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我单位一名职工,在工作中不慎从高处坠落受伤,当天送医院进行抢救,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经医院住院治疗后,该职工伤情好转,能吃饭、说话,医院也解除了病危。在医院住院到第十天下午,该职工由陪护人员搀扶上卫生间(就在病房内)后,回到病床上突然死亡。请问:该职工的死亡能算工伤死亡吗?
运输公司安全部
安全部:
来函收悉。
根据函中所反映的情况,贵单位职工在上班时不慎受伤,住院治疗。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该职工的情况符合上述条件,应认定为工伤。在住院10天后,该职工突然死亡,如果能够排除该职工突发其他疾病死亡,应认定为工亡,享受工亡待遇。
施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