装方案要求。
  4.15大型塔类设备吊装应选用合理的加强结构,并以受力计算为依据,使局部和整体强度及稳定性均能满足吊装方案要求。
  4.16吊耳与大型塔类设备的连接焊缝及加固杆件间的连接焊缝应按JB 4730的规定进行根层和表面层渗透检查,不得有缺陷。
  5 桅杆起重机的安装和使用
  5.1桅杆起重机及其附属设备应有定期检验证明文件,其要求应符合GB6067的规定。
  5.2桅杆起重机应按设计使用说明书的要求定期进行检修,表面刷保护漆,运转部件涂润滑脂。桅杆作好记录。
  5.3桅杆起重机应按设计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安装、移动、吊装和拆除,不应超载荷使用。桅杆安装后,其顶端应设安全标志。
  5.4坚固桅杆连接螺栓应使用统一板手,并按一定的次序对称交叉进行,保证接合面贴合紧密。
  5.5桅杆应按吊装方案要求选择竖立或放倒方法。当采用拉长架倒装(拆)法竖(放)桅杆时,稳定拖拉绳与提升滑轮组操作应保持协调,使桅杆有良好的垂直度,并使各索具不超载,保持均匀一致。
  5.6桅杆起重机工作位置地基及移动道路应平整、坚实可靠,桅杆工作位置底部应铺设不小于20mm厚的钢板及不少于两层道木。
  5.7桅杆起重机移动时,各拖拉绳应有可靠控制。桅杆的倾斜度应小于5°,且倾斜幅度不宜超过5m。
  5.8桅杆起重机的拖拉绳与地面夹角以30°为宜,特殊情况下不应大于45°。拖拉绳锚点宜均布于同一圆周上,拖拉绳预紧力应均匀。
  5.9桅杆的拖拉绳卡设时,第一个绳卡距锚滑轮的净距离不应小于其轮径的4倍。
  5.10使用单桅杆时,拖拉绳设置不应少于8根;使用双桅杆或多桅杆时,每根桅杆的拖拉绳设置不应少于7根。
  5.11拖拉绳跨越主要道路的离地高度不应低于7m,一般道路不应低于4.5m。如不能满足上述高度时,应在通行路口设“禁止通行”标志。
  5.12拖拉绳及其他起重机索具、设备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应符合表1规定。必要时,应在输电线路上端设置保护架。

表1 拖拉绳及其他起重机索具、设备与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

 

输电线路电压kv

 

<1

 

1~20

 

35~110

 

220

 

允许最小距离m

 

1.5

 

2

 

4

 

6

 

