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根据相关法律,对建设工程需进行消防安全审查,请问:消防审查应包括哪些内容?
宁波 林清水
林清水先生:
建设工程消防审查工作,应了解和掌握建筑物的高度、规模、用途以及生产的工艺流程、火灾危险性等情况,注重以下几方面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一是总平面布置。建筑物所在地区的规划、地势、方位、周边环境和间距,建筑物的长度、宽度、面积以及易燃可燃物资堆放的地点和数量是否符合防火规范要求,消防水源和道路能否保证灭火需要。
二是建筑结构。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层数是否与生产类别或民用建筑使用性质和相关规范相适应;易燃易爆厂房是否采用了相应的防爆设施;明火和高温作业地点及工业、民用烟囱与房屋可燃结构之间是否采取了防火措施;采暖、通风、空调、保温是否符合防火技术规范要求。
三是防火分隔。根据建筑面积和使用性质的要求,大面积的建筑物以及容易起火的部位与其他部位之间是否采取了防火分割设施,其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是否符合要求。
四是安全疏散。建筑工程消防安全出口的数量、疏散距离,门、通道和楼梯的宽度及类型,包括楼梯间的面积、楼梯间门的开启方向,还有电梯等,都应该符合在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要求。有电梯的建筑还应标明疏散方向及设备紧急照明设施,以便人员逃生。
五是消防设施。根据不同保卫对象和不同建筑环境的需要,看是否相应设有消防电源、水源、自动报警、喷淋、水幕等固定灭火装置,包括以上提及的紧急照明、室外消防管道,水管的类型、管径、水压、流量等,室外有条件配置消防水池的,要正确布置在合理的位置,并可考虑和美化环境结合起来,充分顾及补水时间。
施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