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3.2 风险确定
B.3.2.1总则
危险源的风险宜通过评价潜在伤害的严重程度和发生的可能性而确定。
B.
3.2.2伤害的严重程度
工作活动信息(见B.2.4) 是风险评价的关键输入。在确定潜在伤害的严重程度时,还宜考虑以下方面:
a) 可能受到影响的身体部位;
b) 伤害的性质,从轻微伤害到严重伤害;
1) 轻微伤害,例如:
——表面损伤、轻微割伤和擦伤,粉尘对眼睛的刺激;
——烦燥和刺激(如头痛)、导致暂时性不适的疾病;
2) 伤害,例如:
——划伤、烧伤、脑震荡、严重扭伤、轻微骨折;
——耳聋、皮炎、哮喘、与工作有关的上肢损伤、导致永久性轻微功能丧失的疾病;
3) 严重伤害,例如:
——截肢、严重骨折、中毒、复合伤害、致命伤害;
——职业癌症、其他导致寿命严重缩短的疾病、急性不治之症。
B.3.2.3 伤害的可能性
在确定伤害发生的可能性时,组织宜考虑已实施的和已符合要求的控制措施的充分性。此时,由于法规要求和行为准则包含了规定的危险源控制措施,因而具有良好的指导作用。除B.2.3所给定的工作活动信息外,组织不宜考虑以下方面:
a) 暴露人数;
b) 暴露在危险源中的频次和持续时间;
c) 服务(例如:供电、供水)中断;
d) 装置、机械部件和安全装置的失灵;
e) 暴露于恶劣气候;
f) 个体防护装备所提供的保护和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率;
g) 不安全行为(无意识的错误或故意违反程序),例如:
1) 可能不知道哪是危险源;
2) 可能不具备执行工作任务所需的知识、体能或技能;
3) 低估了所暴露的风险;
4) 低估了安全工作方法的实用性和有效性。
重要的是,组织宜考虑发生意外事件的因果关系。
通常,这些主观的风险评价宜考虑暴露于某一危险中的所有人员。对于任何给定的危险源来说,受影响的人数越多,其风险程序就越严重。但是,某些较大的风险可能仅与某个人所执行的临时任务有关,例如:对提升设备不可进入部位的维护。
B.4风险评估
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评以及控制措施
B.4.1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
表B.1给出一种评价风险水平和确定风险是否可容许的简单方法。按照所评估的伤害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可以将风险分级。某些组织可能希望开发更完善的方法,但可将此方法作为一个合理的起点。可使用数定代替“中度风险”、“重大风险”等措辞来描述风险,但并不意味着评价结果更精确。
B.4.2 制定风险控制措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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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可依据如表B.1所示的风险分级,确定是否需要改进控制措施,以及行动的时间表。表B. 2给出的措施计划只是一种探讨性研究方法,仅为了便于举例说明。表B.2表明,控制措施宜与风险水平相称。
表B.1 简单的风险水平评估
表B.2基于风险水平的简单措施计划
风险评价的结果宜为一个按优先顺序排列的控制措施清单,该清单包含了新设计的控制措施、拟保持的控制措施或加以改进的控制措施。
选择控制措施时宜考虑以下方面:
a) 如果可能,则完全消除危险源,例如用安全物质取代危险物质;
b) 如果不可能消除,则努力降低风险,例如使用低压电器;
c) 尽可能使工作适宜于个体,例如考虑个体的心理和生理接受力;
d) 利用技术进步改进控制;
e) 措施用于保护每个人;
f) 将技术控制与程序控制结合起来;
g) 对诸如机械安全防护装置的维护的需求;
h) 在所有其他何选择的控制措施均已考虑之后,作为最终手段而使用个体防护装备;
i) 对应急方案的需求;
j) 主动性测量指标对于监视控制措施的控制程度是必要的(见附录C)。
还宜考虑建立应急计划,提供与组织的危险源有关的应急设备。
B.4.3评审措施计划的充分性
措施计划宜在实施前予以评审,评审包含以下方面:
a) 更改的控制措施是否使风险降至可容许水平;
b) 是否产生了新的危险源;
c) 是否已选定了成本效益最佳的解决方案;
d) 受影响的人员如何评价更改的预防措施的必要性和实用性;
e) 更改的预防措施是否会用于实际工作中,以及在面对诸如完成工作任务的压力等情况下是否将不被忽视。
B.4.4 条件变化和措施更改
宜将风险评价视为一个持续不断的过程。为此,组织宜持续评审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必要时更改控制措施。同样,如果条件发生变化,以至危险源和风险受到重大影响,则组织还宜对风险评价进行评审。
附录C
(资料性附录)
BS8800中的与绩效测量和监视有关的内容
(BS8800中附录E E.3.2和E.3.3)的参考译文
C.1 主动性监视数据
主动性监视数据的实例包括:
a) 目标的制定数量和实现程度;
b) 全体员工对管理者的职业健康安全承诺的理解;
c) 是否指定了一名职业健康安全主管;
d) 是否指定了职业健康安全专家;
e) 职业健康安全专家的影响力;
f) 是否发布了一个安全方针;
g) 安全方针是否得到了充分的沟通;
h)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人数;
i) 职业健康安全培训效果;
j) 已完成的风险评价项目数占所需项目数的比例;
k) 风险控制措施的符合程度;
l) 符合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程度;
m) 高级管理者进行职业健康安全巡视的次数和效果;
n) 员工有关职业健康安全改进建议的数量;‘
o) 员工对风险和风险控制的态度;
p) 员工对风险和风险控制的理解;
q) 职业健康安全审核的频次;
r) 实施职业健康安全审核建议的时间;
s) 职业健康安全委员会会义的频次和效果;
t) 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简报的频次和效果;
u) 职业健康安全专家报告;
v) 执行有关投诉或建议的措施的时间;
w) 健康监视报告;
x) 人员暴露抽样报告;
y) 工作场所暴露水平(例如:噪声、尘、烟);
z) 个体防护装备的使用。
C.2 被动性监视资料
被动性监视资料包括:
a) 不安全行为;
b) 不安全条件;
c) 事件;
d) 仅造成损坏的事故;
e) 发生值得报告的危险;
f) 误工事故,即一人因事故务害而至少损失一个工班(或其他时间期限);
g) 损失工作日数超过三天的、值得报告的事故;
h) 值得报告的重要伤害;
i) 因病休工,即员工因疾病(职业病或非职业病)误工;
j) 投诉,例如公众投诉;
k) 执法机构人员的批评;
l) 执法机构的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