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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者之声

作者:本刊编辑 来源:《劳动保护》杂志 发布时间:2007年07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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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补空白,不能等待
读罢2007年第4期《不要让职业病监管留下空白》一文,心情久久不能平静。面对朱裴店村已有117人被确诊为矽肺病,且已死亡20余人,而我国尘肺病患者的实际病例不少于100万例的事实,我感到非常震惊和忧虑。震惊的是监管空白如此之大,1600万家有毒有害企业,而接受职业卫生监督的仅有9万家;忧虑的是这种现状并没有引起政府和社会的足够重视,而其一旦成为爆发性的社会矛盾,构建和谐社会的努力必将功败垂成。
山西垣曲读者 宋平俊

值得称道的“花钱买安全”
2007年第4期《花钱“买”安全》一文,介绍了一个高危企业的厂长为了根除隐患,在设备检修时对关键部件一律恢复原设计,宁可多花钱,也要保安全的做法值得称道。
企业作为一个经营单位,追求利益最大化本来无可非议,但实现利益最大化,如果没有安全作保障,这个“最大”就是“虚拟的泡沫”,随时都有化为乌有的危险。因此,在安全的硬件和软件投入上舍得花钱,也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一个明智之举。对于企业经营而言,安全是“1”,没有这个“1”作保障,“1”后面的一切经济效益都是“0”。
江苏常州读者 曹建明

“献一策”更要“用一策”
在各地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不少地方都先后发动了广大群众为本地、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献一计”或“献一策”活动,或者开展了为安全生产“献金点子”的活动,有的单位还对相关的“金点子”进行了重奖。但活动结束后,尽管对“金点子”进行了奖励,但有的点子和计策并没有变成实际的行动,而是束之高阁,成为典型的“纸上谈兵”。
这些对搞好安全生产有一定促进作用的民间“金点子”,往往具有很强的针对性,也是一些群众多年实际工作的积累,如果付诸实施的话,还会起到相当大的作用。有关部门应该根据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认真加以运用,而不是让这些“金点子”成为一堆摆设,这也是对“金点子”原创者的一种尊重。
江苏常州读者 曹建明

保护他人不受伤害
近日,笔者的一位朋友建议在员工中提倡将“三不伤害”(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所伤害)改为“四不伤害”。这第四个“不伤害”就是“保护他人不受伤害”。虽然仅仅增加了8个字,但笔者要说,这一改改得太好了!现实意义和作用也非同一般。
过去的“三不伤害”内容,从某种意义上说是自律行为,更多的是要求自己管好自己,而对他人违章行为的纠正和保护他人远离危险则没有提及。加上这8个字后,是将“自律”与“他律”有机结合,突出了集体与团队行为,真正体现了同事间的互爱之情,这也是建立团队安全和谐的一个重要保证。仔细分析我们身边曾经发生的事故,虽然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如果认真剖析起来,其中操作时相互监护不到位而导致事故发生的绝不在少数。而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就是因为职工思想深处缺乏保护他人的意识所致,这也是长期以来安全理念的缺失造成的。
山东东营读者 顾永强

莫让“以人为本”成为脱口秀
时下,“以人为本”的口号似乎已成为一种时尚,经常回荡在我们的耳畔。然而,在这股狂热的背后,实际情况是,很多管理者是在用这4个字作秀,在各种场合夸夸其谈,以彰显自己思想不落伍,观念不陈旧,事实上不愿为工人多花一分钱,甚至采取克扣工资、延长工作时间等方法盘剥工人。更为滑稽的是,一些建筑企业长期拖欠工人工资,却也在工地上高高竖起“以人为本”的条幅,真是让人哭笑不得。一旦发生伤亡事故,“以人为本”显得更加苍白无力。因此,建议企业真正将保护人的利益放在首位去开展工作,多为员工办好事、办实事,不要让“以人为本”成为一句作秀的空话。
河北唐山读者 鞠庆红

2007年第4期更正
1.内文p.15,中栏,第3行,“关注生命”应为“关爱生命”;
2.内文p.36,右栏,第13行,“危胁”应为“威胁”;
3.内文p.87,中栏,第17行,“清况”应为“情况”;
4.内文p.96,左栏,倒数第10行,“活性碳”应为“活性炭”;
5.随刊赠送活页p.4,左栏,第21行,“文挡”应为“文档”;
6.随刊赠送活页p.4,右栏,倒数第23行,“焦碳”应为“焦炭”。
编辑 宁 远
(2007年第6期读者有奖评刊表见第47页)

责任编辑:老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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