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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点集萃
作者:本刊编辑部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2年02月0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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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月14日,国务院副总理张德江接见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先进代表  胡少飞摄

  2012年1月13日,国务院在北京召开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张德江在会上提出,2012年安全工作重点为“一树立、三坚持、三强化”。14~15日,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局长骆琳在会上总结了2011年安全生产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根据张德江副总理的要求全面部署了2012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国家煤矿安监局局长赵铁锤对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

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

 

 

 

  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坚持以人为本,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总要求,以深入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为载体,以预防为主、落实责任、依法治理、应急处置、科技支撑、基础建设为主要措施,以进一步减少事故总量、有效防范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加大落实力度,把各项责任落到实处,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控制考核指标

  各类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1%;工矿商贸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下降幅度不低于2.6%;较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3.2%,重大事故起数下降幅度不低于5%,特别重大事故起数实行零控制。

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要紧紧围绕张德江副总理提出的“一个树立、三个坚持、三个强化”进行,在加大各项责任和政策措施力度上狠下功夫,突出抓好以下重点工作:

  重点一:牢固树立科学发展安全发展理念,着力凝聚共识,推动实施安全发展战略

  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主题,组织开展全国第11个“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继续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社区、安全保障型城市创建活动和校园安全文化建设。

  重点二:坚持预防为主,着力排查治理隐患,深化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整治

  严格执行瓦斯防治“十条禁令”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十项要求”,强力推行抽采达标;加强兼并重组、整合技改矿井安全监管;开展煤矿防治水专项督察;继续抓好井下安全避险系统建设;加快小煤矿机械化改造;推行煤矿风险预控管理体系。

  推动长途客运、危化品运输、校车等车辆全面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加快建立省、市、县三级动态监管平台;加强对事故多发路段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继续严厉整治超速、超载、超员、酒后驾驶、疲劳驾驶、非营运车辆载人等非法违法行为。

  深化非煤矿山、石油天然气勘探开采、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机械、建筑施工、高速铁路、城市轨道交通、渔业船舶、渡口渡船、农业机械、消防等行业领域安全整治。

  重点三:坚持落实责任,着力强化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加强政府安全监管

  通过严格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严格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实施分类指导重点监管、跟踪落实整改措施,以及警示约谈、黄牌警告、责任追究等行之有效的方法途径,促使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强化安全生产绩效考核,严格实行“一票否决”;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分级属地管理制度,总结推广各地加强中央企业安全监管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

  重点四:坚持依法治理,着力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生产经营建设秩序

  加快修订《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增强企业和社会公众安全生产法律意识;针对无照无证和证照不全进行生产、已关闭小矿小厂死灰复燃、拒不执行停产整顿指令等典型违法行为,继续集中开展“打非”专项行动;严肃认真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有关事项;认真执行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和非法违法、瞒报谎报事故查处跟踪督办制度。

  重点五:强化科技支撑,着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全面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做好百项先进适用技术、千项新型适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加大安全生产科研攻关力度,突出抓好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重点科研项目;整合优化安全科研资源,创建一批安全技术创新中心、安全工程专业技术中心和国家级安全科研重点实验室;继续发布相关行业领域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国际交流合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和成功经验。

  重点六:强化应急处置,着力加强队伍和装备建设,进一步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建立健全省、市、重点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加快建立协同应对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联动机制,提高应急救援效率;力争年内建成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和14个区域基地;加强各类预案之间的衔接,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指导督促高危企业、人员密集场所、中小学校等,定期开展预案演练,提高对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自救互救能力;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普查登记、分级分类、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加快建立国家、省、市、县四级重大危险源动态数据库和分级监管系统。

  重点七:强化基础建设,着力推进企业安全生产达标创建,搞好安全培训工作

  推广煤炭等行业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经验,明确班组和岗位安全规范,搞好岗位达标和专业达标,落实企业领导干部现场带班等制度,夯实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结合安全监管信息化“金安”工程二期建设,用三年左右时间,在全国各地基本建立能够适时反映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网络。进一步加强高危行业“三项岗位”人员和班组长、农民工安全培训。

