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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突发疾病能否认定为工伤?

作者:本刊编辑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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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同志:
我单位有一同志于2005年5月19日上午9时许,上班时间突发心肌梗塞,经医院抢救后康复出院。请问此种情况能否享受工伤待遇。
安徽省地勘局
第一水文工程地质勘查院安全科
樊有利
樊有利先生:
来函收悉。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的情况不能认定为工伤。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贵单位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经抢救康复,因此,不能够按照视同工伤处理,也就不能享受工伤待遇。
施倚
责任编辑:老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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