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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耳器-耳塞GB 5893.1-86

【颁布单位】:

【发 文 号】:

【颁布日期】:

【实施日期】:

【标  题】:

本标准适用于暴露在强噪声环境中的工作人员为防止听力受到损伤而使用的耳塞的研究、设计、制造和性能检验。
1
名词术语
1.1
护耳器
ear protector
  保护人耳,使其避免噪声过度刺激的器件。

1.2
耳塞 earplugs
  是插入外耳道内,或置于外耳道口处的护耳器。

1.3
声衰减 sound attenuation
  在一个给定测试信号下,所有受试者戴与不戴耳塞时,两者听阈之差的平均分贝值。

2
耳塞
2.1
种类

2.1.1
耳塞的种类按其声衰减性能分为防低、中、高频声耳塞和隔高频声耳塞,其种类见表1
1

防噪声耳塞 第一种 FZSE-1 从低频到高频都隔声
第二种 FZSE-2 只隔高频声
2.2
结构
2.2.1
耳塞的结构设计应考虑到在佩戴时容易放进和取出,使用时不容易滑脱失落。
2.2.2
耳塞的造型应考虑到不能插入外耳道太深,与外耳道各壁应轻柔贴合密封。
2.2.3
耳塞的结构要使多数人可以佩戴,携带方便。为防失散,可以将两只耳塞用一条细绳连接。
2.3
材料
2.3.1
耳塞应选用隔声性能好的材料,在一般使用情况下,不易破损,强度、硬度和弹性适当,容易清洗,消毒。在恶劣环境中使用不易产生永久性变形,老化和破裂。与皮肤接触时必须无刺激性。
2.3.2
对塑料、橡胶及橡塑材料的物理性能按2.5条方法进行试验,应满足表2的规定。
2
种 类 材料性能 指 标

塑料和橡塑材料 耐热性 无显著变形,不发粘、不龟裂、不变色
耐寒性 无硬化、无破损、不龟裂
耐油性 无异常变形
橡胶材料 比重         < 1.4
扯断强度,kg/cm2    >
150
扯断伸长率,%     >
400
硬度HS        <
50
耐热性 无显著粘着性

老化系数(100℃×96h) 扯断强度和扯断伸长率降低值均不大于20%
耐油性 无异常

2.4
性能
2.4.1
耳塞的声衰减量,按GB 5893.3《护耳器主观测量方法》中的规定进行测试,其值必须满足表3的规定。
3
1/3
倍频程中心频率,
Hz
500 1000 2000 4000
FZSES-1 10
以上 15以上 20以上 25以上

FZSES-2 10
以下 15以下 20以上 25以上
2.4.2
佩戴耳塞后无明显的痒、胀、疼痛和其他不舒适感,佩戴者能够适应佩戴。
2.5
材料试验
2.5.1
范围:试验范围适用于塑料和橡塑、橡胶耳塞的材料物理性能测定。
2.5.2
内容:塑料和橡塑材料的耐热性、耐寒性、耐油性试验;橡胶材料的比重、扯断强度、扯断伸长率、硬度、耐热性、耐油性和老化系数试验。
2.5.3
试样:塑料和橡塑材料试样采用耳塞成品;橡胶材料试样采用半成品或成品。每次试验所用的成品试样不少于六个。
2.5.4
塑料和橡塑材料试验
2.5.4.1
耐热性:将试样悬挂在60±2℃恒温箱中放置8h后取出,检查有无变形、粘着、龟裂及其他异常现象。
2.5.4.2
耐寒性:将试样置于-10±2℃恒温箱中,放置10h后取出,检查有无硬化、破损、龟裂及其他异常现象。
2.5.4.3
耐油性:在室温为20±2℃条件下,将试样涂上一层20号机油放置24h,检查有无异常。
2.5.5
橡胶材料试验
2.5.5.1
比重:按GB 533-81《硫化橡胶密度的测定方法》测定试片。
2.5.5.2
扯断强度和扯断伸长率:按GB 528-82《硫化橡胶拉伸性能的测定》的规定测定试片。
2.5.5.3
硬度:按GB 531-83《橡胶邵尔A型硬度试验方法》规定测定试片。
2.5.5.4
耐热性:将成品试样悬挂在120±5℃恒温箱中,放置2h后取出,检查有无粘着。
2.5.5.5
耐油性:在室温为20±2℃条件下,将成品试样涂上一层20号机油放置24h,检查有无异常。
2.5.5.6
老化系数:按GB 3512-83《橡胶热空气老化试验方法》规定测定试片。
3
检验规则
3.1
耳塞产品必须经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按本标准进行鉴定,取得许可证后,方可批量生产。

3.2
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和制造厂必须对耳塞产品进行抽检和自检,检验按本标准第2.12.22.32.4条的规定。如果检验试件不符合2.22.4条要求,应再取双倍数量的产品复验,复验后仍不合格,则该批耳塞为不合格产品。
3.3
国家指定的监督检验部门有权直接对产品技术性能进行不定期抽验,有权对不按标准生产和产品性能达不到要求的企业,提出警告或吊销生产许可证书。
3.4
生产许可证书两年核发一次。
4
标志
4.1
耳塞产品应有下列内容的永久性标志:

  a.制造厂名称及商标;
  b.产品型号;
  c.制造日期;
  d.许可证编号。
4.2
耳塞产品应附有使用说明书(包括声学性能在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人事部提出。
  本标准由北京市劳动保护科学研究所、纺织部纺织科学研究院、武汉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北京市八十二中学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凤卿、王伟勤、耿晓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
UDC 614 .89 GB 5893.1-86.
护耳器——耳塞
.
Ear protector—Earplugs.
国家标准局1986-02-28发布,1986-10-01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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