  重点八:加强职业危害防治,着力落实监管职责,把职业卫生工作纳入依法进行的轨道

  认真贯彻新修正的《职业病防治法》,积极划转、理顺和落实职业卫生监管职责,抓紧建立专业监管队伍和技术支撑机构;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职业卫生许可、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等规章制度,完善职业卫生法规标准体系;加大职业卫生培训工作力度。

  重点九:加强安监队伍建设,着力深化创先争优活动,提升监管监察能力

  利用离岗学习、选送参训、委托培养、视频讲座、岗位练兵等多种方法途径,开展安全监管监察业务培训,提升专业能力;积极推广首届安全生产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不断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科学化水平;争取2012年中央投资5亿元,带动地方相同额度投资,支持1000个重点县级安监机构的装备和能力建设。

“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代表接受颁奖  郑君摄

2012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重点

  重点一:更加注重严格监管监察执法,进一步落实煤矿企业主体责任。

  重点二:更加注重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规范煤矿安全生产秩序。

  重点三:更加注重以瓦斯防治为重点的专项整治,进一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

  重点四:更加注重加大煤炭产业结构调整力度,进一步提高煤矿本质安全水平。

  重点五:更加注重强化基层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重点六:更加注重强化科技支撑作用,进一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

  重点七:更加注重健全完善规章制度,进一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建设。

  重点八:更加注重加强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管监察执法效能。

2011年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

  2011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4万7728起,死亡7万5572人,同比分别减少1万5 655起、3980人,下降4.3%和5%。工矿商贸领域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1万人以下,其中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2000人以下。

  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取得明显成效

  全国一次死亡3~9人的较大事故同比减少98起、403人,分别下降5.7%和5.9%。一次死亡10人以上的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13起、325人,分别下降15.3%和22.6%;其中一次死亡30人以上的特别重大事故同比减少7起、251人,分别下降63.6%和61.2%。通过有效防范和全力救援,全国没有发生一次死亡50人以上的事故。

  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的各项主要指标进一步趋好

  同比降幅均在10%以上,其中亿元GDP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由0.201降到0.173 ,降幅13.9%;工矿商贸十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由 2.13降到1.88,降幅11.7%,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由3.2降到2.8,降幅12.5%;煤矿百万吨死亡率由0.749降到0.564,降幅24.7%。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状况普遍改善

  工矿商贸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7.3%和8.6%,其中煤矿分别下降14.4%和18.9%,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分别下降13.7%和16.6%,危险化学品事故死亡人数下降5.2%,烟花爆竹分别下降12.9%和22.6%,建筑施工分别下降4.5%和4.9%,冶金机械建材等工商贸其它分别下降4.8%和1.3%。道路交通分别下降4%和4.4%,水上交通分别下降10%和11.6%,铁路交通分别下降5.7%和4.2%,消防火灾分别下降5.4%和8.2%。农业机械事故死亡人数下降20.1%,渔业船舶事故死亡人数下降10.7%。民航没有发生运输飞行事故。

  全国32个省级统计单位中,有24个单位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双下降,21个单位重特大事故起数下降或持平。年度指标实施进度低于控制目标4个百分点。

2011年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回顾

  四个大幅下降

  2011年,在煤炭产量持续增长的情况下,全国煤矿发生事故1 201起、死亡1 973人,同比减少202起、460人,分别下降14.4%和19.0%;较大事故同比减少25起、105人,分别下降21.7%和20.3%;重特大事故同比减少3起、182人,分别下降12.5%和34.2%;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同比下降24.7%。

  四个首次

  2011年,煤矿事故死亡人数首次降到了2000人以下;百万吨死亡率首次下降到0.564;自1988年以来,特别重大事故起数首次减少到1起,发生周期首次延长至390天,创造了23年来最好成绩。

  编辑 郑 君

责任编辑:kerry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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