  5.13拖拉绳跨越管道、构筑物时,其距离不应小于1m。
  5.14不允许主吊跑绳通过桅杆底排上的导向滑轮直接上主吊卷扬机。
  5.15使用多根桅杆吊装时,应注意吊装,以能使设备顺利通过为原则。
  5.16对称使用多根桅杆吊装时,应选用型号相同的卷扬机及跑绳,且预绕在卷扬机上的钢丝绳圈数应一致。
  5.17在多雷地区使用的桅杆应设避雷针,其接地电阻应小于10Ω。
  6 吊车的使用
  6.1 吊车选择
  6.1.1单吊车吊装的计算载荷应小于其额定载荷。
  6.1.2双吊车吊装宜选择规格型号相同的起重机。吊重应分配合理,单台吊车的载荷不应超过其额定载荷的80%,必要时应采取平衡措施。
  6.1.3吊车的吊臂长度、工作半径应满足吊装方案要求。
  6.2 吊车布置
  6.2.1吊车布置宜保持吊装时吊臂与设备间的水平净距大于或等于200mm,吊钩滑轮与设备间的水平净距大于或等于50mm。
  6.2.2双吊车吊装时,两台吊车的位置宜以设备就位为基准对称布置。
  6.3 吊装
  6.3.1吊车支腿应完全伸出,底部承压面的承受压力应大于支腿的压力。
  6.3.2吊车作业时,不应同时出现两种动作方式。
  6.3.3双吊车吊装应有指挥细则,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a)操作人员岗位职责及配合;
  b)信号协调;
  c)吊车起升速度及旋转速度的限定;
  d)两台吊车的同步及安全注意事项。
  6.3.4双吊车吊装时,两台吊车的吊臂长度、工作半径、提升滑轮组的提升速度及吊索长度宜相等。
  7 吊装过程控制
  7.1检查并确认设备吊装总重、设备附件安装及机索具设置符合吊装方案要求。
  7.2吊装使用的电源,应满足吊装方案需要,保证吊装正常供电。
  7.3应掌握吊装当日气象情况。雨天、雪天、大雾、风力五级或五级以上、气温低于-20℃时,不应进行大型塔类设备吊装。
  7.4吊装作业区应设警戒线,并作明显标志。非作业人员及车辆严禁入内。
  7.5在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将设备吊离地面100~200mm或将设备抬头400~500mm,检查各处受力情况和吊装作业人员操作熟练程度,确定无问题时方可正式起吊。
  7.6大型塔类设备吊装的指挥信号应符合GB5082的规定。
  7.7信号指挥应对参与吊装作业人员进行信号传递训练。信号指挥应处于所有吊装作业人员都能看到的位置,同时指挥者本人也应清楚地看到设备吊装的全过程。如果吊装作业人员看不到信号指挥时,信号指挥应通过助手传递信号。信号指挥发出的信号应清晰,旗语准确,传递及时。
  7.8吊装作业人员应熟知吊装方案及技术要求,坚守岗位,明确职责,按照吊装指挥的命令和信号进行操作。吊装作业人员对信号不明确时,应迅速进行联系,明确指挥意图,不应随意操作。吊装过程中出现故障应立即报告指挥,无吊装指挥命令不应擅自离开岗位。
  7.9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时,非吊装作业人员不应在设备下面及受力索具附近通行和停留,任何人员不应随同吊装设备或吊装机具升降。
  7.10大型塔类设备吊装时,提升应平稳,避免晃动及摆动。多桅杆吊装时,应使桅杆受力均匀,保持相同的提升速度。
  7.11吊装过程中,应重点监测以下部位的变化情况:
  a)桅杆垂直度;
  b)主、副拖拉绳及地锚;
  c)吊点及主吊滑轮组;
  d)跑绳及导向滑轮;
  e)主吊卷扬机。
  7.12在吊装过程中,因故中断吊装应采取有效措施,以保证安全及准备继续吊装。如故障在短时间内难以排除,应及时采取特殊安全措施,加强现场警戒,尽快排除故障,不应使设备长时间处于悬吊状态。大型塔类设备就位固定前,不应解开吊装索具。
  8 现场施工安全
  8.1夜间不应进行大型塔类设备的吊装作业。
  8.2参加吊装的作业人员,应懂得操作要领及安全注意事项。
  8.3登高作业人员要做登高体能检查。登高作业要佩戴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要系于牢固地方,且高挂低用。
  8.4吊装前,吊装作业施工现场应清理完毕,大型塔类设备内外及桅杆上的残余材料等应清理干净。
  8.5起重机索具不应随地乱拉乱放。钢丝绳不应与电焊把线或导线混交一起。
  8.6卷扬机使用前,要检查机械传动与电气控制部分,保证其性能正常。吊装过程中,要有电工及钳工值班监护,吊装完毕应及时切断电源。
  8.7卷扬机卷筒上应至少保留4卷钢丝绳。
  8.8钢丝绳使用时不应有死弯、扭劲现象。钢丝绳绳扣排列时不应有重叠、挤压现象。
  8.9进行吊装作业应遵守作业区域的防火防爆规定和要求。
  8.10发生吊装事故应及时报告,并保护现场。
  8.11事故发生后,总指挥应及时组织处理,必要时应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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