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部委局整治非法用工
本刊讯 6月26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监察部、民政部、国土资源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9部委局联合制订的《关于开展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方案》,在全国展开了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整治行动。
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从7月份起集中力量以乡村小砖窑、小煤矿、小矿山、小作坊为重点,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社会保险、工作时间、生产安全、职业卫生、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劳动保护等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尤其要重点查实、依法处理违法犯罪情况,包括拐骗农民工、使用童工、限制人身自由、强迫劳动、故意伤害等情况。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经济处罚明细化
本刊讯 为正确适用事故罚款的行政处罚,7月1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颁布了第13号总局令,公布了《〈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对如何处罚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的款项进行了细化。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主管人员、直接责任人员如有《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行为之一:谎报、瞒报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至80%的罚款;伪造、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转移、隐匿资金、财产、销毁有关证据、资料,或者拒绝接受调查,或者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或者在事故调查中作伪证,或者指使他人作伪证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至90%的罚款;事故发生后逃匿的,处上一年年收入100%的罚款。
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未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发生一般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30%的罚款;发生较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40%的罚款;发生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60%的罚款;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处上一年年收入80%的罚款。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开展劳防用品专项督查
本刊讯 对于一些地方生产、销售、使用劣质安全帽,给建筑工地一线工人造成伤害的事件,国务院领导作出批示,要求切实保障生产一线工人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根据批示精神,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劳动防护用品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护面具、防尘口罩、防毒面具、特种工作服、安全鞋(靴)、煤矿用自救器等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销售、使用情况。检查生产经营单位是否有劳动防护用品经费保障,是否对劳动防护用品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实行了规范化管理,是否按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了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培训与监督。
检查要求严厉查处一些企业贪图便宜购买不合格劳动防护用品给一线工人使用的恶劣行为,对由此造成事故伤害或职业危害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同时,要配合质监、工商部门,清理、整顿无证生产企业,坚决打击涉嫌造假、售假的不法企业和商贩。
国务院安委会召开第17次联络员会议
本刊讯 7月13日,国务院安委会第17次联络员会议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总结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情况,对第三季度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具体部署和安排。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对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提出了4点要求:一是把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作为现阶段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二是抓住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时期发生的事故不放,推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向纵深发展;三是努力发现安全监管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高安全监管水平;四是加强对基层重点地区、重点企业的调研,为下一步国务院安委会组织的安全生产督查做好准备。
国防科工委、公安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等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别介绍了上半年各自的安全工作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面的情况。
交通部展开防船舶碰撞泄漏专项整治
本刊讯 交通部自2007年7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在全国展开预防船舶碰撞、防泄漏专项整治活动。
本次活动将针对沿海和内河主要港口水域及进出港口的主要航道,内河和沿海的通航密集区、交通管制区、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区,主要通航水域的桥区、坝区和船闸区,重点整治客船(含客滚船、客渡船)、油船、危险品船、化学品船和砂石料运输船。
近期连续发生多起重、特大船舶碰撞事故,6月15日广东省又发生船舶撞九江大桥垮塌事故,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遏制重、特大水上交通事故,交通部要求各地迅速行动起来,通过专项整治,全面落实船舶运输安全管理责任,改善通航环境,规范通航秩序,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提高船舶对交通事故的预防能力,保障船舶航行安全,保障桥梁和通航建筑物的安全,有效预防船舶碰撞和泄漏事故的发生。
全总、安监总局联合表彰2006年度“安康杯”优胜单位
本刊讯 7月16日,在全国“安康杯”竞赛表彰电视电话会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李毅中,全国总工会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孙春兰,全国总工会书记处书记张鸣起,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局长赵铁锤等领导,共同为2006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班组代表颁奖。
2006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共评选出910家优胜企业,486个优胜班组,134个优秀组织单位,235名优秀组织者。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山西省潞安矿业集团公司王庄煤矿、黑龙江省齐重数控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等10家全国“安康杯”竞赛优胜企业荣获了全国五一劳动奖状。全国“安康杯”竞赛开展以来,参赛企业已达18.4万家、职工6700万人,成为发动职工群众搞好安全生产的有效形式,为推进企业安全生产和加强企业管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57个国家救援基地开始建设
本刊讯 为加快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有效应对矿山和危险化学品特别重大事故灾难,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规划建设57个国家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
这些基地包括开滦、南疆等26个国家矿山救援基地,唐山、靖远等11个国家矿山排水救援基地,北京、乌鲁木齐等20个国家危险化学品救援基地。57个基地是规划服务区域内应对特别重大和复杂事故灾难的中坚力量,同时承担着应急救援人才、技术、装备储备和救援人员培训与演习训练的职能。基地的建设与运行经费,按照事权划分原则,由国家、地方和企业共同承担。“十一五”末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将对基地进行考核验收。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要求加强矿山和危险化学品救援骨干队伍及生产经营单位专兼职救援队伍的建设,逐步建成国家救援基地、骨干救援队伍和企业救援队伍三级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体系。
“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召开
本刊讯 6月23-24日,由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铁道部、国资委、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6部门联合举办的“劳动者健康与企业社会责任论坛”在浙江省东阳市召开。论坛旨在搭建一个由政府、企业、工会组织、职业病防治机构、劳动者及新闻媒体共同参与的平台,进一步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强化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中的责任意识,增进政府、企业、工会组织和职业病防治机构之间的互动,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健康 权益。来自各地市卫生、劳动、安监、铁道等部门,工 会组织和企业,大专院校,科研机构,职业病防治机 构,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440多名代表参加了此次论坛。
中国化工过程安全控制研讨会召开
本刊讯 6月27-28日,由中国职业安全健康协会主办、阿斯利康公司协办的中国化工过程安全控制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的主题是:“提升安全、追求卓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孙华山到会并致辞。阿斯利康工艺研发部的科学家们,分别介绍了他们在化工过程运行风险评价和危害评估、工业放大的危险性控制、反应过程温度和热量控制、粉尘爆炸控制、气体释放控制等方面的研究成果。部分省、计划单列市的安监部门、化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科研机构及安全评价机构、高等学校安全工程专业的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
卫生部颁布19项职业卫生标准
本刊讯 6月13日,卫生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制定发布了1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并将于今年11月30日起实施。
这19项标准是:职业性急性三烷基锡中毒诊断标准、职业性噪声聋诊断标准、职业性汞中毒诊断标准3项强制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工作场所空气有毒物质测定——烷烃类化合物、烯烃类化合物、芳香烃类化合物、卤代烷烃类化合物、醇类化合物、酚类化合物、脂肪族醚类化合物、脂肪族醛类化合物、脂肪族酮类化合物、饱和脂肪族酯类化合物、腈类化合物、拟除虫菊脂类农药、醇醚类化合物、铟及其化合物、钇及其化合物、碘及其化合物16项推荐性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这19项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实施,将对规范职业病诊断、规范劳动作业场所有毒有害物质的检测,进一步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发挥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