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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1―泡沫塑料;2―金属板;3―绝缘垫
6.3.5 试验电压可用下述任一方法测量:
a. 用静电电压表;
b. 用电压互感器及电压表;
c. 在试验变压器第三级绕组接电压表;
d. 在试验变压器初级绕组接电压表,但应预先确定其误差特性。
电压表、毫安表的准确度为0.5级,静电电压表的准确度为1.5级。
6.3.6 试验电源频率应在50±5Hz,保护电阻R应按1Ω/V选择。
6.3.7 加压前,应用1000V摇表测量试品绝缘,其值应在1000MΩ以上。
6.3.8 耐压试验时,先以1000V/s的速度从零升压到规定试验电压值的75%,然后以100V/s的速度升到规定试验电压值。
6.3.9 电压升到规定试验电压值时开始计算持续时间,到达规定时间后测量泄漏电流值,然后迅速降压,但不能突然切断,以免因瞬变过程导致故障。
6.3.10 电气绝缘试验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a. 试验室的温度和湿度;
b. 试验电压、泄漏电流和耐压时间;
c. 试验结果(每只鞋的结果分别列出);
d. 其他。
7 检验规则
7.1 产品必须以国家主管部门指定的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方可生产。
7.2 产品的厂家检验分型式试验、抽样试验和出厂试验三种。
7.2.1 对新设计产品或改型产品需作型式试验,型式试验项目为:
a. 外观检查;
b. 成品鞋底硬度试验;
c. 成品鞋耐折试验;
d. 成品鞋耐磨试验;
e. 成品鞋剥离试验;
f. 电气绝缘试验。
7.2.2 每月进地一次抽样试验,随机抽取三双鞋试验。如果一项不合格时,应在该批产品中另取双倍试品,对不合格项目复验。复验后仍有不合格时,则视该批产品为不合格。抽样试验项目为:
a. 外观检查;
b. 成品鞋底硬度试验;
c. 成品鞋耐折试验;
d. 成品鞋耐磨试验;
e. 成品鞋剥离试验。
7.2.3 出厂试验包括成品鞋外观检查和电气绝缘试验,每只鞋均必须符合本标准要求,不合格品不准出厂。
8 使用
8.1 绝缘皮鞋仅能在规定电压范围内使用,并且只能作为辅助安全用具。
在浸水、浸油、浸酸和浸碱等条件下,不能将绝缘皮鞋作为辅助安全用具使用。
在1000V以上的户外变电站,绝缘皮鞋可用于防护跨步电压。
8.2 对新绝缘皮鞋。应做交接电气绝缘试验,标准见表1。
8.3 对旧绝缘皮鞋,必要时做预防性电气绝缘试验,标准见表1。未通过试验的绝缘皮鞋,不得再作为安全用具使用。
9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9.1 绝缘皮鞋的标志、包装、运输、贮存按有关皮鞋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的国家标准执行。
9.2 绝缘皮鞋应有安全标志。标志图形如GB 2894图2—8。出厂时每双鞋应附说明书和出厂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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