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颁布单位】:
【发 文 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
注:凡遇作业环境平均气温等于或小于5℃的作业,应在本标准的基础上相应提高一级。
附录 A
冷水温度测量方法
(补充件)
A.1测量方法与要求
A.1.1长年从事冷水作业的工种,应以最冷季节测量值为分级依据。
A.1.2季节性接触冷水作业的工种,应以季节内最冷月测量值为分级依据。
A.1.3同一测试量点 1个工作日应测定4次,即开始工作后第 1、3、5、7h,连测2—3d,取平均值表示该点温度。
A.1.4测量水温时应同时测量生产环境空气温度。
A.2测量仪器
A.2.1测量仪器应符合国家计量标准,测量误差范围不得超过±0.5℃。
附录 B
冷水作业时间率测算方法
(补充件)
B.1冷水作业时间测算方法
同工种或生产岗位在正常工作状态下,随机选择受测工人2~3名,跟班记录一个劳动日内实际接触冷水作业时间,连续记录2~3天,取其平均值计算冷水作业时间率,计算公式:
冷水作业时间率(%)=[冷水作业时(min)/工作日总时间(min)]×100…………(B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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